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想猛撈一把大錢的青年,在中國首都北京連續作案。在人來人往的大街上,在光天化日之下,連續打悶棍高達149次。當場打死12人,58人被打成重傷,手段如此兇殘,1年裡警方始終捉不到他們,最後此驚天大案是在警方巡邏時捉到的。
2001年7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打悶棍搶劫財物致使十二人死亡、五十八人受傷的被告人焦文軍、馬俊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兩被告在一九九七年至二000年間,在北京繁華地段的地下通道、人行過街天橋、人行便道處大肆進行搶劫犯罪活動。他們以用棍棒擊打被害人頭部等方法,打劫九十九起。致使十二人死亡、五十八人受傷,搶劫財物價值人民幣二十九萬餘元。
另外,被告人焦文軍還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間受僱殺害被害人楊某。在楊某死後,夥同被告人馬俊對其隨身物品進行洗劫。被告人馬俊還於二000年六月間,為圖謀報復,殺害了被害人沈某。
據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兩被告以搶劫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等多項罪名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開庭宣判的當天,旁聽席上坐滿了被害者的家屬,被害者家屬的哭泣使法庭如同靈堂。其中一名被害人18歲的兒子和77歲的母親也來到了法庭。有一位母親手裡捧著兒子的遺像輕聲地抽泣著。當審判長王惠慶開始宣讀長達22頁的判決書時,在場的人都屏住了呼吸,靜靜地等待著判決的結果。
案件回顧/悶棍殺手
1進京、結夥
主犯焦文軍,30歲,遼寧人。17歲時曾因入室盜竊被原籍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1995年被釋放後不思悔改,流竄進京,1997年年底,又因搶劫罪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99年1月被轉至遼寧省盤錦監獄服刑,同年6月20日下午在勞動現場脫逃,盤錦監獄當即向全國公安機關發出協查通報。焦文軍脫逃後隨即流竄入京,開始了繼續作惡的生涯。。
馬俊,內蒙古人,23歲。此前在京當過聯防隊員,因紀律散漫被僱用單位開除,無業留京,又因在海澱殺死一人後潛逃,被海澱公安分局網上通緝。
1999年7月,兜裡裝著僅有的10塊錢的馬俊懷揣片兒刀竄至海澱區薊門橋附近伺機作案時與抱著同一想法到此踩點的焦文軍不期而遇。
焦文軍見到馬俊,他試著以借煙為名想探個虛實,馬俊見到焦文軍的第一直覺是&34;。亡命天涯的焦文軍草木皆兵,重罪脫逃被通緝,躲避戒備已成為他的本能。也許正是因為馬俊兩年的保安經歷,使得焦文軍起初誤以為馬俊是個便衣警察,他第二次入獄正是栽在便衣警察手中。攀談之中一直表露出勢單力薄的馬俊袒露出想與焦文軍聯手幹&34;的想法。馬俊見他流露出疑惑,發誓要用行動證明自己,並當場實施了一起搶劫用以接受焦的&34;。焦文軍見他鐵了心,便接受了馬俊入夥。
2作案、持刀搶劫
1999年8月8日下午2點,警方接到市民報警,北京馬甸橋發生搶劫案,一名路人被刺傷。警方趕到現場,只看到地上的一灘鮮血,受害者付新發已經被送到醫院。
在醫院中,30多歲的北京市民付新發恐回憶,大白天的,自己一邊走一邊打手機,走上天橋沒多久,突然竄出來一高一矮兩個男青年。高個子的拿著一把雪亮的匕首,他一驚之下轉身就想跑。高個子一刀刺在他的大腿上,他疼得大喊救命,兩個男子搶過他的手機就跑了。
付新發又回憶一些細節:高個子剛剛二十出頭的樣子,矮個子看起來有三十歲了,樣子很兇,是東北口音,可能是遼寧人。
大白天在北京持刀攔路搶劫,這還得了?
