所謂的智能木馬也就是一個簡單的四條腿撐起來的木板,今天的主人公就是用這個裝置誘騙並殺害了17名毫無防備的青少年。
噩夢
16歲的張雷2002年7月份初中畢業後去駐馬店與父母一起賣小吃,63歲的奶奶在家中照顧上初中的妹妹。
2003年11月初,因為奶奶想念張雷,父親便讓張雷回家住幾天。張雷上學時就比較喜歡玩遊戲機,到駐馬店之後因為生意太忙幾乎沒有玩過一次。這次回到老家,張雷便跑進了網吧。
11月6日上午,張雷到平輿縣城建設路上的新城網吧上網,黃勇就坐在他的左邊。玩的過程中,黃勇經常問張雷這個字怎麼打,那個字怎麼打。一來二去,兩人熟了,大約11時左右,黃勇的下網時間到了,而張雷還在繼續上網。
黃勇捅了張雷一把:「能陪我出去取點錢嗎?」張雷問上哪裡去取,黃勇說錢在家裡放著。
張雷下網後,與黃勇一起乘坐公交車到了玉皇廟鄉,下車後兩人步行三四裡路到了黃勇的家裡。
到大黃莊黃勇家時,因還沒到吃午飯的時間,黃勇去買了方便麵,還有花生米,吃過飯後,張雷的噩夢開始了。
虎口逃生
黃勇指著房間裡的一個木馬對張雷說:「這個很好玩的,如果你躺上去就會發現好玩在什麼地方。」聽信黃勇的張雷沒有多想就躺了上去。
咔的一聲,張雷的脖子被鎖住了,然後手腳也被綁縛了,一點動彈不得。此時張雷意識到可能是上當了,但為時已晚,抗爭無力。黃勇將張雷的衣服剝光後,先用白布條勒住了張雷的脖子,然後用另一白布條勒住了張雷的肚子,接著逼張雷吸氣,每吸一次,勒在獨子上的布條就緊一次,肚子鼓得老大。
黃勇開始用針對著張雷的肚子和脖子上亂扎,「針就是一般的注射針」。扎一次就出一次血。為了不讓疼痛的張亮叫出聲,黃勇又把一白布條塞進了張雷嘴裡。
四天之內,黃勇嘗試殺死張雷5次,但都沒有殺死張雷。儘管身處險境,但張雷並沒有放棄逃生。他一直試圖用言語打動兇手,並逐漸減輕了黃勇的殺意,後來還不時給他一包方便麵吃,就是靠它張雷挨過了四天。其間他曾兩次試圖逃出屋子但都沒能成功。後來黃勇還告訴了他自己以前殺人的事情。11月11日,張雷見黃勇在屋裡徘徊,嘴裡還念叨著「殺?不殺?」機靈的張雷說:「你放了我吧,等你以後老了我來養你。」這句話最終救了張雷。黃勇稍微猶豫了一會,眼角流出了淚水,隨後將張雷送回平輿縣城。
抓獲黃勇
回到縣城後,張雷並沒有當時就回家,也沒有報案,因為逃過劫難的他嚇壞了,害怕黃勇跟蹤發現他家的位置。他在同學家過了一夜,第二天才回了家。用嘶啞的聲音告訴了奶奶事情的經過。老人家當晚就給張雷的父親打了電話,然後又到張雷在公安系統工作的三爺家裡說了情況,但三爺不在家。次日早晨,張雷的三爺向張雷諮詢了事情經過後立即向平輿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報案。稍後,張雷的父親從駐馬店趕回老家。在張雷父子倆帶領下,平輿公安局刑警抓獲了黃勇。黃勇並沒有出逃,不過抓捕的時候4個警察才最終制服了他。據他後來交代,他沒出逃的原因是「跟蹤過張雷,知道張雷當時並沒有報案」。
黃勇居住的房子非常簡陋
罪惡之路
黃勇,29歲,平輿縣玉皇廟鄉曾莊村村民,他將自己家中的麵條機改制成殺人的器械,取名所謂的「智能木馬」。之後,他精心策劃,自2001年9月至2003年11月,先後從網吧、遊戲廳、錄像廳等場所,以資助上學、外出旅遊和介紹工作為誘餌,將受害人騙到自己家中,然後以「智能木馬」測試為由,將受害人捆在木馬上或先把受害人用酒灌醉,用布條將受害人勒死。直至案發後,黃勇共殺害無辜青少年17人,輕傷1人。
1、2001年9月份,黃勇以回家玩遊戲為名將在平輿縣電影院錄像廳認識的學生路XX(男,15歲,平輿縣人),騙到家中,以要想得到錢,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路X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用白布條將其勒死分屍埋在後院內,將衣服全部焚燒。
2、2002年夏,黃勇以找工作為名將在平輿縣鎮中對面遊戲廳內認識的無業人員王XX(男,17歲,平輿縣人),騙至家中,以想得到工作,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王XX捆綁到」智能木馬」上,用白布條將其勒死分屍埋在後院內,後將衣服全部焚燒。
3、2003年元月,黃勇以帶王X回家看畫為名將在平輿縣月旦橋南一遊戲廳內認識的學生王X騙至家中,以做智能遊戲為由,將王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用白布條將其勒死分屍埋在後院內,將衣服全部焚燒。
