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紅,今年22歲。在一家地產公司上班,我家庭條件不錯,所以找的工作也比較輕鬆,父母不想我太辛苦,所以就託人找了一份這樣的工作,地產公司的前臺,一個月的工資也僅夠我吃喝玩樂。
我和同事們相處的也很愉快,因為這事一個本地企業,所以來應聘的基本上都是本地人,像我這樣舉家搬遷到這邊的外地人比較少,我和小靜是一起進公司的,她是個本地姑娘,所以也融入的比較快,但是好像不怎麼愛和我講話,我隱約覺得她有點瞧不起我的意思。
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但是我都沒放在心上,畢竟自己不是人民幣,哪能人人都喜歡,也許大家不了解罷了,直到有一次,早上下大雨,我爸開車送我過來上班,被同事看到,接著就有了我被包養的傳聞,小靜她們更是不屑和我說一句話了,偶爾還出言諷刺我不檢點如何如何,我就風情雲淡的說了一句,那是我爸,親生的。
流言蜚語果然消失了,小靜對我的態度也有了很大的轉變,每天都會跟我打招呼,有時候吃飯也會叫上我,可是我和她只是保持淡淡的同事之情,直到後來同事說小靜要結婚了,問我包多少紅包,我反問她們包多少,反正大家多少我就多少,一樣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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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同事小靜快結婚時,同事們商量好了給六百的紅包,小靜笑嘻嘻的問我打算給她封多少紅包,我說我打算和同事們一樣也給六百紅包,她聽了好像不太高興,但是也沒有說什麼,轉身就走開了。我也並不覺得自己有什麼錯,畢竟我和她關係確實一般。
結果隔天打開群消息一看,小靜這兩天一直在吐槽我,說我家裡那麼有錢,還那麼小氣,才封幾百塊的紅包,說我那麼摳,家裡面肯定是為富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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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這個社會怎麼了,哪有這樣的道理,我又不欠她,本著同事之情和大家一起給她封紅包,結果她還嫌少?還在背後詆毀我,我決定不隨禮了,你們說我這樣做對嗎?
(完)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