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州修訂計生規定:刪除計劃生育一票否決條款
近日,廣州市政府官網發布了修訂後的《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記者獲悉,修訂後的《規定》刪除了此前計劃生育一票否決的相關條款。
記者了解到,《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規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修訂前,該《規定》曾明確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鄉鎮集體企業對其超生職工應當給予開除處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在評選先進集體、授予個人榮譽稱號和確定綜合性獎勵以及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群眾自治組織工作人員的考核、任用等方面,實行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度。
此次修訂,該《規定》刪除了此前規定的以上條款,修改了與上位法不一致的情形。在2018年5月31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曾表決通過《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該決定將原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單位對其超生職工給予開除處分的規定,修改為國家工作人員超生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同時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決定還降低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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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羊城晚報金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