4、2003年春節剛過的一天,黃勇在平輿縣文化鎮錄像廳內認識了學生韋X(男,18歲,平輿縣人),黃勇以資助韋X上學,回家拿錢為名,把其騙至家中,又以想得到資助,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韋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用白布條將其勒死分屍埋在後院內,將衣服全部焚燒。
5、2003年2月,黃勇以回家取錢和拿遊戲機牌為名,將在平輿縣新華書店西側一電子遊戲廳內認識的學生陳XX(男、15歲,平輿縣人)、學生韓XX(男,14歲,平輿縣人)二人騙至家中。騙二人喝醉後,用白布條將二人勒死分屍埋在後院內,將衣服全部焚燒。黃勇把陳XX的雙手用紙袋裝著,連同用尺子比量著寫一封勒索信,於2003年3月2日扔在平輿縣一電話超市門前,勒索該店老闆趙華偉500元錢(未遂)。
黃勇住的房間
6、2003年3月,黃勇以回家取錢為名將在平輿縣文化館錄像廳認識的學生張X(男,20歲,平輿縣人),騙至家中,以想得到錢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名,將張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用白布條將其勒死分屍埋在住室西間,後將衣服全部焚燒。
7、2003年3月,黃勇在平輿縣寬帶網吧認識了學生劉XX(男,17歲,平輿縣人)、學生XX(男,15歲,,平輿縣人),以帶二人外出旅遊,回家拿錢為名,把二人騙至家中,騙二人喝醉後,用白布條分別將二人勒死,將衣服扒光後埋在住室西間,將衣服全部焚燒。
8、2003年3月,黃勇以找工作為名將在平輿縣圓夢園網吧認識的學生韓XX騙至家中,以找工作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韓X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將其用白布勒死分屍埋在住室西間,並將衣服全部焚燒。
9、2003年3月,黃勇在平輿縣寬帶網吧認識了學生趙X(男,16歲,平輿縣人),以借錢給趙X為名,將其騙至家中,以想得到錢,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趙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用白布勒死分屍埋在住室西間,並將衣服全部焚燒。
10、2003年3月,黃勇在平輿縣文化館錄像廳認識了學生梁XX(男,16歲,平輿縣人),以資助其上學,回家拿錢為名,將其騙至家中,又以想得到錢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梁X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將其用白布勒死分屍埋在住室西間,並將衣服全部焚燒。
11、2003年4月,黃勇以回家取錢趕會為名在平輿縣文化館錄像廳認識的無業人員翟XX(男,17歲,平輿縣人),將其騙至家中,又以想得到錢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翟X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將其用白布勒死分屍埋在住室西間,並將衣服全部焚燒。
12、2003年4月,黃勇以找工作為名將在平輿縣文化館錄像廳認識的工人趙XX(男,22歲,平輿縣人),騙至家中,又以想得到工作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趙X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將其用白布勒死分屍埋在住室西間,並將衣服全部焚燒。趙XX所騎自行車被黃勇以110元賣掉,贓款被黃勇揮霍。
13、2003年7月,黃勇以幫助提高高考分數為名將在平輿縣摯地網吧認識的學生陳XX(男,19歲,平輿縣人),騙至家中,以測試其反應能力為由,將陳X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用白布條將其勒死分屍埋在後院,後將衣服全部焚燒。
14、2003年9月,黃勇以回家拿遊戲卡為名將在平輿縣鎮中對面一家網吧認識的學生馮X(男,18歲,平輿縣人), 騙至家中,以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馮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將其用白布勒死分屍埋在住室西間,並將衣服全部焚燒。
