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汙染被指控「尋釁滋事」,這個女人抗爭了兩年

2020-09-04 南風窗NFC

李思俠是陝西安康人,她曾經是一名國企的工程師,但因為多年來舉報老家的兩個石料廠而被指控涉嫌尋釁滋事罪。

歷經兩年的抗爭,最近她終於收到了來自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

2020年8月16日,李思俠收到了陝西省石泉縣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理由是證據不足。律師告訴她,這意味著無罪,可以申請國家賠償。但李思俠拒絕在送達書上簽字,她「想要一個絕對的清白」。

李思俠因多年來舉報老家雙喜村兩個石料廠無證開、汙染環境和損毀道路,被指控涉嫌尋釁滋事罪。2018年9月17日李思俠被刑拘,後又被定性為黑惡犯罪,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二年六個月,之後上訴。

二審判決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於2020年7月28日裁定發回重審。2020年8月14日,石泉縣法院裁定準予檢察院的撤訴申請。

自李思俠被刑拘到2020年6月16日被取保候審,李思俠在看守所度過了638個日夜。

收到法院準予撤訴的裁定書之後,第二天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就送達了。

這個通俗意義上代表無罪的決定,卻再一次激發了李思俠的激烈反應。她最後沒在送達書上簽字,堅定地認為自己沒有犯罪,何來證據不足的說法?

李思俠的不起訴決定書

下午5點多,該案另一被告人魏智波家也在裡收到了不起訴決定書,他在送達書上簽了字,但也想要一個絕對無罪。

被告人張海成接到了檢察院的電話,他遠在福建莆田,但檢察院希望他可以回石泉領取不起訴決定書並協商國家賠償相關問題。張海成是個盲人,出行非常不便。他不理解,為什麼當初可以跨省刑拘,現在卻不能跨省送來不起訴決定書?

記憶中的雙喜村

通往雙喜村的村道從溝口到村委會,共計1.5公裡。20世紀90年代初,雙喜村人手提肩挑修通了第一條通往村外的公路,2006年村民集資將其擴寬硬化。石料廠進來後,那條村道面目全非。

雙喜村也叫作青山溝,是李思俠出生和成長的地方。李思俠今年57歲,她是村裡第一個走出的大學生,曾經是一家大型國企的工程師。工作後她的戶口雖遷出,但在她的認知裡雙喜村一直是她的家。她88歲的母親仍住在村裡。

在李思俠的記憶裡,「郭思榮石場那裡,原來有兩棵古樹,一棵鐵甲樹,一棵桂花樹」,鐵甲樹被雷劈過後樹幹留下了一個大洞,她們覺得那樹特別神聖,樹上會掛滿祈福的紅繩和綢帶。桂花樹很大,每年桂花開的時候,香味飄滿整個青山溝,一到溝口處就能聞到。

李思俠在西安住房的牆上掛著兩張老家的照片,她說她對老家有種難以割捨的依戀

而這一切,在兩個石料廠建成後被終結了。

2008年3月3日,西安商人郭思榮通過掛牌出讓,以13.6萬元競得石泉縣城關鎮青山溝建築石料礦採礦權。郭思榮還記得,青山溝石料礦是當時4個礦中唯一有人競拍的。近3個月後,郭思榮與石泉縣國土局籤訂了補充合同,他又以10萬元的價格拿到了青山溝石料礦Ⅱ號礦體的採礦權。

郭思榮告訴記者,他是以招商引資的形式入駐石泉,當時「十天高速」即將動工,需要大量的石料。

郭思榮拿到採礦權後,將Ⅱ號礦體的採礦權授權給時任雙喜村村主任的邱興銀。「我跟他關係不是很好,只要他不做違法的事情,他怎麼採都跟我沒啥關係。」郭思榮說。

2008年11月7日,郭思榮在雙喜村的青山溝石料廠(下石料廠)和授權給邱興銀的青山溝石料廠(上石料廠)雙喜分廠同時註冊成立。2009年兩個石料廠開始採礦。「沒過幾個月,村道上面的水泥硬化就脫落了。」魏智波說。之後,隨著石場車輛增多,村道很快就變得面目全非。雨天泥水四濺,晴天塵土飛揚。「很多人在雨天出溝時都是腳穿一雙鞋,手裡再提一雙鞋,走到溝口的時候再把手裡的乾淨鞋換上。」李思俠回憶。

