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工 協 議 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守法、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委託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概述:
乙方委託甲方生產分裝 品牌系列化妝品,詳見《委託加工授權書》和《加工項目表》。全部加工產品由乙方全權銷售,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銷售。
第二條、相關文件:
1、乙方需籤署《委託加工授權書》和《加工項目表》,並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商標註冊證》、《法人身份證》等表明乙方公司資質的證明複印件交甲方存檔備查。
2、乙方下達的生產訂單必須以書面形式,並加蓋公章、法人或法定委託人籤字。
如乙方需生產特殊用途類化妝品,必須提供所需《特殊用途化妝品許可證》。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所有生產、銷售文件(如《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和企業標準號等。以上文件乙方只能用於本合同項下的產品銷售,不得用於其它用途。
4、乙方委託甲方加工的半成品,甲方一律不提供任何證號。
5、乙方提供半成品委託甲方分裝,甲方一律不提供任何證號。乙方不得擅自在外包裝上使用甲方證號及企業標準號。否則,乙方須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三證等文件在非甲方生產的產品上,否則,甲方將向乙方按每個單品5萬元收取違約金,並追究乙方一切連帶責任。
7、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信息、文件、證號等資料用於甲方產品上,否則乙方將向甲方按每個單品5萬元收取違約金,並追究甲方一切連帶責任。
第三條、包裝材料、宣傳資料:
1、乙方提供的包裝物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QB/T1685-93《 化妝品產品包裝外觀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甲方可義務對乙方的包裝物進行檢測並向乙方說明檢測情況。如乙方堅持使用不合格包裝物,必須書面確認。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和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印製的包裝物的商標、產品說明書及銷售宣傳資料內容和標識、標註等必須符合國家GB5296.3-95《消費品使用說明/化妝品通用標籤》、《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如乙方因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所引起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從第一批產品出貨之日起計算,甲方籤收乙方包裝材料後,三個月之內,乙方未下達新的委託訂單。乙方需提走包裝材料。否則,甲方有權合理處理乙方的包裝材料。
4、甲方應當妥善保管乙方提供的包裝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包裝材料的損失及因材料受損導致工期延誤等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5、甲方應合理使用乙方的包裝材料,否則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包裝材料的損失及因材料受損導致工期延誤等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第四條、產品質量:
1、在保質期內,甲方按廣東省質量監督局規定封存乙方確認的樣板和成品留樣。
2、 甲方保證乙方委託加工的產品符合國家化妝品標準和相關企業標準。產品出廠時,可附廠內「產品檢驗報告」。如乙方要求取得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甲方可協助乙方進行該項事宜,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委託甲方加工的任一產品,如產品質量問題,則確認該批產品不合格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且導致客戶出現任何問題,全部由甲方出面負責全部賠償,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4、如乙方委託甲方加工的完整包裝的成品在規定的儲存條件和包裝標示的保質期內出現變味、發黴和分層等現象,同時甲方封存的樣板也有此類現象(以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檢驗報告為準),甲方包退、包換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退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因乙方包裝材料原因,導致產品發生各類質量問題(如包裝密封性不好、包裝材料與內容物發生化學反應等),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6、如乙方所下達的生產量無法達到甲方的最低生產量(甲方的最低生產量為: ),可能會因此影響該產品的理化質量。對此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五條、交貨期:
成 品:交貨期為乙方包裝材料齊備並支付定金之日的次日起15 –20個工作日。
半 成 品:自訂單下達並支付定金之日的次日起10個工作日。
來料分裝:自訂單下達後,乙方包裝物及來料全部齊備並支付定金之日的次日起20個工作日。
第六條、付款方式:
雙方籤訂該協議後,乙方須預先支付當批加工總額的50%作為加工定金,餘款待甲方交貨前付清。
第七條、交貨方式:乙方付清餘款後,甲方必須在二個工作日內完成發貨:
1、廣州市內,甲方必須免費送達乙方指定地點。
2、廣州市外,甲方必須免費送達乙方指定貨運點。運費由乙方負責。託運時自甲方將貨物交長途承運人起,風險由乙方承擔。乙方如需辦理運輸保險,甲方可代為辦理,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承運人原因致使貨物損毀或掉失,甲方可協助乙方進行索賠。
3、如發生不可預見的意外或自然災害,甲方必須提前告知乙方並另行約定交貨期。
第八條、驗收方式:
1、廣州市內,甲方送達後乙方須當面驗收產品數量(或重量),並抽檢驗收產品外包裝質量。如有異議,有權拒絕收貨;
2、廣州市外,乙方在提貨時必須確認產品運輸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異常,可向貨運公司提出索賠。否則,默認為乙方已核對驗收產品數量;如乙方認為產品外包裝質量不合格,必須在 3 日內與甲方聯繫協商處理方式。
第九條、其它:
1、如乙方使用甲方倉庫,甲方將按15元/m2/月收取租金。乙方委託甲方管理其包裝材料,甲方將按10元/m2/月收取管理費,祥見附表一《倉庫租用合同》。
2、產品報價及加工灌裝費(見附表二),產品加工項目明細(見附表三)。
3、產品生產合格後乙方不得故意以任何理由拒絕付款收貨,否則,每天按貨款總額5%收取滯納金,如超過30天不付款不收貨,甲方有權自行處理當批加工產品,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逾期交付產品的,每逾期一日按貨款總額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如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拒絕接收全部或部分產品,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5、本協議合作期滿或提前終止、解除時,凡印有付款收貨生產製造或三證資料的一切包裝材料、宣傳資料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委託第三者生產加工。否則,乙方須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6、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籤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壹 年,合同期滿一個月前雙方另行協商續籤或終止合約。甲、乙雙方須自覺遵守協議條款,如有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7、本協議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如雙方發生爭議,可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無法協商則由乙方當地法院裁定解決。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籤名): 乙方代表(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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