15、2003年10月,黃勇在平輿縣寬帶網吧認識了學生秦XX(男,17歲,項城縣人),黃勇以借錢給秦XX為名,把其騙至自己家中,以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秦X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將其用白布勒死分屍埋在住室西間,並將衣物全部焚燒。秦XX所騎自行車,被黃勇以50元買掉,贓款被黃勇揮霍。
16、2003年11月4日,黃勇在平輿縣星晨網吧認識了駐馬店市工人張X(男,17歲,平輿縣人),黃勇以外出帶張X遊玩,回家拿錢為名,把其騙至自己家中,又以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張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趁其不備,將其勒昏。張X甦醒後,向黃勇求饒,黃勇又多次將張X勒昏後,黃勇自動終止了犯罪,將張X放回。經法醫鑑定:張X的傷情構成輕傷。
罪惡之路
黃勇,29歲,平輿縣玉皇廟鄉曾莊村村民,他將自己家中的麵條機改制成殺人的器械,取名所謂的「智能木馬」。之後,他精心策劃,自2001年9月至2003年11月,先後從網吧、遊戲廳、錄像廳等場所,以資助上學、外出旅遊和介紹工作為誘餌,將受害人騙到自己家中,然後以「智能木馬」測試為由,將受害人捆在木馬上或先把受害人用酒灌醉,用布條將受害人勒死。直至案發後,黃勇共殺害無辜青少年17人,輕傷1人。
1、2001年9月份,黃勇以回家玩遊戲為名將在平輿縣電影院錄像廳認識的學生路XX(男,15歲,平輿縣人),騙到家中,以要想得到錢,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路X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用白布條將其勒死分屍埋在後院內,將衣服全部焚燒。
2、2002年夏,黃勇以找工作為名將在平輿縣鎮中對面遊戲廳內認識的無業人員王XX(男,17歲,平輿縣人),騙至家中,以想得到工作,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王XX捆綁到」智能木馬」上,用白布條將其勒死分屍埋在後院內,後將衣服全部焚燒。
3、2003年元月,黃勇以帶王X回家看畫為名將在平輿縣月旦橋南一遊戲廳內認識的學生王X騙至家中,以做智能遊戲為由,將王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用白布條將其勒死分屍埋在後院內,將衣服全部焚燒。
4、2003年春節剛過的一天,黃勇在平輿縣文化鎮錄像廳內認識了學生韋X(男,18歲,平輿縣人),黃勇以資助韋X上學,回家拿錢為名,把其騙至家中,又以想得到資助,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韋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用白布條將其勒死分屍埋在後院內,將衣服全部焚燒。
5、2003年2月,黃勇以回家取錢和拿遊戲機牌為名,將在平輿縣新華書店西側一電子遊戲廳內認識的學生陳XX(男、15歲,平輿縣人)、學生韓XX(男,14歲,平輿縣人)二人騙至家中。騙二人喝醉後,用白布條將二人勒死分屍埋在後院內,將衣服全部焚燒。黃勇把陳XX的雙手用紙袋裝著,連同用尺子比量著寫一封勒索信,於2003年3月2日扔在平輿縣一電話超市門前,勒索該店老闆趙華偉500元錢(未遂)。
6、2003年3月,黃勇以回家取錢為名將在平輿縣文化館錄像廳認識的學生張X(男,20歲,平輿縣人),騙至家中,以想得到錢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名,將張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用白布條將其勒死分屍埋在住室西間,後將衣服全部焚燒。
7、2003年3月,黃勇在平輿縣寬帶網吧認識了學生劉XX(男,17歲,平輿縣人)、學生XX(男,15歲,,平輿縣人),以帶二人外出旅遊,回家拿錢為名,把二人騙至家中,騙二人喝醉後,用白布條分別將二人勒死,將衣服扒光後埋在住室西間,將衣服全部焚燒。