把青山綠水還給我們

2013年,雙喜村村道已經嚴重損毀,石料廠的粉塵汙染和炮震也已引起居民的強烈不滿,雙方之間的矛盾激化,引發了幾次攔路事件。

2013年五一假期,「我聽到同事在討論假期要去秦嶺避暑的事情,就想起自己的家鄉也處在秦嶺南麓,如果沒有石料廠的破壞,雙喜村也可發展旅遊」。於時李思俠寫了第一篇反映石料場問題的文章《把綠水青山還給我們》發在了自己的實名微博上。文中對比了石料廠入駐前後雙喜村環境發生的巨大變化。

李思俠沒有想到,她的這篇文章被中國環境保護網轉載。6月6日,李思俠收到石泉縣一份信訪答覆書,稱石場不存在汙染,但存在未辦理環評手續的問題。做出停止生產、罰款2萬的處罰。但這也讓李思俠知曉石料場原來一直在違規開採,她繼續向安康市舉報,並在微博繼續發布文章反映情況。

進入石泉縣時的招牌

一審判決顯示,2015年2月10日,青山溝石料廠辦理了採礦許可證。2016年12月19日辦理了安全生產許可證。

郭思榮也向記者坦言,一開始的時候很多石場都是無證開採,因為很多工程急需石料。

2013年11月7日,鎮政府就石料場汙染問題召集村民同石料廠協商解決方案,現場會上,最後以補償汙染費達成協議:2009-2012年兩個石料廠對雙喜村三組村民賠償汙染費2萬元。2014年後每個石料廠每年支付1萬元,續開續補。上下石料廠每年支付道路使用費2.5萬元。

也是在這次協商會上,李思俠和村民們才知道,早在2009年3月郭思榮就與村委會籤訂了道路使用協議,約定每年交付2.5萬使用費,使用期暫定三年,並預交30萬元保證金。

雙喜村村委會

這筆汙染費分給了三組村民。在汙染費分配會上,三組組長陳立勝提議,考慮到李思俠的辛苦,從中拿出3000元「跑路費」(意為奔波)給她,村民紛紛同意。公訴中,這3000元「跑路費」成了李思俠的罪證之一,因為陳立勝指證是李思俠強行索要了3000元。當時參加了汙染費分配的三組村民劉小平向記者證實,當晚他有事提前離開,但在路上接到了陳立勝的電話,說他提議給李思俠3000元「跑路費」,問他願不願意,劉小平說「願意」。

一審判決書顯示,李思俠在拿到3000「跑路費」後停止了舉報。但從李思俠的微博可以發現,2013年5月6日——2018年7月14日,關於雙喜村石料廠汙染環境和損毀道路的舉報一直沒有停止。

衝突再起

上述協商完成後,石料廠停工一年。

2015年5月30日,上下石料廠一同放煙花慶祝重新開工。6月中旬,李思俠得知了石料廠復工的消息,便繼續在微博上曝光。同年,因為陽安複線鐵路開始施工,郭思榮的下石料廠被限期停業。直到2016年8月郭思榮石料場才正式停業。李思俠一開始以為停業是兩個石場都停,可後來發現,邱興銀的上石料廠依然在採石。她想繼續在微博曝光,但微博突然無法登錄。

2017年4月,李思俠給來陝西的中央巡視組寫了一封舉報信,繼續反映石料廠問題,並要求關廠。5月31日,石泉環保局印發回復文件稱,現場未發現生產痕跡,石料廠已於2016年停產,手續齊全,不存在汙染環境的情況。村民看了這份回復後覺得氣憤,不少人在回覆中不屬實的地方寫反駁意見並籤名。村民彭朝順寫了「環保局說假話,不半(辦)實事」。

村民在環保局的答覆文件上寫的意見

「我們一直在舉報邱興銀的石場,但環保局卻去查郭思榮的石場,那他早就關了。」李思俠告訴記者,證件齊全的是郭思榮的石場,而非邱興銀的。

7月11日,雙喜村召開村民大會討論村道事宜。現場錄音中,村民情緒激動,控告石場汙染帶來的種種傷害:「吃不到乾淨水,吸不到乾淨空氣」「張海全已經得了塵肺病」「水井放出來的水都是渾的」……

