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成一致的房東、房客和友客方邀請的律師在萬豪酒店外的花壇邊籤約。 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杭州友客在寧波開了4家分公司,最短的開業不過10天便跑路」,本報8月31日曾報導。目前,距離該事件已經半月有餘,寧波受騙的房客和房東心情相當焦灼,多次與杭州友客聯繫均未果。近日,記者獲悉,杭州友客邀請的第三方律師9月11日下午來到寧波,在寧波停留了3天,與寧波部分受騙的房客和房東見面,協調解決相關事宜。
諒解請願書和律師同時現身? 律師稱受邀配合友客法務進行三方協調
9月11日晚上,記者得到消息,當天下午,杭州友客邀請的律師來到寧波,與一部分房客和房東見面進行調解。
而與這則消息同時流傳的,還有一份在受害者微信群裡轉發的《諒解請願書》,上面這樣寫道:「我們是房東和房客,在杭州友客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律師協調下,已經達成調解協議,解決了租賃問題,對友客公司的積極處理表示滿意和感謝,對公司總經理王曉宇、前法人曾熒予以諒解,希望他們取保候審出來後積極解決其他房東和房客的糾紛,承擔起他們的社會責任,化解社會矛盾,減少房東房客的損失。」
這份請願書已經激起了公憤。一位房東告訴記者,微信群裡盛傳和友客律師籤署了三方調解協議後,就會被要求籤署這份《諒解請願書》。
那麼,真相究竟如何?記者經過多方了解,得知這位律師姓姚,系杭州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律師。9月11日下午,他和友客法務部的一位女士,在天一廣場亞朵酒店19樓的會議室裡,和寧波的一些房客、房東見面。
當天參加見面的一位房客提供的現場錄像顯示,姚律師稱是受友客實控人中藍實業邀請,來了解情況的,友客方有意委託他們代理此案,但律所現在並未接受,還要等省司法廳的最後確認。此行,他只是配合友客的法務來做第三方調解,希望跟大家形成三方協議。
隨後,記者聯繫了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事務所方面證實了姚律師的說法。事務所相關人士表示,目前律所正在與杭州友客接洽,如果最終代理此案,將統一對社會公布。
緊接著,記者又撥打了電話,聯繫杭州友客的實際控制人、浙江中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只要該律師有授權書,調解協議上加蓋的是杭州友客的公章,這份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
房東、房客需各自讓步 調解方案:形成臨時性居住協議
記者在房客提供的那份長達33分鐘的現場視頻中看到,姚律師向現場三四十名房客、房東分析了當前的形勢。
據姚律師介紹,目前杭州警方以涉嫌合同詐騙對杭州友客立案調查,友客前法人代表和之前的一些股東已經被警方控制。
他說,友客和房東籤訂的是房屋委託代理合同,而不是房屋租賃合同。目前,房東是無權驅趕房客的。對於房東而言,唯一的辦法就是到法院申請騰退自訴。同樣,房客如果被房東驅趕,也可以提起妨害權自訴,算上立案、一審、再審,時間周期為5個月,而且,這樣的訴訟官司最終能不能贏?也不確定。所以,為了避免打官司,避免看得到的糾紛,姚律師提出了一個第三方方案。
姚律師稱,該方案以5個月為時間節點,如果目前房客剩餘的租住時間超過5個月的,就支付房東2個月的租金,允許房客再住5個月,房東和房客協商,由房客再補一個月押金給房東;如果還剩下5個月不到,就只支付1個月租金,允許房客住滿後面的時間。房租並非按照當時友客給到房東偏高的租金,也不是給房客偏低的租金,而是取兩者的平均數。
姚律師在現場以一對房東、房客的個案舉例,房東和友客籤訂的月租金是2500元,房客每月是1375元,那麼1個月租金的均值就是1937.5元。而如果房客還剩下11個月的租期,有兩種方案選擇:一種是3個月的方案選擇,時間點是從除去免租期,房東沒有收到房租的當月算起,房租支付給房客,房東允許房客住滿3個月;另一種是5個月的方案選擇,3875元的租金友客直接付給房東,然後房客再補一個月押金給房東,房東允許房客住滿5個月,11個月的合同就變成5個月的合同。
二三十對房東和房客最後籤訂三方協議 律師:房東、房客可以繼續索賠
在房客傳過來的調解協議範本中,記者也看到上面第三條寫有「本協議籤訂後,甲、乙、丙三方無其他債權債務關係;原《房屋託管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自本協議籤訂之日起解除」。
現場的房東、房客聽了姚律師的講解,看了協議後,馬上有人提出質疑:房東虧2個月房租,房客虧掉6個月租金,這樣的調解不公平。
對此,姚律師表示,關鍵是大家怎麼看待這種讓步。比起耗時費力的扯皮,又拿不到錢,徒增煩惱,更不划算。後續房東和房客還可以申請第二輪刑事部分的分配,以及進行第三輪刑事之後的民事訴訟。
在解釋了相關調解方案後,現場有人質疑,籤署調解協議,為何還要籤署《諒解請願書》?
對此,姚律師聲稱,之所以希望大家籤諒解書,是因為你們拿到錢了,但後面的人可能錢不夠拿不到。把友客的兩個高管保釋出來可以讓他們再去融資,解決其他人的事項,並不是要幫助犯罪分子跑路。他還表示,這份諒解書並不強求大家籤。
9月13日下午2時至5時許,姚律師在海曙區萬豪酒店一樓與達成意向的房東、房客共籤「三方協議」。
因為要求房東、房客商量一致後才籤三方協議,記者了解到,那天來籤約的人並不多,只有二三十對房東和房客,而且最後達成的協議上的條款與最初的協議範本有了很大的不同。
他們是怎麼達成協議的?籤約之後寧波的房東、房客能如願拿到友客支付的兩個月租金麼?記者將繼續關注。 記者 張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