西城區警方部署警力,在馬甸橋附近蹲點守候,希望能夠抓住這兩個人。
但是狡猾的歹徒怎麼可能再回到馬甸橋作一次案,所以沒抓到人。
從馬甸橋持刀搶劫案之後的大半個月內,北京市又陸續出現五六次次類似的持刀搶劫。
受害者回憶,歹徒還是那一高一矮兩個男青年。短短20多天內,歹徒作案高達七八起,平均3到4天一起,幾乎每次都捅傷人。
3做案升級、打悶棍
1999年9月3日,又一起新的案件發生。
年僅17歲的高中生張某,被一高一矮兩個歹徒搶劫打傷。
當天中午,張某去西城區阜外大街天意批發市場買東西。當他拿著買好的東西,走上過街天橋時,突然被人用鐵棍從背後打倒。
幾分鐘後,一個路人走上天橋,發現張某頭破血流倒在地上,嚇得立即報警。
醫生發現,張某是被人從背後用鐵棍之內的兇器,打擊後腦導致昏迷。
被從背後打倒,張某壓根就沒看到歹徒。
張某隨身攜帶價值1000多元的一部手機失蹤,應該是被歹徒拿走了。
西城區警方憂心忡忡,因為歹徒將作案方法改成了打悶棍。之所以不在用刀捅大腿後再搶劫,可能是顧慮受害者仍然有反抗和呼救的餘地。同時,即便受傷倒地後,受害者也能看到他們的樣子,乾脆採用打悶棍的手法。
這說明,歹徒的作案手法越來越高明,越來越隱蔽。
讓警方沒有想到的是,9月3日的打悶棍案件,僅僅是系列案件的第一起。從此時開始,在短短2個月內,北京三環的各個過街天橋和過街通道,連續發生了高達三十多起打悶棍案件。
案件作案手法相同,均是鐵棍打擊後腦,受害者都攜帶手機傳呼機等物。受害者全部被當場打暈,根本沒有看到歹徒的樣子。好在是大白天,還是偶爾有路人看到下毒手的歹徒,就是那一高一矮兩個男青年。
這兩個小子手段極為高明,目前為止三十多起僅有一起失手,其餘全部成功。作案地點選擇巧妙,逃離現場速度很快,沒有留下任何有價值線索。
他們連續做了三十起案件,幾乎二三天就做一起,但警方始終抓不到他們。
這兩個小子一直做案到11月,兩個悶棍歹徒突然停止了作案,消聲滅跡了。
到此,二人做案並沒弄出人命,如果從此收手,也算老百姓的幸事!只可惜,事情的發展向著更黑暗的方向去了。
4 作案再次升級、悶棍殺手
五個月後,這兩個劫匪又開始作案了,而且不再手下留情開始下死手殺人了。
2000年4月19日中午12時,33歲的市民徐向陽,在朝陽區國家奧林匹克體育中心辦完事,正準備乘車回公司。經過體育中心北門人行地下通道時,徐向陽隱約感覺到身後好像有人跟著,也沒有當回事。
這裡是首都的大街上,又是大中午烈日當空,能有什麼危險呢。
又走了二三十步,腳步聲越來越近了。突然,響起了一聲重器擊打的聲音和徐向陽短促的驚叫。一根粗鐵棍重重的砸在徐向陽的後腦上,將他當場打死。
下毒手的仍然是一高一矮兩個男人,高個子剛剛將徐向陽打倒,矮個子立即對他進行搜身,拿走了諾基亞牌3210型手機。
隨後,兩人快速走開,只留下徐向陽在地上抽搐掙扎。
兩個歹徒手法極為熟練,作案前後不到三分鐘。
五分鐘後,女市民姜在秀經過地下通道,發現有人倒在地上,急忙報警。
警察和120救護車迅速趕到,遺憾的是,徐向陽重傷不治。
以此案4月19日開始至2000年8月29日被巡邏民警抓獲,二名殺手在100多天裡,做案100餘起,當場打死12人,用獵槍殺死1人,用刀殺死1人,重傷58人,最多時一周內連續打死5人,幾乎天天都作案,警方卻無能為力。
以下是被悶棍殺死的12名被害人的過程
1被告人焦文軍、馬俊於2000年4月19日12時許,在北京市朝陽區國家奧林匹克體育中心北門人行地下通道內,由馬俊用鐵棍猛擊行人徐向陽(男,時年33歲)的後腦部,將徐打倒,焦文軍搶得徐的諾基亞牌3210型無線行動電話機1部(價值人民幣800元),銷贓後得贓款人民幣900元。贓款被二被告人夥分。徐向陽因被鈍器打擊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2.被告人焦文軍、馬俊於2000年4月24日10時許,在北京市朝陽區安華橋東人行過街天橋,由馬俊用鐵棍猛擊行人餘關榮(男,時年37歲)的後腦部,將餘打倒,二人搶得餘的人民幣50元、諾基亞牌5110牌無線行動電話機1部(價值人民幣600元),銷贓後得贓款人民幣750元。