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程式設計師web前端培訓分享HTMLCSS學習之CSS基礎,CSS(cascading style sheet) 漢譯為層疊樣式表,是用於控制網頁樣式
WEB標準中的表現標準語言,在網頁中主要對網頁信息的顯示進行控制。
目前推薦遵循的是W3C發布的CSS3.0版本;
用來表現HTML或者XHTML等樣式文件的計算機語言。
1998年5月21日由w3C正式推出的css2.0
HTML + CSS,彌補html語言的不足
縮減頁面代碼,提高訪問速度;
代碼減少,頁面文件就會小,佔用網絡帶寬就少,客戶端打開速度就快,用戶體驗就會更好
結構清晰,有利於seo優化
有利於搜尋引擎優化
縮短改版時間
對網站的重構有很好的支持
CSS語法,CSS語法由兩部分組成:選擇符、聲明。
聲明包括:屬性和屬性值
選擇符
選擇符說明:CSS選擇符(選擇器)
選擇符表示要定義樣式的對象(標籤名字),可以是元素本身,也可以是一類元素或者制定名稱的元素,簡單來說就是給對應的元素起個名稱。
1)每個CSS樣式由兩部分組成,即選擇符和聲明,聲明又分為屬性和屬性值;
2)屬性必須放在花括號中,屬性與屬性值用冒號連接。
3)每條聲明用分號結束。
4)當一個屬性有多個屬性值的時候,屬性值與屬性值不分先後順序,用空格隔開。
5)在書寫樣式過程中,空格、換行等操作不影響屬性顯示。
CSS樣式表
1:內部樣式表
語法:
css語句
註:使用style標記創建樣式時,最好將該標記寫在;
2:外部樣式
(1) 語法:
說明:使用link元素導入外部樣式表時,需將該元素寫在文檔頭部,即與之間。
rel:用於定義文檔關聯,表示關聯樣式表;
type:定義文檔類型;
(2)、導入外部樣式表
@import url("目標文件的路徑及文件名全稱");
說明:@和import之間沒有空格 url和小括號之間也沒有空格;括號內部加引號,必須結尾以分號結束;
link @import區別
差別1:老祖宗的差別:link屬於XHTML標籤,而@import完全是CSS提供的一種方式。 link標籤除了可以加載CSS外,還可以做很多其它的事情,比如定義RSS,定義rel連接屬性等,@import就只能加載CSS。
差別2:加載順序的差別:當一個頁面被加載的時候(就是被瀏覽者瀏覽的時候),link引用的CSS會同時被加載,而@import引用的CSS 會等到頁面全部被下載完再被加載。所以有時候瀏覽@import加載CSS的頁面時開始會沒有樣式。
差別3:兼容性的差別。:@import是CSS2.1提出的,所以老的瀏覽器不支持,@import只在IE5以上的才能識別,而link標籤無此問題。
差別4:使用dom控制樣式時的差別:當使用javascript控制dom去改變樣式的時候,只能使用link標籤,因為@import不是dom可以控制的.
3:內聯樣式表
CSS樣式表的權重關係
1)內聯樣式表的優先級別最高
2)內部樣式表與外部樣式表的優先級和書寫的順序有關,後書寫的優先級別高。
3)同在一個樣式表中的優先級和書寫的順序也有關,後書寫的優先級別高。(被覆蓋的只是相同屬性的樣式)
CSS選擇符
CSS基本選擇符:
類型選擇符、id選擇符、class選擇符(類選擇符)
Css選擇符分類:
類型選擇符(標記選擇器)
類選擇符 (class選擇符)
ID選擇符 (id選擇器)
偽類選擇器
通配符(*)設置全局屬性
群組選擇符(集合選擇器)
包含選擇符(後代選擇器)
屬性選擇符
偽對象選擇符
類型選擇符
類型選擇符是根據html語言中的標記來直接定義
語法:標籤名稱
a)類型選擇符就是以文檔對象html中的標籤作為選擇符,即使用結構中元素名稱作為選擇符。例如body、div、p,img,em,strong,span......等。
b)所有的頁面元素都可以作為選擇符;
用法:
(1)如果想改變某個元素的默認樣式時,可以使用類型選擇符;(如:改變一個p段落樣式)
(2)當統一文檔某個元素的顯示效果時,可以使用類型選擇符;(如:改變文檔所有p段落樣式)
類(class)選擇符
語法 : .class名
用法:class選擇符更適合定義一類樣式;
(1)當我們使用類選擇符時,應先為每個元素定義一個類名稱,
(2)類選擇符的語法格式:
如:
.top
ID選擇符
語法:
#id名
(1)可以給每個元素使用id選擇符,但id是元素的唯一標識符,不可出現重複的id名;
如:
(2)id選擇符的語法格式是「#」加上自定義的id名
如:#box
(3)起名時要取英文名,不能用關鍵字:(所有的標記和屬性都是關鍵字)
如:div標記
(4)一個id名稱只能在文檔中出現一次,因為id是唯一的
(5)最大的用處:創建網頁的外圍結構。(唯一性、起名字不能使用關鍵字)
偽類選擇器
a:link /* 未訪問的連結狀態 */
a:visited /* 已訪問的連結狀態 */
a:hover /* 滑鼠滑過連結狀態 */
a:active /* 滑鼠按下去時的狀態 /
說明:
1)當這4個超連結偽類選擇符聯合使用時,應注意他們的順序,正常順序為:
a,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錯誤的順序有時會使超連結的樣式失效;
2)為了簡化代碼,可以把偽類選擇符中相同 的聲明提出來放在a選擇符中;
例如:a a:hover
表示超連結的三種狀態都相同,只有滑鼠划過變化顏色
通配符
語法:*
說明:通配選擇符的寫法是「*」,其含義就是所有標籤;
表示該樣式適用所有網頁元素;
用法:常用來重置樣式。
例:*
群組選擇符
語法:選擇符1,……,選擇符5
說明:當有多個選擇符應用相同的樣式時,可以將選擇符用「,」分隔的方式,合併為一組。
實例:.top, #nav, p
包含選擇器(後代選擇器)
語法:選擇符1(父) 選擇符2(後代)
選擇符父級 選擇符子級
說明:選擇符1和選擇符2用空格隔開,含義就是選擇符1中包含的所有選擇符2;
實例: div ul li
選擇符權重
css中用四位數字表示權重,
權重的表達方式如:0,0,0,0;
權重規則:HTML標籤(類型選擇符)的權重是1,class的權重是10,id的權重是100。
類型選擇符的權重為0001
class選擇符的權重為0010
id選擇符的權重為0100
屬性選擇符的權重為0010
偽類選擇符的權重為0010
偽元素(對象)選擇符的權重為0001
包含選擇符的權重:為包含選擇符的權重之和
內聯樣式的權重為1000
繼承樣式的權重為0000
群組集合選擇符權重為他本身
註:如果權重相同時,則執行後寫的樣式;
css層疊性
css層疊指的是樣式的優先級,當產生衝突時以優先級高的為準。
1. 開發者樣式>讀者樣式>瀏覽器樣式(除非使用!important標記 )
2. id選擇符>(偽)類選擇符>元素選擇符
3. 權重相同時取後面定義的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