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交通警察道路指揮動作
充分發揮好「警哨」在路口交通指揮中的作用
交警支隊於8月21日
舉辦了規範「警哨」使用辦法骨幹培訓班
培訓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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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交警吹「警哨」
四種不同聲響各代表什麼指令
二是交通指揮中「警哨」
與手勢指揮的8種配合方式
通過骨幹培訓帶動全員訓練的模式
讓「警哨」的響聲
成為煙臺城市交通指揮崗位上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視頻在這裡
剛剛視頻提到的交警吹警哨分四種
還記得這四種分別代表什麼嗎?
來讓小編帶你複習一下吧!
第一種
一聲長哨,長哨音「嘟———」。當信號燈由紅轉綠時,用以提醒行人和非機動車可以通行;
第二種
多聲短促的哨聲,採用短促而有力的四聲短哨音加上一聲長音來示意非機動車和行人停止前行,用在紅燈亮時,即「嘟、嘟、嘟、嘟、嘟———」用來制止正在發生的違法行為和不文明交通行為;
第三種
採用一聲長哨音加上兩聲短促有力的哨聲「嘟———,嘟、嘟」,提醒非機動車和行人注意信號變化,用在當黃燈亮時。一聲長哨音起提示作用,先引起行人的注意,而兩聲短促有力的哨音則是「注意信號燈要變化」的意思。
第四種
當發現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走快道、逆向行駛、騎車帶人等交通違法時,執勤交警或協勤人員將採用短促有力的「馬蹄聲」哨聲:「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示意違法者要停止正在進行的交通違法行為,這種急促的哨聲能很快引起交通違法行為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