8、2003年3月,黃勇以找工作為名將在平輿縣圓夢園網吧認識的學生韓XX騙至家中,以找工作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韓X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將其用白布勒死分屍埋在住室西間,並將衣服全部焚燒。
9、2003年3月,黃勇在平輿縣寬帶網吧認識了學生趙X(男,16歲,平輿縣人),以借錢給趙X為名,將其騙至家中,以想得到錢,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趙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用白布勒死分屍埋在住室西間,並將衣服全部焚燒。
10、2003年3月,黃勇在平輿縣文化館錄像廳認識了學生梁XX(男,16歲,平輿縣人),以資助其上學,回家拿錢為名,將其騙至家中,又以想得到錢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梁X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將其用白布勒死分屍埋在住室西間,並將衣服全部焚燒。
11、2003年4月,黃勇以回家取錢趕會為名在平輿縣文化館錄像廳認識的無業人員翟XX(男,17歲,平輿縣人),將其騙至家中,又以想得到錢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翟X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將其用白布勒死分屍埋在住室西間,並將衣服全部焚燒。
12、2003年4月,黃勇以找工作為名將在平輿縣文化館錄像廳認識的工人趙XX(男,22歲,平輿縣人),騙至家中,又以想得到工作須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趙X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將其用白布勒死分屍埋在住室西間,並將衣服全部焚燒。趙XX所騎自行車被黃勇以110元賣掉,贓款被黃勇揮霍。
黃勇演示作案過程
13、2003年7月,黃勇以幫助提高高考分數為名將在平輿縣摯地網吧認識的學生陳XX(男,19歲,平輿縣人),騙至家中,以測試其反應能力為由,將陳X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用白布條將其勒死分屍埋在後院,後將衣服全部焚燒。
14、2003年9月,黃勇以回家拿遊戲卡為名將在平輿縣鎮中對面一家網吧認識的學生馮X(男,18歲,平輿縣人), 騙至家中,以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馮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將其用白布勒死分屍埋在住室西間,並將衣服全部焚燒。
15、2003年10月,黃勇在平輿縣寬帶網吧認識了學生秦XX(男,17歲,項城縣人),黃勇以借錢給秦XX為名,把其騙至自己家中,以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秦X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將其用白布勒死分屍埋在住室西間,並將衣物全部焚燒。秦XX所騎自行車,被黃勇以50元買掉,贓款被黃勇揮霍。
16、2003年11月4日,黃勇在平輿縣星晨網吧認識了駐馬店市工人張X(男,17歲,平輿縣人),黃勇以外出帶張X遊玩,回家拿錢為名,把其騙至自己家中,又以過「智能木馬」測試關為由,將張X捆綁在「智能木馬」上,趁其不備,將其勒昏。張X甦醒後,向黃勇求饒,黃勇又多次將張X勒昏後,黃勇自動終止了犯罪,將張X放回。經法醫鑑定:張X的傷情構成輕傷。
檢察機關的指控
被告人黃勇自小受反映暴力題材影視劇影響,夢想成為一名殺手。2001年夏,被告人黃勇將家中麵條機架改裝為殺人器械,取名為「智能木馬」。黃勇精心策劃後,決定向出入網吧、遊戲廳、錄像廳的男性青少年下手,實施殺人計劃,實現自己的殺人夢想。自2001年9月至2003年11月,在持續兩年多的時間裡,黃勇共作案16起,殺死17人,致輕傷1人。被害人年齡最小的15歲,最大的22歲。其中未成年人10人。公安機關破獲此案後,將被告人黃勇抓獲歸案。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黃勇採取欺騙手段,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殺人作案16起,造成17人死亡,1人輕傷,性質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造成極惡劣的社會影響。觸犯了我國《刑法》第232條、第57條第一款之規定故意殺人罪。