贓款被二被告人夥分。餘關榮因被鈍器打擊頭部到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3.被告人焦文軍、馬俊於2000年5月23日13時許,在北京市海澱區紫竹橋南側人行便道上,由馬俊用鐵棍猛擊行人樸載英(男,時年41歲)的後腦部,將樸打倒,二人搶得樸的人民幣1000元、摩託羅拉牌L2000型無線行動電話機1部(價值人民幣1100元)及手包、營業執照等物。銷贓後得贓款人民幣1100元,贓款被二被告人夥分。樸載英因被鈍器打擊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4.被告人焦文軍、馬俊於2000年5月25日11時許,在北京市西城區鼓樓橋西人行過街天橋上,由馬俊用鐵棍猛擊行人李孝位(男,時年29歲)的後腦部,將李打倒,二人搶得李的人民幣600元、摩託羅拉牌318型無線行動電話機1部(價值人民幣800元),銷贓後得贓款人民幣600元,贓款被二被告人夥分。李孝位因被鈍器打擊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5.被告人焦文軍、馬俊於2000年6月21日12時許,在北京市朝陽區安華橋東北側人行地下通道,由馬俊用鐵棍猛擊行人俞賦(男,時年35歲)的後腦部,將俞打倒,二人搶得俞的人民幣300元、摩託羅拉牌938型無線行動電話機1部(價值人民幣900元),銷贓後得贓款人民幣550元,贓款被二被告人夥分。俞賦因被鈍器打擊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6.被告人焦文軍、馬俊於2000年6月28日10時許,在北京市豐臺區王家胡同人行過街天橋上,由焦文軍用鐵棍猛擊行人魏漢珍(女,時年28歲)的後腦部,將魏打倒,二人搶得魏的人民幣4500元、愛立信牌T18型無線行動電話機1部(價值人民幣1100元)、摩託羅拉牌漢顯尋呼機1臺(價值人民幣400元),銷贓後得贓款人民幣600元,贓款被二被告人夥分。魏漢珍被鈍器打擊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7.被告人焦文軍、馬俊於2000年6月29日10時許,在北京市海澱區恩菲大廈門前人行地下通道內,由馬俊用鐵棍猛擊行人賈俊義(男,時年40歲)的後腦部,將賈打倒,二人搶得賈俊義的人民幣600元、摩託羅拉牌2088型無線行動電話機1部(價值人民幣800元)及手包、汽車鑰匙等物。銷贓後得贓款人民幣800元,贓款被二被告人夥分。賈俊義因被鈍器打擊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8.被告人焦文軍、馬俊於2000年8月23日10時許,在北京市海澱區定慧寺東裡紅綠燈西側人行地下通道內,由馬俊用鐵棍猛擊行人張德華(男,時年49歲)的後腦部,將張打倒,二人搶得樸的人民幣200元、日產NEC牌漢字顯示型無線尋呼機1臺(價值人民幣300元)及醫院單據、汽車月票等物,贓款被二被告人夥分。張德華被鈍器打擊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9.被告人焦文軍、馬俊於2000年8月24日10時許,在北京市海澱區空軍司令部西門外人行地下通道內,焦文軍用鐵棍猛擊行人劉惠萍(女,時年39歲)的後腦部,將劉打倒,二人搶得劉的人民幣1300元、西門子牌S4型無線行動電話機1部(價值人民幣300元)及摩託羅拉牌數字顯示型無線尋呼機1臺及挎包、鑰匙等物。銷贓後得贓款人民幣1100元,贓款被二被告人夥分。劉惠萍被鈍器打擊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10.