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事業單位系列之十二:事業單位獎勵的對象、條件和種類

2020-12-11 明白紙

明白紙前言:

完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制度,是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的有效手段,有助於增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進取心和榮譽感,激發其潛在能力,促進提高人才隊伍的整體素質,對於增強事業單位的生機與活力,促進社會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筆者將使用一個系列,介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內涵、特徵、原則和歷史沿革,獎勵的對象、條件和種類、組織實施等內容,幫助讀者認識和理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意義、原則、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

什麼是事業單位系列之十二:事業單位獎勵的對象、條件和種類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獎勵的對象、條件和種類,都具有較強的政策約束性,在具體獎勵工作中,應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結合不同行業、不同領域的事業單位特點予以具體化,開展獎勵工作。

一、獎勵的對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對象主要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或集體表現突出,有顯著成績和貢獻,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跡的個人或集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既要對個人進行獎勵,也要對集體進行獎勵。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集體的獎勵,適用於事業單位法人組織或者為完成專項任務組成的工作集體,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工作中,法律法規對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獎勵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獎勵的條件

獎勵的條件就是將獎勵的指導思想具體化,使獎勵針對的行為對象更加明確和清晰。具體來講,是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集體什麼樣的行為應該受到獎勵。對獎勵條件進行明確規定,有利於充分發揮獎勵制度的引導作用,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集體了解到具體哪些行為、做出哪些成績才能夠受到獎勵,進而引導他們在工作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

(一)歷史沿革。獎勵條件的具體內容不是固定不變的,隨著不同歷史時期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的變化,獎勵條件也要適時地進行調整。

1952年,《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獎懲暫行條例》針對獎勵的不同等次規定了17項獎勵的條件,其中對獎勵的一般條件規定了7項,對予以記功至記特等功或者二等獎金至特等獎金的獎勵條件規定了5項;對授予各等榮譽稱號或榮譽獎金的獎勵條件規定了2項;對酌情提高受獎者獎勵等級的條件規定了3項。

1957年,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對獎勵的條件作了六項原則性規定。

1993年,《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對公務員獎勵的條件作了9項原則性規定。

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將公務員獎勵的條件修改為了10項原則性規定。

2014年,《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條件作了5項原則性規定。

2018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條件細化為8項原則性規定。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原則。應該主要考慮四個方面的情況:

一是充分體現事業單位的特點,特別是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的需要。

二是突出體現事業單位的公益性、公共性、行業性、專業性特色。

三是重點強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對公共利益的貢獻,年度考核優秀的情形不作為獎勵條件,可由績效工資等制度給予激勵。

四是考慮事業單位行業多、分布廣的實際情況,增大獎勵條件的包容性。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條件。應該主要包括以下八個方面:

一是在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加強事業單位黨建工作,履行公共服務的政治責任等方面,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

二是在執行黨和國家重大戰略部署、重要任務、承擔重要專項工作、維護公共利益、防止或者消除重大事故、搶險救災減災等方面,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

三是熱愛公共服務事業,在推進教育、科技、文化、醫療衛生、體育、農業等領域改革發展方面,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

四是長期服務基層,在為民服務、愛崗敬業、擔當奉獻等方面,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

五是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等,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顯著的。

六是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增進民族團結、同違紀違法行為作鬥爭等方面,有突出事跡和功績的。

七是在對外交流與合作、重大賽事和活動中為國家爭得榮譽和利益,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

八是有其他突出成績和貢獻需要給予獎勵的。

這八項條件都採取了「行為+程度」的表述方式,前部分是具體的行為內容,即做了什麼樣的工作;後部分是程度的要求,即做到了什麼程度。以第五項為例,「工作中有發明創造、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等」是對行為內容的要求,並不是獎勵的充分條件,只有達到了「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顯著的」才能受到獎勵。因此,在把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條件的時候,既要分清行為內容,更要注重對程度的掌握,對「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顯著的」、「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等規定的理解,需要依照有關政策規定,也要充分結合不同行業、不同類別事業單位的特點,進行具體分析,科學掌握。

三、獎勵的種類

獎勵的種類是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集體符合獎勵條件後,應當給予何種獎勵,體現了對獎勵的程度性劃分。