2017年10月,邱興銀用之前的30萬元保證金以礦山路標準重修了上半段的村道,因為下半段鐵路方仍在使用。重修後,邱興銀表示石料廠將繼續使用村道,村民知曉後紛紛反對,開始商量建限寬墩。李思俠受委託諮詢了農村公路管理局人員,知曉村民集體同意下村道可設置限高限寬,嚴禁重噸位車輛通行。之後,她起草了一份名為《捍衛主權守護脫貧致富生命線—雙喜村村民自行制約監督維護村道管理辦法》。

11月3日,眾多村民在原郭思榮石料廠附近建限寬墩,李思俠帶著請願書讓在場村民籤字,並發至網上。邱興銀知曉後帶工人阻撓建限寬墩,兩方起了衝突,雙雙報警。在現場視頻中,村民張先勤再三強調今天的行動是村民自發的。限寬墩設置好後次日晚上被邱興銀的工人搗毀一個。一審判決書認為,設置限寬墩是李思俠、張海成和魏智波三人索要汙染費不得後逞強耍橫,違法組織的行為。

村民第一次建限寬墩的位置

「2017年12月29日,有縣領導和鎮領導將村支書楊華新、村主任張先軍和三組組長陳立勝叫到縣城一個茶樓,告訴他們石場要繼續使用村道,讓他們做決定同意使用。」李思俠告訴記者,他們把這件事稱作「茶樓事件」,是導致第二次建限寬墩的導火索。採訪中,魏智波和張先軍均確認了此事。

這件事傳開後,激起了村民的憤怒,他們商量再次設置限寬墩。張先軍委託李思俠寫相關的書面材料,李思俠寫了一個《通告》和《雙喜村委關於維護道路的決定》,內容包括終止石料廠對村道的使用和設置限寬墩。2018年1月12日,李思俠和村民魏啟明、王桂兵、張先勤等找楊華新和張先軍籤字,文書董樂順蓋章後發至網上。

一審判決書顯示,楊華新和張先軍籤字是因為被李思俠等人脅迫,但楊華新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並沒有受到脅迫,張先軍向記者確認,籤字是自願的,而且他支持村民維護村道。第二天,村民在村委會下方建了兩個限寬墩,石料廠停工。

雙喜村村委會旁邊的「掃黑除惡」宣傳牌

2018年4月,雙喜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開始。在前兩輪初步選舉中張先軍票數最高,但後來鎮政府因張先軍只有小學文化程度,取消其候選人資格。張先軍被撤下後,邱興銀的兒子出現在候選人名單。村民看到後表示異議,不想讓石場的人成為村幹部,並商量好要在選舉中繼續支持張先軍。李思俠想既然要求文化程度,不如推舉高中文化程度的魏智波競選村主任。有村民將這個消息轉發至村子微信群中。這導致了第二次選舉時,很多村民給魏智波投票從而使選舉無效的情況。此事成為了指控李思俠深度參與村委選舉,把控基層政權的證據。

2018年5月20日,省環保局組織督查組來雙喜村調查李思俠所反映的汙染問題。督查組確認了水源汙染、房屋受損、田地損毀等問題,責成縣政府儘快解決。第二天,縣政府在雙喜村委召開現場會,9位村民代表反映了一系列問題。魏智波就是其中一人,他告訴記者,現場會第二天,警方將現場會上發言的人一一帶去問話,反覆詢問這一切是不是李思俠指使。

「黑惡勢力」

李思俠不知道,早在2018年5月1日,郭思榮就向警方提交了控告書,控告她修限寬墩致使石料廠無法生產,且還索取道路使用費和汙染費,警方以此立案調查。

2018年9月16日下午1時許,李思俠被民警帶走,因為她被列為網上在逃人員。9月30日,李思俠被正式逮捕。

10月16日,石泉公安局在全縣範圍張貼「石泉縣公安局關於徵集李思俠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李思俠母親把村子裡的一張偷偷撕了下來,至今依然保留。

李思俠母親偷偷撕下來的徵集李思俠犯罪線索的通告,她一直保留著

10月25日,遠在福建莆田的張海成被石泉公安跨省刑拘。同日,魏智波也被刑拘。11月7日,張海成和魏智波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正式逮捕。

