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3日,國際殘疾人日,今天我們要面對的是當代大學生普遍法律意識的殘缺,或者說是法律意識的淡薄,我們要對大學生兼職說不。
大學生兼職其實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它已經上升為一個社會問題,並且也引發了很多的社會矛盾。關於大學生兼職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一直是一個被爭論的話題。
其實在我看來,既然能夠討論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那麼顯然是有弊的,而對於大學生這個群體來說,他們所能承受的實在是太少了。也就是說,在他們可以選擇做或者不做的時候,既然有利有弊,那麼完全可以選擇不做。並且還有很多兼職陷阱,交押金,押身份證等等,一不小心就上當受騙,而且還有許多深陷傳銷團夥的風險。
有人會說,讀萬卷書和行萬裡路之間的問題來反駁我的觀點。讀萬卷書和行萬裡路,哪個更重要呢?其實他們同樣重要,我們應該辯證看待,如果只讀萬卷書,那書就是白讀,但是如果不讀萬卷書,就盲目的走,那就是瞎走。
回到大學生兼職這個話題。大學生是什麼?從本質上講,大學生依然是學生,兼職的目的是什麼?兼職的目的當然是賺錢。那大學生兼職的目的是什麼呢?或許說是勤工儉學,或許說是想要更好的生活。當然會有家庭貧困,或者是條件不好的學生,但是,我想說的是,既然能夠來到大學這個課堂,相信學校是給提供了一些非常好的資源,那也就是說,即便是有需要的大學生,也不需要去外面兼職,有獎學金和助學金,有做兼職的時間入裡學習都要有了。絕大部分的校外的兼職屬於非法兼職,這種兼職的特點是什麼呢?這種工作本身不具備合法性,就是說本身或者是違法,或者說是在打法律的擦邊球,或許是本著一種法無禁止即自由的觀點,在進行的這個兼職僱用。
現在正在讀大學的朋友,可能會對一個詞特別熟悉,那就是兼職領隊,校外的一些用人的單位,或者說是團隊,在校內找了這麼一個代理,每天會接到什麼樣的任務,你給我找多少人,我們去做什麼樣的活,然後從每個人身上你可以抽成。
還是說大學生兼職本身,首先會造就一個什麼問題呢?就是大學生這個群體,是一個非常優質的勞動力,並且十分的廉價。如果讓大學生提早走上工作崗位,那麼必然會造成一個矛盾,就是就業矛盾,對於一些用人單位,我可以選擇用兼職或者用全職的時候,他首先一定會選擇兼職,因為,這可以成為他人力資源上的一個很大限度的節約點。
全職無論做不做我都要給你付工資,並且還會涉及到一些勞動合同的籤訂,包括一些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的繳納,但是如果用兼職就完全不同了,多半是以小時工的形式,換句話說,有活的時候你過來做,沒活的時候我們沒有任何關係,而且絕大多數兼職是不會跟你籤合同的。沒有合同意味著什麼,到時候即便用人單位耍賴,我不付錢,你大學生沒有任何辦法,畢竟你拿不出過硬的證據,在中國的法律是講證據的,打官司你也打不贏。
另一個方面就是現在大學生兼職的工資真的非常的不合理,根據2018年最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即便是在一些建在中國經濟落後的東北,它的最低時薪也是要10塊6的,而在一些東部的發達城市,他的每小時最低工資可以到20多塊錢。
這是一個小時的工資,而現在中國各地廣泛的大學生兼職,他們的工資標準是在多少呢?被兼職領隊抽成是八到十塊錢左右,什麼概念?就是大學生的勞動價值最大限度被壓縮了。大學生做了一定量的工作,卻沒有得到應得的回報。而且法律意識淡薄,或者說對這個社會認識不夠徹底的大學生,認為自己一個小時掙十塊錢,掙八塊錢就已經很好了,其實這是一個連最低工資標準都沒有達到的。當然用全職的最低工資標準來衡量兼職的最低工資標準,一定的是不合理的。
這是對於個體而言,但是對於用人單位,他所付出的勞動報酬就應該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因為如果他不用兼職,他就要聘用全職員工,換一句話說,就是用人單位降低了成本的同時省去了不必要的麻煩,而且最大限度的降低了稅務成本。況且,大學生還可以算作是非常優質的勞動力,畢竟知識水平在那裡。
大學生到底該不該去做兼職呢?我認為是不應該的,學生的主要任務就是學習,雖然很多人都認為在課餘時間做些兼職,可以算是一個很好的社會鍛鍊。然而,鍛鍊考量鍛鍊的標準是什麼?沒有標準。但是如果你所參與的兼職,你的專業不相關,就沒有什麼鍛鍊的意義,端盤子搬東西還用學嗎?被人吆五喝六如果被說成是磨鍊心態就太牽強了,那這樣你的學就等於白上了,這樣就完全了喪失我國高等教育的意義。
我們的大學生朋友們要對大學生兼職說不,多學一些知識比什麼都強,20不是用來脫貧的,也不是用來脫單的,是用來充實自己的。習主席都號召年輕人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其實這個不要立志做大官裡面也是包含了不要立志賺大錢的,這種東西,夠花就行。法律意識的淡薄等於一個人知識的殘缺,這是比身體上的殘疾更可怕的,在國際殘疾人日,我們要祈禱這個世界上少一些傷病,更要立志做一個有夢想的,精神上完整且強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