審判
2003年11月27日,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對「11·12」特大殺人案犯罪嫌疑人黃勇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12月9日早上8點,平輿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8點30分,隨著審判長敲響法槌,審判正式開始,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袁永新親自擔任此案的審判長,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代理檢察長張志超出庭支持公訴。當審判長宣布帶被告黃勇出庭時,法庭內旁聽人員出現波動,紛紛站起來觀看,受害者家屬的情緒波動更為強烈。 當公訴人向黃勇提問時,黃勇回答問題的聲音極小,法庭內根本無法聽清楚黃勇說什麼,受害者家屬情緒再次波動,紛紛站起來大聲指責黃勇為何不敢大聲說話。。
中午12點,審判長讓黃勇做最後陳述,黃勇搖頭表示不再說了,審判長提醒他可以進行自辯,黃勇含糊不清地說道:「我曾想過,如果我自首的話是否會寬大處理,殺了17個,放掉了第18個,是不是對社會的回報。」
12點40分,法庭休庭30分鐘後,審判長宣讀判決書,由於受害者家屬自願放棄民事請求,法庭根據原告意願同意不追究黃勇民事責任。審判長要求全體人員起立後,莊嚴宣布:黃勇犯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對於原告放棄民事請求,受害者家屬代理民事訴訟律師周靜林告訴記者,黃勇家裡根本沒有經濟賠償能力,即使法庭作出經濟賠償判決,也難以執行,等於是一紙空文;原告的訴訟目的不是為了錢,而是要求嚴懲罪犯;原告準備向相關部門提出民事索賠,而如果起訴黃勇就不能再有另外的訴訟,所以綜合考慮後,徵得家屬同意,放棄民事請求。
最終的判決
2003年11月22日黃勇被逮捕,12月9日,河南省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此案。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第570條第一款,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黃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黃勇一審被判處死刑後未提出上訴。
12月26日上午9時,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平輿縣召開公開宣判大會,宣布河南平輿特大殺人案案犯黃勇死刑,並立即執行。宣判大會後,黃勇在平輿縣刑場被執行槍決。受害人家屬與各界代表300多人參加了宣判大會。
黃勇被槍決後又挖出屍體
犯罪心理
黃勇的案件屬於典型的「變態系列性殺人案」。我國著名犯罪心理學專家、公安大學教授李玫瑾稱黃勇的犯罪心理問題主要為:孤獨與冷漠造就其心理內向;生活乏味與挫折加強其內心的渴望與想像;影視中的英雄暴力行為喚醒其「夢想」;良好智力與獨居成就了黃勇的「殺人想像」。
黃勇生活在離平輿縣城20多公裡一個偏僻的小村,父母都是農民,家裡兄弟3人,他是老大。自稱「小時候比較乖」,學習成績很一般,在小學留過3次級,性格內向。10歲起他就非常喜歡看錄像,尤其是喜歡看那些偵破、暗殺的片子。他說,在他記憶裡最深的是一部名叫「自由殺手」的片子,他最崇拜的就是劇中的殺手,並在他的心裡深深地刻下了「殺手形象」。
由於他的內向,往往並不過多地向人展示自己的內心想法或具有的才智。因此,他屬於容易被人家輕視、忽視的人。同時,他的沉默、他的內向使他在生活當中沒有機會品嘗成功、沒有因為個人的某種努力而獲得成功的快樂感受。再遇上家庭的冷待、周圍人的冷落,他就更容易陷入想像之中。這時,一部文學作品、或是一部影視作品,都會引發他的無窮遐想,甚至出現幻想,將自己與作品中的人物認同,想像著自己成功的形象;想像著自己像「作品中的人物行事、成功和榮耀」!這種想像逐漸成為「性格孤獨者」的重要「伴侶」甚至是「心理夥伴」 ,使他更願意個人獨處,以便在個人獨處時進行想像,在想像中得到心理上的莫大滿足。
