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6月2日,中國教育部發布重要通知:
修訂出臺《關於規範我高等學校接受國際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中國教育部官網
對國際學生進入中國高等院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申請資格進行調整如下:(兩個重點變化)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
1;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國國籍的學生以國際學生身份進入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通知》中明確,除符合學校的其他報名資格外,申請者還須滿足持有外國護照4年,且最近4年之內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在外居留9個月即可算一年);
之前規定:(2018年6月30日之規定)
持有中國護照,考生及父母一方取得國外長期或者永久居住權。
2:對移民並獲得外國國籍後的學生申請作為國際學生進入我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除符合學校的其他報名資格外,仍須持有有效的外國護照或國籍證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內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
點評:
1:身份變化:
一律修改為擁有外國國籍(而不是永久居留權)的華人學生,需要在國外的居留證明,兩年以上。不管該學生入籍(有很多發達國家的入籍時間較長)的時間長短,都必須獲得國外國籍的時間超過四年,並2年的時間計算不包括在國內上國際學校的時間;
2:居留變化:
最近4年之內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在外居留9個月即可算一年)。這次強調外國(不知道是不是特指授予居留權的國家),而不是以前規定的:居住時間是在取得居留權所在國家居住的時間。
3:增加條款
1:如果滿足不了兩年在國外的居留,則需參加國內的高考;
2:如果未能獲得外國國籍則需確認身份,才能辦理相關入學。筆者的理解是居留的時長不夠未能獲得國籍,但在境外住夠兩年。
通知原文
筆者認為,這次教育部提高門檻增加了持有護照的華僑國際生的成本。首先從護照的發行國家來說,大部分都是偏遠的島國,像加勒比海地區的小國聖基茨·尼維斯、多米尼克、安地瓜、格瑞那達、聖露西亞這幾個國家基本都是通過投資發放護照給投資人的主力。
再加上一些東歐的國家,還有太平洋上的島國,以及偏遠的非洲幾內亞之類的國家,這些護照這些年確實通過中國投資人的投資給本地的經濟帶來相當大的影響,有的國家52%的財政收入竟然是通過「賣」護照獲得。
另一方面,通過投資獲得這些護照呢,也給中國投資人出境帶來了很大的便利,尤其是國際間的旅行。最重要的是為子女在國內接受國際學校的教育提供了切實可行的便利(有一些非常好的國際學校只能接受有外國護照的孩子)。
但這次的影響我的判斷是:
1:通過護照而進入國內的國際學校學習,然後作為華僑生繞開高考,入學北大清華是不可能了;
2:可以在境外生活學習,雖然也沒有明確限定一定是獲得護照的國家。但是因為這些發放護照的國家根本不適合投資人選擇作為生活和學習的目的國,所以出境在第三國繼續學習和生活的成本將大幅上升,這恐怕會大幅降低持有此類護照的必要性;
3:持有發達國家永久綠卡將不再可以以華僑國際生的身份免去國內高考了。
加勒比海小國的經濟前景又開始蒙上了一層陰影,先期美國、加拿大對持有他們的護照入境是免籤的,後來他們賣護照的行為被他們的這些高大上的鄰居發現了,取消了他們的免籤,這下讓他們脖子以下都凍住了。
幸虧後來中國的國際學校火起來了,加上CRS免稅的招牌又讓他們的手指有了知覺。不知道這回中國教育部新規能不能讓他們死挺了。因為,這回餛飩攤的柴火都讓中國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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