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額徵收!國家剛明確!明年1月1日起,社保費等13項稅費不再減免!

2020-12-17 騰訊網

企業老闆要注意了,這13項稅費減免月底到期,2021年1月起全額徵收!更重磅的是......

中小微企業注意了2021年1月起社保費全額徵收

重點提示:

1、中小微企業注意了,社保免徵和緩繳政策執行到2020年12月底,2021年1月起應繳納的社會保險將全額徵收!

2、小編了解到,社保由稅務局徵收後,各地社保的申報和繳納有所不同。目前北京、上海等地是當月申報次月繳納河北、山西、青島、廈門等地是當月申報當月繳納。請各位老闆們注意申報和繳納日期,不要錯過申報和繳費哦。

另外,還有一些即將到期的優惠政策,老闆和會計抓緊利用剩餘時間,如果能享受到的話也能為企業省一大筆錢!

 12月31日到期,明年不能享受需要做稅籌的老闆趕緊看!

一、增值稅優惠

1、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免徵增值稅。

如果上述政策到期後,沒有相應的延期政策,在12月31日後,企業集團內單位之間無償借貸行為,應視同銷售,需按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且取的專票的不允許抵扣。

2、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3、疫情期間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截止到12月31日。

二、企業所得稅優惠

1、繳2020年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2020年辦理第三、四季度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時,可以只申報不繳稅,應繳稅款延緩至2021年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稅款一併繳納。

也就是說,符合條件的企業2020年三、四季度可以不預扣預繳所得稅,到2021年再扣。

2、3個減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地區

(1)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可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新疆喀什、霍爾果斯

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在新疆喀什、霍爾果斯兩個特殊經濟開發區內新辦的屬於《新疆困難地區重點鼓勵發展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範圍內的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五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

(3)橫琴新區、平潭綜合實驗區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

自2014年1月l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對設在橫琴新區、平潭綜合實驗區和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上述鼓勵類產業企業是指以所在區域《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

提醒:適用上述優惠政策的單位,12月31日前務必實時關注是否有新的政策;

如果上述政策到期後,沒有相應的延期政策,企業需要評估一下是否繼續利用稅收窪地進行籌劃。

三、個人所得稅優惠

2項免徵個稅收入2020年12月31日到期。

疫情防控津補貼

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

單位發放的預防新冠肺炎的防護用品

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

四、車輛購置稅

1、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購置新能源汽車免徵車輛購置稅。

2、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對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

五、印花稅優惠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籤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政策早知道2021年開始的新政策!

1、個稅預扣預繳方法變了,部分年累計收入不足6萬的人到手工資將變多

兩類納稅人,自1月起,累計扣除費用直接按照6萬元計算。

一、上一完整納稅年度各月均在同一單位扣繳申報了個稅且全年工資薪金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居民個人。

需要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

1.上一個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任職且預扣預繳申報了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

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累計的工資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各類工資薪金所得,且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

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任職受僱並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二、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如保險營銷員和證券經紀人)。

需要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

1.上一納稅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單位取得報酬且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申報了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

2.上一納稅年度1-12月的累計勞務報酬(不扣減任何費用及免稅收入)不超過6萬元。

3.本納稅年度自1月起,仍在該單位取得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稅款的勞務報酬所得。

二、預扣預繳方法

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元的月份,暫不預扣預繳個稅;

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內後續月份,再預扣預繳個稅。

舉個簡單例子:

張三1月份取得收入1萬元,不考慮其他費用,則需要繳納個稅=(10000-5000)×3%=150元。

如果符合上述條件,由於張三月工資沒有超過可以直接累計扣除的6萬元,就不用預繳個稅。

三、實施時間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信用積分及新規發布21年1月1日起實施

修訂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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