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年輕人忙於工作,沒時間談戀愛,但是到了年齡之後又被家裡一直催著,實在沒辦法就會選擇相親結婚。長沙的劉先生和自己妻子何女士就是通過一個婚介平臺認識,還沒有完全了解清楚,很快兩人就直接領證結婚了。
但是在領證之後,夫妻倆並沒有同居,雖然很早就已經計劃要舉辦婚禮儀式,但是卻一直都沒能如期舉行,每次和她提出辦婚禮。何女士都會推脫。終於有一次在劉先生的強烈要求下,兩人把酒席訂了,但是到了要辦酒席的前幾天,何女士卻消失了,這麼都聯繫不上人。在此劉先生還給了她20萬的彩禮,事到如今,劉先生才懷疑自己是被騙婚了。
氣憤的劉先生直接報了警,上法院起訴離婚。之後通過自己的律師聯繫上了何女士。但是何女士的說法又和劉先生不一樣了。何女士告訴律師自己沒有消失,自己還曾和劉先生一起約會過,她想浪漫一點,在外面住酒店,但是劉先生不同意,認為這樣太浪費了。不久之後劉先生就要起訴離婚了。並且要求何女士把彩禮錢退給他。但在何女士看來,這段婚姻中自己並沒有什麼過錯,所以自己也沒有義務歸還彩禮。
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兩個人的婚姻關係還不到兩個月。也沒有居住在一起過。經過法院審理之後,認為原被告雙方從相識一直到結婚,根本就沒有兩個月,雙方在結婚之前缺乏對於對方的了解,結婚之後也沒有共同生活,所以兩人之間也沒有夫妻感情。經過判決兩人離婚,並且要求何女士退還20多萬的彩禮錢。
在判決生效之後何女士卻一直沒有履行。沒有歸還這20萬。在法院判決之後劉先生發現何女士根本就聯繫不上,而且何女士的車輛也找不到。因為何女士一直拖延未履行判決結果,12月12日長沙人民法院開始上門強制執行。
但是何女士名下沒有存款,沒有房子,只有一輛車。實在無法歸還財力,最後只能依法對何女士進行強制拘留,最終何女士被司法拘留了15日。但是對於劉先生來說,認為這是非常不公平的,自己就這樣損失了20萬。
不管是相親還是平時與陌生人相處前,一定要在了解清楚的情況下才能進一步的發展。因為在不了解清楚前你很難知道對方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情。對於這件事,大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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