(一)歷史沿革。我國過去制定的獎勵規定和公務員獎勵的有關規定都明確了獎勵種類。1952年政務院頒布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獎懲暫行條例》將獎勵分為5種:表揚或獎品、記功或二等獎金、記大功或一等獎金、記特等功或特等獎金、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譽獎金。1957年國務院頒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將獎勵的種類修改為6種:記功、記大功、授予獎品或獎金、升級、升職、通令嘉獎。1993年,《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將公務員獎勵的種類分為了5種:嘉獎,記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榮譽稱號。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將公務員獎勵的種類保持為了5種:嘉獎,記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榮譽稱號。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種類。2014年,《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種類分為了4種: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2018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的種類保持為4種: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榮譽稱號。之所以這樣劃分,主要是因為事業單位實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通過合同聘用、崗位管理的方式,可以形成人員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機制,從而解決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一般問題,因此,從人事管理的實際需求出發,設定的獎勵種類略少於公務員獎勵,更加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工作需要。

(三)確定授予獎勵種類的標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所受獎勵的種類應根據其先進事跡和貢獻大小區別對待,獎勵種類與應受獎勵的行為是對應的,做出的貢獻越大,作用越突出,效益越顯著的,受到的獎勵種類也應越高。其中,對表現突出的,給予嘉獎;對作出重大貢獻的,記功;對做出傑出貢獻的,記大功;對功績卓著的,授予榮譽稱號。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集體進行獎勵時,不能同時授予兩種以上的獎勵。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集體進行獎勵,可以酌情對該集體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進行獎勵。

本文由明白紙原創,歡迎關注,帶你一起長知識!

歡迎留言、轉發、收藏!謝謝您的關注!