被告人焦文軍、馬俊於2000年8月25日12時許,在北京市朝陽區三元橋西側人行過街天橋上,由馬俊用鐵棍猛擊行人王國舉(男,時年34歲)的後腦部,將王打倒,二人搶得王的人民幣250元、摩託羅拉牌V998型無線行動電話機1部(價值人民幣1300元)及駕駛證、火車票等物。銷贓後得贓款人民幣2500元,贓款被二被告人夥分。王國舉被鈍器打擊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11.被告人焦文軍、馬俊於2000年8月27日14時許,在北京市海澱區北太平莊北側人行地下通道內,由焦文軍用鐵棍猛擊行人劉小江(男,時年49歲)的後腦部,將劉打倒,二人搶得劉的諾基亞牌5110型無線行動電話機1部(價值人民幣600元)及摩託羅拉牌小漢字顯示型無線尋呼機1臺(價值人民幣400元)等物。銷贓後得贓款人民幣600元,贓款被二被告人夥分。劉小江被鈍器打擊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12.被告人焦文軍、馬俊於2000年8月28日12時許,在北京市豐臺區百樂酒店附近人行通道上,由馬俊用鐵棍猛擊行人王衛(男,時年29歲)的後腦部,將王打倒,二人搶得王的人民幣200元、摩託羅拉牌漢顯尋呼機1臺(價值人民幣400元)及手包、電話卡、證件等物。銷贓後得贓款人民幣150元,贓款被二被告人夥分。王衛被鈍器打擊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
5被巡邏民警抓獲
對於這起影響巨大的案件,公安部高層極為重視,要求北京市公安局限期破案,要求一個民警配一個聯防隊員,駐守二環三環的天橋和通道,實行兩班倒,時刻都必須有人。如果哪裡再出現悶棍案件,就追究巡邏警員的責任。
查是查不出來了,試試抓現行吧。
8月29日上午,二環路舊鼓樓大街北口地下通道內,6名警察和聯防隊員在這裡巡邏。
6人全部穿便裝,其中2人是專案組派來的刑警,都配著手槍。還有2人是新街口派出所的民警,攜帶警棍手銬等警具。
11點多,在通道外幾十米巡邏的刑警李兵,突然發現兩名男子從東南方向朝地下通道走來有兩個男青年一前一後,其中個子稍矮的男子手裡拎著一個大紙袋,在布置任務時,都對民警著重強調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兩名東北男子,作案時,拎著一個紙袋,紙袋內放有作案用的鐵棍,這個細節所有執勤民警都爛熟於心。當焦、馬二人走下通道時,李兵、王志勇迅速尾隨下去,李兵拔出手槍,撥開保險栓。就在二人走到通道的中間位置時,王志勇和李兵大聲喝道:&34;這突如其來的喊聲,使焦、馬二人不知所措,呆立在原地。
&34;王志勇和李兵邊喊邊衝上去,將兩人推向牆壁,焦文軍把紙袋放在地上,王志勇在其身後從上到下摸了一遍,&34;王志勇說著提了下紙袋,很沉。這時,焦順從地從褲兜內掏出錢包,王志勇打開錢包,只見身份證的住址一項前兩字是遼寧,他頓時喊道:&34;周濤聞聲和另一名偵查員帶領保安員衝了過來。就在這時,馬俊有些耐不住性子了,剛欲掙脫,就被刑警李兵察覺,他掄起手槍把狠狠地砸了馬俊腦袋兩下,馬俊摔倒在地,李兵又用手槍頂住了他的太陽穴。與此同時焦文軍趁機轉回身把瘦弱的王志勇一個背挎摔倒在地,王志勇不顧傷痛奮力將其撲倒,與衝上來的周濤等人將焦文軍按住。焦文軍憑著自己身強力壯,幾次被按倒又幾次翻身站了起來。民警和保安員都拼紅了眼,最後終於將其死死按住,就是這時被按在下面的焦文軍仍在負隅頑抗,他照準民警周濤的大腿就是兩口,在這生死關頭民警周濤忍住了鑽心的疼痛,抽出手銬將焦文軍牢牢銬住,兩案犯終於束手就擒。在紙袋內,民警王志勇發現了一根直徑3釐米、長50釐米、重約10公斤、用報紙包著、外層用透明膠條纏繞的螺紋鋼筋棍,並從馬俊身上搜出了一把10釐米長的摺疊刀。兩個專打悶棍的惡魔就此落入法網。
6為什麼警方花了一年時間,才抓現行抓住他們
這是因為焦文軍極為狡猾,在作案前,焦文軍幾乎走遍了二環和三環每一個天橋和通道。詳細記錄了地形、地物、警方治安亭、巡邏等情況。每次作案之前,焦文軍都會先去踩點,同時設計撤退線路。確認完全沒有問題後,焦文軍才會帶著馬俊一起下手。一旦得手,兩人立即按照之前設定的撤退路線逃走。這兩人雖搶錢不多,每次逃走均會打車,以保證撤退的速度,不會被警方抓住。