經過警方幾日的偵查,李思俠三人被認定為黑惡勢力犯罪團夥。11月23日,石泉公安官方微信發布一篇《有黑掃黑 無黑除惡 無惡治亂 除惡務盡——交給百姓穩穩的平安福》的文章。文章將李思俠三人稱作「首起黑惡勢力犯罪」,並將李思俠稱為「惡勢力團伙頭目」。文章配有一張打了馬賽克的三人照片,事後李思俠告訴記者,那根本不是他們,他們沒有拍過那樣的照片。

石泉公安當時將李思俠等人宣傳為黑惡勢力

一審判決時黑惡勢力的定性未被支持,但關於尋釁滋事罪的指控成立。李思俠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張海成一年兩個月,魏智波十一個月。2019年7月19日,判決書送達後,李思俠拒絕籤字,在5天後她提起上訴。

不起訴

二審閱卷時,李思俠代理律師王飛等通過觀看審訊光碟發現,筆錄中存在大量偽造和非法採集的證詞。比如在魏智波的筆錄中多次出現了「認罪認罰」和「犯罪」的字眼,但同步錄像中魏智波從未親口承認「犯罪」,而是說「我錯了」。律師認為,「錯」和「罪」存在根本區別。

2020年2月4日,三個被告人的六位辯護律師聯名對偵辦此案的石泉公安民警劉友軍提起控告。3月9日,安康市檢察院依法受理。3月中旬,各辯護律師收到被投訴的通知。

2020年6月9日,二審開庭。整個庭審過程,被旁聽的實習律師李鵬軍記錄了下來。庭審第四天,他在文章《安康記(四)》中記錄了張海成談到自己被偵查人員在審訊時拿膠棒打他的背的情況。也是在這天,張海成當庭向李思俠道歉,承認自己在一審期間出於自私、昧著良心說了對李思俠不利的話。

石泉法院對李思俠案審理時對兩長同臺的宣傳

「我當時聽完其實很平靜,因為我從來沒懷疑和責怪過他。」

6月16日,經過11次的申請,李思俠終於被取保候審。

在「出來」之前她就想好了,回家時要從村子溝口的地方,沿著村道親自走上去,好好感受一下這條她保護了近10年的道路。但因為太晚,而且那天夜裡還在下雨,李思俠沒能完成這個想了很久的計劃。

2020年7月28日,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原審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且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故撤銷一審判決,發回石泉縣人民法院重審。

2020年8月14日,記者來到石泉縣城關鎮雙喜村,陣陣的蟬鳴讓整個山溝顯得格外幽靜。村道已經全部修復,寬闊、厚實,早已不見往日的泥濘和坎坷。郭思榮石料場舊址的復墾已經完成,如果不是一輛滯留在原地的挖掘機和裝載機,外人已經看不出來這裡曾採過石。

郭思榮石料廠原來的採礦區已經復墾,有村民在摘菜

通往邱興銀石料廠的路已經變成耕地,要想進去必須穿過幾塊長勢喜人的玉米地。這裡還留著一些過往採石的痕跡,從稍遠處就能看到那些復耕的土地之下還有一層黑色的石渣。穿過那些田地再往溝裡走上幾百米,就能看到被石料廠挖開的山,從遠處看像是一處巨大的傷口,但上面栽了樹,樹苗都展著綠葉。

