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兩年輕人結婚到離只用3個月!婚後不同房,離婚要求退還彩禮

2020-12-22 文字表達式

婚姻對現在的年輕人來說是個難題,尤其是對男生而言,因為現在女方對男方一般都有要求,通情達理的一點覺得兩個人是真愛就好了,如果遇到了特別苛刻的,不止會要求你家裡有車有房,而且結婚時還要給天價彩禮。所以現在的年輕人越來越不願意結婚,因為兩人就算兩情相悅的走到最後,可能也會受到家庭方面的原因被拆散。近日,長沙就發生了一起因為彩禮而糾紛的案件。

湖南長沙的一對夫妻結婚還不到一個月,就離婚了。而據悉兩個從結婚到認識僅僅才兩個月,標準的閃婚。但是離婚後,男方卻把女方上訴到法院,要求女方家歸還彩禮20萬。這到底是咋回事呢?

2019年,來自湖南長沙的男子劉某與女子何某通過網絡婚姻平臺認識後,迅速確定了戀愛關係,據透露,他們從認識到領證只用了2個月。

但是領證後,夫妻兩卻發生了矛盾,因為原本定下的婚禮和酒席都未能如期舉行。男方懷疑女方是騙婚的,於是向法院起訴離婚。

劉某的代理律師稱「劉某和何某領了結婚證後,但是並沒有同房,劉某還向何某支付了20多萬的彩禮,婚宴酒席都定好了,但是到了快結婚時卻找不到女方了,所以婚宴也沒有辦成功,所以劉某感覺何某是在騙婚。所以起訴離婚。」

但是女方何某則稱:「她並沒有失蹤,他們結婚前還曾約會過,因為自己喜歡浪漫。想去酒店,但是因為男方家裡條件一般,兩人就此發生了矛盾,所以男方才要求離婚,並退回彩禮。」

所以何某認為,該婚姻的過錯根本不在她身上,所以不想退還彩禮。

經過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和被告從認識到結婚僅僅兩個月,而且兩人婚前並沒有對對方家進行了解,婚後也沒有一起生活。所以不存在夫妻感情。所以法院判決兩人離婚,同時何某需要退還彩禮二十多萬。

但是判決生效後,何某卻拒不執行。

12月12日,因何某未履行法院的判決,所以長沙縣法院直接上門進行執行。但是了解後發現因為何某的弟弟過年期間結婚,何某給他們都包了紅包,而且出庭時,經常需要請保鏢才能脫身,加上代理費,根本拿不出二十萬。

法院經過調查發現,何某名下也沒有存款和房子,只有一輛車,所以只能對她進行拘留。

法院最終對被告人何某採取了司法拘留15日。

我覺得兩個人都太兒兒戲了,結婚是件神聖的事情,不是兩家人吃頓飯就好了。雙方應該互相先了解對方的性格和家庭,然後相處一段時間,這才訂婚結婚。而他們直接跳過了所有步驟,直接結婚,這對雙方家庭來說都是兒戲。希望他們能夠引以為戒吧。

(以上內容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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