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產的一紙公告,不僅為廣州錦漢展覽中心逾十年的命運畫上了最終的句號,更為其甩掉了一個巨大的資金「包袱」。
5月13日,越秀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表示,2013年5月11日,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越秀地產(中國)有限公司作為賣方,與越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晉衡投資有限公司訂立買賣契約,以出售位於廣州越秀區的土地及其上建築物錦漢大樓。
公告顯示,賣方有條件同意出售各出售公司包括展康、德旺、利鴻、Citiland及祥港(共同持有項目公司廣州體育大廈有限公司而項目公司持有物業)全部已發行股本,及轉讓股東貸款予買方,累計代價為8.3億元。
公告還指出,交易完成後,越秀地產預期將錄得交易收益約人民幣3000萬元。
8.3億出售錦漢大樓
據了解,此次出售的物業是指位於廣州市越秀區流花路及解放北路交匯處西北面的一幅面積23438平方米的土地及其上建造的樓宇及構築物,即名為「錦漢大樓」的不動產及一個四層地下室,由廣州體育大廈有限公司持有。
錦漢大樓的總建築面積約為19150平方米,於1991年前後竣工。為配合地鐵二號線(在錦漢大樓下經過)建造的四層地下室總建築面積約為15375平方米,於2002年前後竣工。該土地經批准可作零售、批發、商業、金融及街巷用途。
實際上,錦漢大樓屬廣州著名的錦漢展覽中心的一部分,而且該地塊還頗有一段歷史故事。
翻閱歷史資料可知,該地塊的前身為「廣州體育館」,12年前的爆破拆除曾經轟動一時,被稱為「中國第一爆」,而當時負責爆破的正是越秀集團。
1994年5月,該地塊由廣州市體育局轉讓而來,歸為越秀集團旗下資產。2004年,越秀地產取得該項目的建設用地批准書,並繳清土地出讓金。
2005年,越秀地產將該地塊出租給廣州市東泰駿城發展有限公司,用於建立一個臨時構築物(即錦漢展覽中心)以作展覽用途。
根據當時租賃協議規定,租約屆滿時,臨時構築物將於2012年底前被拆除。
以目前情況來看,錦漢展覽中心已於去年11月8日停止經營,並開始清拆,目前主展館已基本拆除。原用作辦公樓及藝術展覽區的錦漢大樓已於去年12月10日前停止經營,按照計劃,也將在今年拆除。
據最新消息顯示,項目拆除後未來將建成以展覽和展貿功能為主的商業項目,或命名為「廣州體育大廈」。
關於此次出售的原因,越秀地產表示,其獲悉廣州市政府正在考慮於未來五年內建立及擴大展覽及會議設施的提議,具體是指流花會展中心一帶的設施。由於上述物業毗鄰流花會展中心,其預計任何與新政策不符合的再發展物業的提議均可能被延誤甚至駁回。
越秀地產認為,倘若物業僅可主要用作會議設施,與公司業務策略並不相符。
資金受壓甩「包袱」
公告中雖已明指出售原因,但在分析人士看來,越秀地產的此次出售其實是甩掉了一個巨大的資金「包袱」。
長期觀察越秀地產的分析師指出,錦漢大樓及相關建築拆除後會重建新的商業物業,而這將是筆不小的資金投入。
該人士進一步指出,重建過程中,該物業對越秀地產的收益是沒有任何貢獻的。「新的商業物業落成的時間會比較久,資金回籠比較慢。」
而且,新的商業物業落成後,將作為展覽及會議出租之用。分析人士稱,租金收入又會增加資金回籠的時間。
「如果用這些時間和資金去發展住宅項目的話,收益肯定會比投入在這個項目上面大很多。」
而且,該人士還指出,去年越秀地產新增了很多土地儲備,今年以及未來幾年的建築開支肯定會有所增長,資金毫無疑問的受壓。
「事實上,我們可以看到,越秀地產去年以及今年以來的銷售表現不錯,和過去相比,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周轉率加快。」其補充道,越秀地產要想繼續保持良好的增長勢頭,充沛的現金流是十分重要的。
其實,越秀地產在公告中也有表示出資金方面的考慮。「出售活動是公司變現物業投資公平值的恰當時機。出售物業將加強集團的現金流量及增加其營運資金,從而改善其財務流動資金狀況。」
用上述分析人士的話概括,上述物業在短期來看,相當於一個「資金黑洞」,對于越秀地產來說,選擇在這個時候出售,又能獲得一定的收益,也算一種比較明智的選擇。
另一方面,據相關人士透露,越秀地產出售錦漢大樓,並非最近才做出的決定。「應該是很早之前就在商議出售的事宜、聯絡買家等,可能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買家,所以最終選擇買給母公司越秀集團。」
本文轉載來自:觀點地產 作者:張媛娜,不代表贏商網觀點,如需轉載請聯繫原作者。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繫贏商網,電話:020-37128209;郵箱:news@winsh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