相關焦點

  •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全文來了!獎勵的條件和種類有……
    日前,中組部、人社部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工作的基本原則、條件種類、權限程序、實施要求等作出規定。第二章 獎勵的條件和種類第五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集體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
  • 什麼是事業單位系列之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的內容和期限
    通過籤訂聘用合同,規範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的人事關係,明確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與工作有關的權利和義務,這是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度的內在要求,也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法制化的重要體現。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是聘用合同制度的基本原則和核心精神,體現在聘用合同訂立、履行、解除的各個環節。要把聘用合同作為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據,建立起以合同管理為基礎的用人機制。
  • 什麼是事業單位系列之十一:事業單位考核的組織實施
    筆者將使用一個系列,通過對考核的涵義、原則、內容、標準以及考核的權限、程序、結果運用的介紹,幫助讀者理解和掌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的原則和要求,深化對考核的目的、方法和功能的認識。什麼是事業單位系列之十一:事業單位考核的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的組織實施,是對考評活動中的組織程序、方法程序、結果評定程序進行科學規範的過程。
  • 什麼是事業單位系列之九:事業單位競聘上崗概述
    筆者將用一個系列,介紹競聘上崗的內涵、作用和原則,範圍和條件,程序方式和紀律監督等內容,幫助讀者理解事業單位競聘上崗的意義、原則、相關內容和工作要求。什麼是事業單位系列之九:事業單位競聘上崗事業單位各類各級崗位,除因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宜競聘的崗位外,都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實行競聘上崗,按崗聘用。
  • 省財政廳規範實施事業單位人員獎勵工作
    日前,省財政廳黨組研究決定,對20名在脫貧攻堅和本職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同志給予獎勵,其中,記功3人,嘉獎17人,全廳公示並報省人社廳備案後落實獎勵待遇。為認真落實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於事業單位人員獎勵有關工作部署,今年以來,我廳結合廳屬事業單位工作實際,先後制定出臺《廳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獎勵工作方案》和《關於開展脫貧攻堅專項獎勵工作的方案》,明確獎勵對象、條件種類、權限程序、實施步驟和有關要求等。
  • 什麼是事業單位系列之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概述
    筆者將使用一個系列,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目的、原則、組織、適用範圍和條件、程序、方式方法、紀律與監督、組織實施等內容進行介紹,以希幫助讀者全面理解和掌握公開招聘制度。什麼是事業單位系列之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概述公開招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中既是重要環節,又是薄弱的環節。
  • 速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新規定
    編者按:日前,中組部、人社部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以下簡稱《獎勵規定》),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工作的基本原則、條件種類、權限程序、實施要求等作出規定。規定有哪些重點內容?將會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來哪些激勵?
  • 什麼是事業單位系列之七: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概述
    筆者將使用一個系列,通過對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內涵、基本原則,以及崗位的類別、等級、聘用條件、結構比例和崗位設置的程序、權限、組織實施等方面的內容介紹,幫助讀者全面、系統地理解、掌握推行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的意義、作用、政策規定和總體工作要求。
  • 什麼是事業單位系列之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變更
    通過籤訂聘用合同,規範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的人事關係,明確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與工作有關的權利和義務,這是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度的內在要求,也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法制化的重要體現。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是聘用合同制度的基本原則和核心精神,體現在聘用合同訂立、履行、解除的各個環節。
  • 什麼是事業單位系列之一:事業單位的概念和特徵3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是對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管理。規範事業單位的選人用人行為,最大限度地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增強事業單位生機與活力,提高公益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經濟協調發展和社會和諧進步,既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客觀需要,也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內在要求。
  • 什麼是事業單位系列之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通過籤訂聘用合同,規範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的人事關係,明確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與工作有關的權利和義務,這是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度的內在要求,也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法制化的重要體現。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是聘用合同制度的基本原則和核心精神,體現在聘用合同訂立、履行、解除的各個環節。要把聘用合同作為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據,建立起以合同管理為基礎的用人機制。
  • 什麼是事業單位系列之四: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規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創造性,促進事業單位和社會事業更好更快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共服務需求,對於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促進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2014)
    事業單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工作人員意見。第五條 國家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類別和等級。第六條 事業單位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崗位。崗位應當具有明確的名稱、職責任務、工作標準和任職條件。
  • 湖北出臺機關事業單位計生家庭退休後獎勵金標準
    荊楚網消息(記者李希帆、通訊員江中三、陸軍)獨生子女家庭的得好消息--《湖北省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計劃生育獎勵金發放管理辦法》日前出臺。《辦法》規定實行計劃生育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每月可領取計劃生育獎勵金,標準為本人退休時月基本工資的5%。
  • 2020山東事業單位常識之公文中「通知」的適用範圍和種類
    2020山東事業單位常識之公文中「通知」的適用範圍和種類 2020-05-13 15:57:14| 來源:中公事業單位考試題庫 山東疫情低風險地區逐步恢復事業單位線下招聘,為了幫助考生順利備考事業單位考試
  • 事業單位工資高嗎?事業單位編制工資制度是什麼?
    事業單位工資高嗎?事業單位編制工資制度是什麼?南充華圖教育小編了解到的情況,有許多的同學都想報考公務員或許事業單位這樣的單位。由於事業單位編制職位和公務員編制職位薪酬收入等由國家保證,失業的可能性要比普通企業低得多。而進入事業單位之前,我們最關懷的就是事業單位薪酬準則,以及事業單位薪酬的高低。
  • 什麼是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是什麼意思?廣東中公教育 可能有些人知道事業單位和公務員一樣都俗稱
  • 事業單位可以轉公務員嗎?有什麼條件限制?
    會有什麼條件限制嗎?數說招考就來和大家詳細聊聊。一、事業單位可以轉公務員嗎?可以。事業單位轉公務員有四種方式。第一,調任。這是主流,縣級以下提拔副科級即可,市地級以上副處級即可,我說的是基本條件,不是必須。
  • 每日一練之事業單位篇:刑罰種類小練習
    【導讀】小編為大家帶來法律知識《刑罰種類小練習》,希望可以幫助各位考生順利備考事業單位考試。在每一年的事業單位筆試中,法律都是必考的科目,這其中刑罰的種類也屬於常考點,是刑法科目學習的重點內容。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種類有:(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無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的種類有:(1)罰金;(2)剝奪政治權利;(3)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接下來我們通過幾道題目了解一下刑罰種類的相關考法。
  • 事業單位改革:行政事業單位和公益事業單位有什麼區別?
    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是並不屬於政府機構。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在本次事業單位改革中,將事業單位主要分為兩大類既行政類事業單位和公益類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