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貴州省某縣人民法院發布公告,針對近期引發媒體關注的6年前的一起舊案進行回應。2014年,沒到15歲的陳某某在遭校園霸凌後將霸凌者刺死,被判有期徒刑8年。
2014年4月30日,陳某某在學校的食堂排隊買早餐,突然,他的腳被同學李某大力踩了一腳,當陳某某推了李某一把,並問他為什麼無緣無故踩人時,李某卻說:&34;,雙方就此發生口角。
李某還找來7、8個人一起把陳某某圍起來拳打腳踢,暴力持續了近30分鐘,但是李某仍然不解氣,對渾身傷痕的陳某某喊著:&34;
陳某某
據目擊同學證實,在幾節課的課間李某也帶著人來毆打陳某某。中午放學後,陳某某想到他們人多勢眾,就躲在教室裡不出來,但是李某竟派自己的&34;金某來把陳某某拖拽至校外一家扎啤城門口,李某問陳某某:&34;,得到不服的答案後,李某就決定晚上放學後給陳某點&34;。
李某、陳某某發生打鬥所在的小區
放學後陳某某的同學知道李某還會來找茬,就把自己的一把卡子到塞到陳某某衣服口袋裡,囑咐他防身。陳某某被李某拽到學校附近的一個小區時,那裡已經站了不少人,很多他都不認識。
陳泗翰受傷後逃至此處尋求救助
隨後,李東就開始對陳某某拳打腳踢,雙方打得激動還動了刀,據陳某某供述,看李某某掏出刀後,他也把自己口袋裡的卡子刀拿出來,眼看著李某的刀砍在了自己後背,陳某某就把自己的刀刺向李某的胸部。後來,陳某某帶著傷跑開求助,李某某追來又刺了他兩刀後就倒地不起了,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案件發生後,陳某某經鑑定受了重傷二級,他的家人共賠付李某喪葬費11萬元,雙方達成和解。但是,當地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8年。家裡始終認為是正當防衛,堅持上訴,但是都被駁回了。
陳某某的55名同學還聯名上書請願,請求對其輕判,其中,有9名同學是案發時的目擊者,證明陳某某經常被李某等人霸凌,案發當天也是李某等人先找茬、先動手的。到現在,陳某某已經在獄中服刑6年了,今年8月,他還被允許假釋,回家探親。
陳某某的父母始終認為,自己的兒子是正當防衛,在自衛的過程中無意間殺死了李某。他們從來沒有停止申訴,當地公安局的人員在談校園安全時提起過此案,他也認為當年正當防衛的法律概念並不清晰,案例也比較少,如果拿到現在來判,結果會大大不同。
案發後,學校仍為陳泗翰頒發了畢業證書
2019年6月,代理律師再次向貴州省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此案。陳某某是在經歷校園暴力期間,為了防止對方繼續傷害自己才無意中刺死對方,應屬正當防衛。
校園暴力案件時有發生,陳某某的案子近期引起了媒體和社會的關注,很有可能有重申的機會。但是我們仔細回想一下,陳某某在校期間多次被同學霸凌,毆打的程度重,次數也並不少,為什麼學校當時沒有注意到?如果有學校的工作人員及時阻止,這場悲劇會不會就不會發生了呢?
編輯: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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