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表達應該清晰準確,否則會造成理解上的困難。特定場合中的數字表達如果不準確還會造成嚴重的後果。例如,欠條、借條之類的文書中數字寫得不準確,可能引起糾紛;工程報告、經濟合同中數字表達不準確,可能造成經濟損失。下面舉例說明三類數字表達不準確的現象,並簡要分析原因,希望引起注意。
錯誤簡寫
使用數字時恰當簡寫能夠使表達更加簡潔。但是,簡寫的時候一定要慎重,因為錯誤簡寫可能導致一種表達有多種理解。
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年份,完整形式應該是四位。如果簡寫為兩位,就有可能會被誤解。比如,如果將「2010年之後,我們就再也沒有聯繫了」簡寫為「10年之後,我們就再也沒有聯繫了」,這裡的「10年」就有可能被理解為「十年」。用漢字數字表達年份時如果簡寫也有類似問題。比如,如果將「我一九七八年才考上大學」簡寫為「我七八年才考上大學」,這裡的「七八年」就有可能被理解為「七年或八年」。儘管在一定的語境中,這樣簡寫並不必然導致錯誤理解,而且在口語中,人們以簡略的兩位形式表達年份很常見,比如用「一〇年」指「2010年」,用「七八年」指「一九七八年」。但是,在書面語上,簡寫形式不能很好地反映口語中的讀音語調等特徵,這樣就增加了誤解的可能性,影響表達的準確性。根據《出版物上數字用法》標準,這是不規範的書寫形式。
在表達公元前某兩個年份之間的範圍時,其中的「前」字是不能省略的。比如,「公元前2400年至公元前1900年」可以簡寫為「公元前2400年至前1900年」,也可以簡寫為「前2400年至前1900年」,但是不能簡寫為「公元前2400年至1900年」。顯然,省略「前」字之後,「1900年」就有可能被理解為「公元1900年」,這就與原意不符了。
除了跟年份有關的簡寫可能導致歧義之外,跟「科學計數法」有關的簡寫也有可能造成歧義。比如,如果將「1×105~5×105」簡寫為「1~5×105」,就可能造成其他的理解:「1~5×105」表示的數值範圍是從1到5×105(即1到500000),而不是從1×105到5×105(即100000到500000)。
有一些數字表達形式有意思含糊的問題,跟上面所說的歧義有所不同。比如「一年以上」包含「一年」在內嗎?可能理解起來就有含糊的問題。為了明確起見,書面上往往採用加括號補充說明的方式來表達。比如,「駕齡一年以上(含一年)可報名參加」或「駕齡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可報名參加」。除這種加括號的方式外,還可以選用其他的表示數值起點義更加明確的詞語。比如,跟「以上」相對,但是表示不含本數意義的詞語是「超過」。「超過一年」所指的時間量就是大於一年的(即不包含一年)。像「超過」這樣的詞語還有「低於」「不足」等。比如,「不足100公裡」或「低於100公裡」,都不包括「100公裡」在內。在涉及數值邊界的表達場合,應通過選用恰當的詞語來使數字表達整體含義更明確清晰。
通過上面的示例不難看到,涉及到數字表達形式的簡寫問題時,要力求準確,能否簡寫的判斷標準是看是否符合「無歧義原則」。如果簡寫可能導致歧義,那就不能簡寫。
上述簡寫導致的問題通俗來說就是「說得不夠」,與此相對的是「說得太多」。「說得太多」會顯得羅唆。比如,「超過300多」就表義重複了,因為「超過」和「多」都包含了「多於」的意思,同樣給人表達不準確之感。
混淆概念
有些概念在形式或用法上比較接近,很容易混淆。下面列舉三對近似概念並說明其異同。
「增加了兩倍」與「增加到兩倍」。兩者都表示增加,但是「增加了」表達的是增加的幅度,「增加到」表達的是達到的結果。假設原來是一,則「增加了兩倍」之後是三。從一到三的過程,數量增加了兩倍。如果是「增加到兩倍」,則原來是一,現在是二。
「倍」與「番」。兩者都可以用來表達數值增加的程度,不過二者的含義和用法並不相同。當數值從m增大到n,而且「n=k×m」,就可以用「n是m的k倍」來描述數值增加的程度。而如果用「從m到n,翻了k番」來描述數值增加的程度,則意味著「n=2k×m」。舉例來說,假設一個人的工資原來是100元,現在是800元,則可以說「現在的工資是原先工資的8倍」,即800=8×100,倍數k=8。另一種同義的說法是「現在的工資跟原先的工資相比,翻了三番」,即800=23×100,番數k=3。
「百分比」與「百分點」。兩者雖然形式上十分相近,但是用法並不相同。「百分比」,也稱為「百分數」「百分率」,是分母為100的分數,用來表達兩個數值之間的比例關係(也即除法關係)。「百分點」則用來表達兩個百分比數值之間的差距(也即減法關係),統計學上稱百分之一為一個百分點。舉例來說,假設一個學校每年招生人數為100人,去年該校新生中男生為60人,今年該校新生中男生為48人,則可以說「去年該校新生中男生佔60%,今年男生佔48%。今年跟去年相比,男生的比例下降了12個百分點」,即「60%-48%=12%」,但不能說「男生的人數下降了12%」。如果要用百分數表示男生人數下降的幅度,則應該是「男生的人數下降了20%」,即(60-48)/60×100%=20%。
邏輯混亂
數字表達如果不講邏輯,會讓人不知所云。比如「減少了兩倍」「降低了兩倍」這樣的說法,明顯是從「增加了兩倍」「提高了兩倍」類推出來的。但是,仔細推敲不難發現,如果套用「增加了兩倍」中「兩倍」的含義,那麼「減少兩倍」之後,數值就變為負數了,這明顯講不通。之所以會出現這種誤用,主要是對「倍」的用法認識不足,「倍」不能用於表示降低。表示降低時,應該用比例表示,一般採用百分比,如「減少了50%」;也可以用分數形式,如「減少了1/2」或「減少了二分之一」。
再比如,「近500多」這一表達中,「近500」包含「少於500」的意思,「500多」則表示「多於500」,這兩個意思放在一起顯然是矛盾的。
跟非數字表達相比,使用數字表達的目的,往往是要傳達給讀者更為準確的意義。因此應該多從讀者的角度出發,給自己「挑挑毛病」,看看有沒有犯上面所說的這些錯誤,或者其他類似的妨礙表達準確性的錯誤,養成習慣之後,就能更自覺地遵守《出版物上數字用法》規範,避免出現數字表達不準確的問題了。
(作者:黃思思,系《出版物上數字用法》課題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