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縣委原書記趙麗(副廳級)受賄一案。公訴機關指控,7年間,趙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受賄達1344.5萬餘元。趙麗當庭認罪,並流下了懊悔的眼淚。
趙麗是廣西培養的壯族女幹部,曾任龍州縣縣長4年,主政大新縣7年之久。
被控受賄逾1344萬元,女縣委書記當庭認罪流淚
公開的履歷顯示,趙麗今年51歲,廣西鐘山人,在職研究生學歷。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至2020年,被告人趙麗利用其擔任大新縣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私營企業主農偉等7人,在工程項目承攬、職務晉升、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通過其專職司機農卡倫(另案處理)或本人,直接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344.5餘萬元。
趙麗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並如實供述其他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已退繳贓款835.7萬餘元。
公訴機關認為,趙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130萬元,單獨收受他人財物214.5萬餘元元,共計1344.5萬餘元,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在共同受賄犯罪中,趙麗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
▲被告人趙麗當庭認罪,流下懊悔的淚水。法院供圖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趙麗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最後陳述階段,趙麗當庭表示認罪,並流下了懊悔的眼淚。
職務曾一個多月間三度調整,半年前落馬
據公開簡歷,趙麗,女,壯族,1969年3月出生,廣西鐘山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10月參加工作。
趙麗曾任廣西龍州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縣委副書記、副縣長、縣長,崇左市江州區委書記等職。2013年5月起,趙麗出任崇左市下轄的大新縣委書記。
2016年5月至6月間,1個多月的時間內,趙麗的職務三度調整。儘管從表面上看,趙麗實際負責的工作,仍舊是大新縣委書記,似乎轉了一圈,回到了原點,但在調職過程中,她不僅取得了在市委機關工作的履歷,更是直接躋身市委常委之列。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這位邊境地區的縣委書記還曾被媒體報導。
趙麗參加軍事日活動,練習槍械分解結合。圖片來源:中國軍網
今年4月2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通標:廣西崇左市委、大新縣委書記趙麗,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和監察調查。
今年6月1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通報,趙麗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通報中稱:經查,趙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幹擾巡視巡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領取公務交通補貼,私車公養,收受禮金;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職務晉升、職務調整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膽大妄為、肆無忌憚收受財物,大搞權錢交易,違規插手扶貧項目。
趙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違紀違法行為都發生在黨的十八大之後,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依據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趙麗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崇左市第四次代表大會代表、中共大新縣第十四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因拒不認罪,廣西崇左另一女副縣長曾獲刑13年
值得注意的是,一年前,廣西崇左市還有一名80後落馬女副縣長陳英受審,因其拒不認罪退贓,引發輿論關注。
據媒體報導,扶綏縣委原常委、宣傳部部長、副縣長陳英涉嫌受賄逾千萬,拒不退贓,受賄1200萬一審獲刑13年。
據公開簡歷,陳英生於1980年6月,1998年從南寧師範學校中專畢業,畢業後在家鄉龍州縣龍州中學任教師。6年後,陳英轉而從政,任水口鎮副鎮長。2013年,時年33歲的陳英出任扶綏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縣長。
據《廣西日報》微信公眾號消息,2019年9月6日,廣西大新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共扶綏縣委原常委、宣傳部部長、副縣長陳英及其胞弟陳祺受賄一案,法院審理查明其受賄達1200餘萬元,一審判處陳英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50萬元。
在法院通報的消息中稱,被告人拒不認罪、悔罪,拒不退出絕大部分贓款,依法從嚴予以懲處。
趙麗簡歷
趙麗,女,壯族,1969年3月出生,廣西鐘山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0年10月參加工作。
2002.09—2005.02 廣西龍州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5.02—2006.07 廣西龍州縣委副書記、宣傳部部長;
2006.07—2009.02 廣西龍州縣委副書記;
2009.02—2009.03 廣西龍州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
2009.03—2013.01 廣西龍州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黨組書記;
2013.01—2013.05 廣西崇左市江州區委書記;
2013.05—2016.05 廣西大新縣委書記;
2016.05—2016.06 廣西崇左市委副秘書長(正處長級);
2016.06—2016.06 廣西崇左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16.06 廣西崇左市委常委、大新縣委書記。
2020.04 接受廣西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南國早報、中國新聞網、齊魯晚報、每日經濟新聞、「廣西高院」微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