焦文軍總結出了&34;:一是暫住地周圍不打;二是現場人多或打人後不容易逃掉不打;三是現場有北京人不打,他們認為外地人膽小,不愛管閒事,北京人則可能大喊大叫,或打&34;報警;四是夜裡不打,因為夜晚北京的警察多,行人少,行人警惕性高;五是沒有手機的不打。
7為啥大白天採取打悶棍的方式
全國打悶棍作案的不少,確實很少有大白天下手的。這幾十起作案,歹徒全部選擇在上午9點到下午4點間,還都是周一到周五。
選擇這個時間點,是非常巧妙的。這段時間雖是白天,絕大部分人都在上班,街道上並沒有多少人,便於作案。
很多歹徒選擇晚上藉助夜色掩護作案。其實,晚上作案並不有利。走夜路的市民,警惕性都很高。只要有陌生人接近,路人會比較警覺,歹徒並不容易下手。打悶棍要求準確擊中後腦,如果打不中,受害者肯定會呼救、逃走、搏鬥之內,搶劫就失敗了。在夜晚打悶棍,並不容易成功。
白天就不同!光天化日,豔陽高照,一般路人都會感到比較安全,沒什麼警惕心理,容易被偷襲,他們更不容易遇到警察,更容易逃竄。
8警方歷次排查,為啥沒用?
他特別選擇了北京郊縣的兩個偏僻的招待所,用假身份證登記入住,還辦了暫住證。他們都住在有陽臺的二樓。一旦遇到民警排查,就由沒有東北口音的馬俊出面搪塞。
而警方排查賭場和色情場所,對兩人也沒什麼作用。這兩個傢伙都很好色,經常去KTV找小姐,不過,馬俊曾經當作聯防隊員,對於警方排查行動很了解。這兩人從不在KTV玩到10點以後。因為10點以後,警方才會進行排查。同時,兩人找小姐全部用假名,絕對不帶小姐回自己住所,也絕對不留下電話號碼之內,避免被警方順藤摸瓜,兩人平時晚上很少出門,但0點之前都不睡覺。因為警方抓捕和大清查幾乎都在12點之前的晚上,這點馬俊都很熟悉。
2001年11月07日&34;被處決
9北京&34;案使公民知情權浮出水面
焦文軍、馬俊這兩名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尤其殘忍,氣焰尤其囂張。他們自1999年8月至2000年8月短短的一年間,光天化日之下在北京市市區內的地下通道、過街天橋等處,採取用鐵棍、鐵錘等擊打被害人頭部等殘忍手法,打死12人,打傷58人,搶得大量財物。而且,如若不是在一個很偶然的情況下,這兩名罪犯鬼鬼祟祟的行蹤被保安人員發現並上前盤問,犯罪分子做賊心虛言行十分可疑而被扭送公安機關,該案才得以偵破,否則,或許還會有更多的無辜百姓成為犯罪分子的棍下之鬼。在此之間,&34;案一件接一件發生,無辜市民一個又一個受到傷害,而我們的公安機關則一直保持沉默,直到犯罪分子被抓獲。回顧此案的過程,人們不禁要問:有關部門為什麼不及早給廣大市民提個醒呢?
我們可以設想,在接連發生數起案件特徵和作案手段基本相同的案件後,如果公安機關能夠通過新聞媒介將案件情況和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公之於眾,提醒廣大公民外出時提高警惕,提防周圍可疑行人的侵犯,那麼,或許犯罪分子在作案時就會有所顧忌,而且由於行人警覺性的提高,他們也不可能如此容易得手;果真如此,死12人、傷58人這兩個讓人觸目驚心的數字或許能夠減少許多。令人遺憾的是,他們沒有這樣做。也許有許多理由令有關部門保持沉默,比如他們相信自己的破案能力,很快就會將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抑或他們擔心向市民公布真相會弄得人心惶惶,影響社會穩定。然而,所有的理由在無辜市民12死、58傷這兩個慘痛的數字面前都顯得是那麼的蒼白無力。在這起重大案件水落石出之後,一個在最近幾年越來越受到社會輿論關注的話題———公民的知情權與政府信息公開問題再度浮出水面,凸顯出其重要性和緊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