黃勇「獨往獨來」的性格、富於想像的良好智力、生活的貧困與乏味、周圍的冷漠與輕視、對他人控制的欲望……這一切不正與「冷漠、獨行、酷感的殺手」相吻合嗎?影視中的殺手形象不正是黃勇自身心理特點的寫照嗎?這種認同造就了他對影視人物的觀念、行為方式和人生追求的接受與模仿。因此,暴力影視片是黃勇犯罪心理發展的一個重要影響。
犯罪成因
在家務農的幾年中,黃勇因經常跑到縣城網吧、遊戲廳打遊戲,漸漸地成了玩遊戲的高手,很讓一些孩子羨慕和崇拜。2001年9月,他開始在網吧裡瞄準目標,實現他當殺手的「邪惡理想」。
他之所以選中在網吧、遊戲廳裡的青少年,是因為容易接近他們。被黃勇殺害的17名青少年中,有13名是中學生,其中8名學生的父母在外打工,他們或寄宿在親戚家,或自己在學校外邊租房食宿,平時手中有些錢。在節假日,身邊沒有父母親的監護,網吧、遊戲廳便成了他們聯絡感情,尋找慰藉的場所。
南京理工大學鄭州成教學院院長李俊傑教授認為,平時學校、家庭對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教育沒有給予應有的重視,學生自我防護意識差,遇到突發事件缺乏應對的能力。黃勇正是鑽了這許多空子,才使他的犯罪得逞。
分析黃勇的犯罪成因時,鄭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長水說,從小沒有受過法制教育是黃勇犯罪的根源。我國普法教育已經進行了十幾年,但是在農村的一些地方法制教育不夠深入,不夠紮實有效。因此,普法教育還需大力加強。
一些人認為,此案也暴露出農村基層治安防範措施落實不到位。黃勇在兩年多時間內與10餘名學生來往,並在自家院內多次作案,鄉、村基層組織竟然一直沒有發現。
在「11·12」系列殺人案中,被害者都是在網吧、錄像廳、遊戲廳等場所被黃勇騙至家中殺害的。未成年人能夠經常出入這些場所,這表明公共娛樂場所的管理死角和空檔,給了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
後繼報導
在黃勇殺人案中失去兒子的家庭,據河南省駐馬店中級人民法院最後認定的,有17個。
據一位遇害少年的父親回憶說,去年11月案子破了之後,他們這17個死亡孩子的家長都做了DNA檢測,後來都領到了自己孩子的遺骨。但今年,當他們自己從黃勇的院子裡再度發現遺骸和兩具屍體,讓家長們對案件的死亡數字產生了懷疑,他們懷疑「17人」的死亡數字不準確。
儘管沒人願意看到死亡人數和不幸家庭的增加,但事實幾乎無可辯駁。當北京青年報以及其他媒體披露發現新的屍骨之後,平輿縣立刻就有幾戶有失蹤少年的家庭奔走相告,希望能從警方那裡儘快得到消息。平輿縣警方迅速做出反應,4月15日發現第二具屍骨的當天,就請公安部有關部門進行DNA測試,並準備根據測試結果確認死者的身份尋找死者的親人。據鄧博士介紹說,DNA測試一般在10個小時之內就可以得出結果。——結果在第三天,也就是4月18日出來了,在頭版,報導上這樣寫到,公A部已對新發現屍骨全部進行了檢驗,確定分別為原被害人韓某,翟某的殘缺屍骨。也就是說本月14日15日新發現的屍骨,是去年11月13日警方挖掘時所殘留下來的。
關於這個結論,經過再次請教了既是14日起屍現場的目擊者又是專家的,北京華大方瑞司法物證鑑定中心主任鄧亞軍博士,從其口中得到的結論則是完全不可能!當然之後的事情我們也就無從考究了,但是能確定的一點是,絕對不止17人。
震驚全國的平輿縣「11·12」特大系列殺人案偵破後,駐馬店市、平輿縣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平輿縣公安局長、教體局長、文化局長、縣第一高級中學和第二高級中學校長等5名領導幹部已被免職。
另外,平輿在一年內,取消被評為文明、先進、模範等各種榮譽稱號和獎勵的資格,取消其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和相關責任人評先受獎、晉職晉級的資格,並視情況做出組織處理。責成平輿縣綜治委對縣公安局、玉皇廟鄉、縣教體局、縣文化局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並儘快上報處理結果。待省、市聯合調查組查清此案具體情況後,追究有關責任人的黨政紀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件無時無刻不在發生,我們能看到的也只是冰山一角,過去陸陸續續也發了各類案件近百篇,感興趣的可以移步專欄,歡迎討論,同時引以為戒,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