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你給我講個故事吧」。
剛好我最近在看《西方藝術史》,所以就給她講起了倫勃朗的故事。
是的,你不用奇怪,女兒8歲了,我跟她之間一直都無話不談,我不會特意選擇那些看似很童話的故事講給她聽。基本上我在看什麼,就會給她講些什麼。不僅能讓孩子知道我的世界,還能順便提高孩子的理解力呢。
百科上這樣介紹倫勃朗:
倫勃朗·哈爾曼松·凡·萊因(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1606-1669)是歐洲17世紀最偉大的畫家之一,也是荷蘭歷史上最偉大的畫家。
他在畫油畫時,特別擅長運用光線,後人把這種處理方法稱為「倫勃朗光」。這種用光的基本光效是:通過布光,讓光線在人物的眉骨、鼻梁還有顴骨位置形成一個暗區,看起來就像是一個三角型的光斑,讓人的臉部線條明暗突出,人物因此顯得特別立體。
倫勃朗在畫人物肖像畫時常常用這種光,並在他的群像油畫《夜巡》中用到了極致。十幾個人的夜巡隊伍,人物卻一點也不呆板,反倒錯落有致,層次豐富,富有戲劇性。但他的命運也正是由於畫了油畫《夜巡》而急轉直下。
據說這是因為隊伍中每一個人出的價錢平等但在油畫中展現卻有主次之分,甚至有些人臉部在黑暗中,完全被人認不出來。那些人不能夠接受倫勃朗的這種畫法,而倫勃朗也不願意為之改變自己的風格。
到後來,再也沒有人找他畫畫,他的生活窮困潦倒。傳說他的私人醫生跟朋友說,倫勃朗死的時候都沒有人為他致悼詞。沒想到這位朋友竟然反問道:「倫勃朗剛死啊?我還以為他早死了!」
我笑笑:「這就是藝術家啊!他們往往有自己的堅持,正是這種堅持構成了他們獨特的個人風格。他們可能並不特別重視生活中的那些東西,對錢也很淡薄。所以有一些藝術家生活上並不富裕,但卻在藝術史上留下了自己獨特的印記。你看,要不是倫勃朗的這種堅持,今天我們才會在西方藝術史上去專門講這位畫家。」
「閨女,你會願意嫁給這樣的藝術家嗎?」
女兒搖頭:「如果沒有錢,拿什麼生活呢?拿什麼養孩子呢?」
聽到8歲的女兒跟我談到「養孩子」,我還真是有一點意外。我打趣她:「現在都開始說孩子的事啦?到時候你生不生還不一定呢。」
「我怎麼可能不生孩子呢?我要當媽媽的!當媽媽多好呀……」
聽到這裡,我倒是挺開心的,這是不是證明我這個媽媽當的還不錯?
還沒來得及跟女兒細細討論在她心中當媽媽有什麼好,她的新一輪提問又開始了:「媽媽,其實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我嫁給你一個藝術家也沒問題,我出去賺錢就行了唄!「
對,還真有這樣的!我想起了某位男歌手,他就專心寫歌唱歌,他的妻子負責賺錢養家。
女兒先點頭,然後又搖頭:「不過,這樣我會不會辛苦啊?其實,也可以讓我來當藝術家,讓別人去賺錢,對吧?」
還沒等我說話,她自己又說:「算了,算了,我也不是特別想當藝術家,要不然我還是好好賺錢吧……」
她就像是做好了決定一樣,一身輕鬆的從我身邊跑開了。
世界很奇妙,跟孩子聊天更奇妙——你永遠不知道她的下一句是什麼,更不知道她會把你帶到哪裡去。但能在某一刻同頻,能傾聽她的聲音,此刻的我,已然滿足。未來她會做什麼,會一身煙火氣還是兩袖清風,就讓未來給出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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