原邱興銀石場採礦區,從遠處看像一處傷口

一切都在恢復,但李思俠拿到不起訴決定書後依然無法釋懷那段時間經歷的一切。


圖文 | 南風窗記者 何國勝

編輯 | 李少威

排版 | 何一口

相關焦點

  • 西安一國企女工程師舉報汙染:被控尋釁滋事 涉嫌惡勢力犯罪
    來源:冰點周刊女工程師舉報汙染被控尋釁滋事曾被石料廠的大卡車碾得坑坑窪窪的村道,已經修繕完畢,臨近稻田的一側安裝了綠色的護欄,地面上仍有村民打限寬墩的痕跡。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魏晞/攝作者 | 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魏晞編輯 | 陳卓不起訴決定書終於來了,在李思俠被指控涉嫌尋釁滋事18個月,並在看守所待了21個月之後。
  • 女工程師舉報汙染被控尋釁滋事在看守所待21個月:我要徹底的清白!
    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魏晞/攝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魏 晞不起訴決定書終於來了,在李思俠被指控涉嫌尋釁滋事18個月,並在看守所待了21個月之後。這位曾經在陝西西安一家國企工作的女工程師從2013年開始舉報家鄉被石料廠汙染的問題。
  • 騰格里汙染舉報人被刑拘,警方:與舉報無關,涉尋釁滋事等
    南都記者注意到,李根山曾參與舉報原美利紙業在騰格里沙漠排汙一事,有聲音質疑李根山被刑拘是否與此有關。9月10日,負責該案的民警向南都記者表示,對李根山等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已掌握一定證據,與舉報事件「沒有任何關係」。據中衛市3月16日通報,根據調查結果,對該汙染事件的涉事企業9名責任人和監管部門2名責任人依規依紀依法追究了相關責任。
  • 光明網評論員:檢方撤訴:定罪尋釁滋事應慎之又慎
    【閱讀提示】陝西女子舉報家鄉環境問題一審獲刑兩年半,二審檢方撤訴光明網評論員:昨天(8月16日)有媒體報導說,為輿論所關注的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因舉報汙染被訴尋釁滋事罪一案,有了最新進展。據報導,7月28日,陝西省安康市中級法院裁定撤銷李思俠尋釁滋事罪的一審判決,將此案發回石泉縣法院重審。
  • 檢方撤訴:定罪尋釁滋事應慎之又慎
    光明網評論員:昨天(8月16日)有媒體報導說,為輿論所關注的陝西女工程師李思俠因舉報汙染被訴尋釁滋事罪一案,有了最新進展。據報導,7月28日,陝西省安康市中級法院裁定撤銷李思俠尋釁滋事罪的一審判決,將此案發回石泉縣法院重審。
  • 女大學生回鄉舉報汙染問題被控尋釁滋事,發帖28篇被關21月,如今終於等來不起訴決定
    曾被石料廠的大卡車碾得坑坑窪窪的村道,已經修繕完畢,臨近稻田的一側安裝了綠色的護欄,地面上仍有村民打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魏 晞不起訴決定書終於來了,在李思俠被指控涉嫌尋釁滋事持續的抗議和舉報,讓兩家石料廠停產。如今,少許小樹苗正從採礦點裸露的巖石縫裡努力破土。曾被石料廠的大卡車碾得坑坑窪窪的村道,已經修繕完畢,臨近稻田的一側安裝了綠色的護欄。但李思俠卻因此背上了尋釁滋事的罪名。
  • 環保維權被控尋釁滋事背後
    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魏晞/攝不起訴決定書終於來了,在李思俠被指控涉嫌尋釁滋事18個月,並在看守所待了21個月之後。這位曾經在陝西西安一家國企工作的女工程師從2013年開始舉報家鄉被石料廠汙染的問題。村民回憶,一度無證開採的石料廠裡,來往運輸的卡車把村裡的道路壓得坑坑窪窪。每天早晨石料廠開始作業時,村裡的小河溝會變得又黑又渾濁,水裡的石頭沾上一層黑油。
  • 尋釁滋事罪與故意傷害罪的區別
    文|楊河尋釁滋事是高發犯罪,也是公安機關在 「掃黑除惡」中比較「好用」的一款罪名。這款著名的「口袋罪」包羅萬象,罵個街、發個貼、上個訪都可能被指控為尋釁滋事。而作為比較常見的打架鬥毆行為,只要可能夠得上入罪門檻的,則用尋釁滋事來定性,通常要比故意傷害威懾力大得多。
  • 海晏縣法院宣判一起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案
    9月3日,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朱某、馬某、張某等8人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一案。公訴機關指控,以被告人朱某為首,被告人馬某、張某為成員的惡勢力,經常糾結在一起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影響。
  • 汙染舉報人被拘,如何回應「打擊報復」質疑
    初步查明,李根山等刑滿釋放人員打著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成員的幌子,相互勾結,採取毆打、威脅、辱罵、恐嚇等手段,先後實施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搶劫等違法犯罪行為,現面向社會公開徵集李根山等人各類違法犯罪線索。11日,中衛市公安局沙坡頭區分局通報稱,又收到大量檢舉揭發的違法犯罪線索,又有6名涉案嫌疑人落網,此為惡勢力團夥犯罪案件。
  • 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海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周嶽進等24人提起公訴
    日前,周嶽進等24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及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罪一案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2000年至2019年期間,以周嶽進為組織、領導者,周嶽坤、高連生、王業春、程成文、周嶽妹、劉運花、佔佐海、吳多良、陳成雄、佔佐才為積極參加者,鍾承江、盧家雄、龐學師、羅宏標、王業文、王雄、王慶峰、王成民、王和國、周經和、曾慶松、陳基文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樹立非法權威
  • 擾亂社會秩序、尋釁滋事,淅河鎮這個惡勢力犯罪集團被判了
    橫行鄉裡、欺壓百姓、強攬工程、破壞選舉的淅河鎮碑崗村原村支書周某敏以及三名親屬因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尋釁滋事等罪,被法院判處八年至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涉案資產被依法沒收。51歲的周某敏擔任淅河鎮碑崗村村支書期間,夥同其家族成員劉某玲、周某清、周某美等人欺壓鄉裡、胡作非為。
  • 陳某因尋釁滋事罪被重慶市北碚區人民法院判決
    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於2020年1月19日被取保候審。重慶市北碚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某犯尋釁滋事罪,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後,依法適用速裁程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重慶市北碚區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陳某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 聚眾鬥毆、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海南這24人涉黑案被提起公訴
    日前,周嶽進等24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及聚眾鬥毆罪、尋釁涉黑滋事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開設賭場罪一案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控,2000年至2019年期間,以周嶽進為組織、領導者,周嶽坤、高連生、王業春、程成文、周嶽妹、劉運花、佔佐海、吳多良、陳成雄、佔佐才為積極參加者,鍾承江、盧家雄、龐學師、羅宏標、王業文、王雄、王慶峰、王成民、王和國、周經和、曾慶松、陳基文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樹立非法權威,維護非法利益,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強迫交易、開設賭場等違法犯罪活動19起,致4人輕傷,非法獲利
  • 四川男子發帖質疑法院判決不公,隨後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當事人:緩刑期間繼續舉報
    對此,蔣建國認為有「證據」表明當地法院和政法委「辦案不公」,開始在網上發舉報貼維權。隨後,蔣建國被其網貼中所舉報的對象之一、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記者注意到,蔣建國尋釁滋事罪的刑事判決書中顯示,其所發的帖子中,還有稱東坡區人民法院、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兩主審法官「隱匿重要證據」、「開發商放個屁,你們都說是香的」等內容。2018年9月19日,蔣建國被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以「涉嫌犯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10月16日被逮捕。2019年4月19日,四川省丹稜縣人民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蔣建國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 冷某國因尋釁滋事罪被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法院判決
    因涉嫌犯尋釁滋事罪,於2019年10月9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10月23日被執行逮捕。現羈押於重慶市萬盛經濟技術開發區看守所。重慶市綦江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冷某國犯尋釁滋事罪,於2020年1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適用認罪認罰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 柏鄉再次審理一起非法採礦、尋釁滋事、盜竊案
    繼7月13日審理一起非法採礦案件後,7月22日,柏鄉法院再次開庭審理了一起涉案被告達11人的非法採礦、尋釁滋事、盜竊案,該案中 庭審中,9名被告人對指控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在最後陳述環節中表示,已深刻認識到非法採礦的嚴重後果,對自己的行為感到追悔莫及。該案將擇期宣判。
  • 昆明25村民「歡迎」刑釋人員出獄案宣判:均被認定為尋釁滋事罪
    12月4日,上遊新聞記者獲悉,雲南省昆明市晉寧區人民法院於12月3日對廣濟村村民2016年至2018年「歡迎」刑滿釋放人員出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涉案25名被告人均被認定犯尋釁滋事罪,除一人免於刑事處罰外,其餘24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至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 黑龍江省克山縣克山鎮林小勇犯尋釁滋事罪案警示錄(轉載)
    因涉嫌尋釁滋事罪於2019年12月19日被羈押,同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22日被逮捕,現羈押於北京市石景山區看守所。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以京石檢一部刑訴[2020]128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林小勇犯尋釁滋事罪,於2020年6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實行獨任審判,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
  • 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崇陽11名「砂霸」昨日受審
    香城都市報訊(記者原子 通訊員汪善德 吳偉)昨日,金明勝等11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等罪刑事附帶民事一案,在崇陽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付雄祥、婁志華在崇陽縣石城鎮為了合夥開辦的砂場的利益,糾集他人,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打壓競爭對手,進行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初步形成了以金明勝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