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檢察官兒子殤折:如何正確應對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間的衝突

2021-01-07 北京中復律師事務所

■點擊右上角【關注】「北京中復律師事務所」百家號,私信發送「法律諮詢」,即可享受一對一專業法律諮詢服務。■北京中復律師事務所,專注行政爭議解決,您身邊的私人法律專家。

2019年3月29日,來自湖南的一名老者與同在當地的鄧檢察官之父因宅基地問題發生了糾紛,鄧檢察官聞訊趕來後拿著凳子向老者砸去。老者想要用刀追砍鄧檢察官未果,於是砍傷鄧檢察官年僅6歲的兒子和他37歲的姐姐,後其子搶救無效死亡。

這起血案在2020年12月10日有了最新進展,湖南省高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死刑判決。本是一場再也簡單不過的鄰裡糾紛,卻激化成一死一傷的命案。在對無辜孩子不幸遇害感到痛心之餘,本案引人關注的特殊性便是糾紛一方檢察官的身份。

在行政糾紛中,當事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產生直接衝突的情況屢見不鮮,不能正確應對、處理衝突,往往就會加劇矛盾,導致不可挽回的嚴重後果。

那麼,在行政爭議解決過程中,面對被告席坐著的行政機關,我們到底該如何自處?

即便是大家最為熟知的離婚案件或者繼承案件,原被告雙方也很可能因為離婚財產或者家庭遺產在法庭上各執一詞,甚至打的「你死我活」。那麼,在行政機關作為被告時,面對法庭之上我們不同意的陳詞,又或者是法庭之下不妥當的做法,作為普通老百姓的我們應怎麼做呢?

聽聽中復律師事務所處理解決行政爭議超過十年加的律師如何說。

一、切記不可以暴力、威脅方法與正在依法執行公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產生衝突,否則涉嫌違法犯罪,將承擔法律後果,將自己陷入非常被動的境地。

Top1【妨害公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法執行代表職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故意阻礙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國家安全工作任務,未使用暴力、威脅方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在我們代理的案件中,最容易觸犯上述《刑法》規定的就莫過於違建拆除類及徵地拆遷類案件中的當事人。很多可能是因為沒有及時依法啟動維權程序,錯失了維權機會,導致行政機關依法針對房屋採取強制拆除程序。那也有些,可能真的是遇到了非法的暴力強拆。不論是哪種情況,我們都要先考慮自身安全,不要在強拆現場與執法人員發生正面衝突。因為,您要知道,這樣的正面衝突除了發洩情緒、將您和家人帶入更加被動的局面,對於保住房子沒有任何用處。在這個過程中,情緒激動的當事人往往會上前阻攔而產生直接的肢體衝突,甚至使用日常生活中的工具作為武器進行對抗。這種做法不但沒有任何阻攔效果,反而可能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而被逮捕,雪上加霜。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根據《刑法》規定,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會罪加一等,從重處罰。

所以,面對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即使再有冤情,也切記別赤身肉搏的暴力對抗。保護好自己,保護好家人,才能守護你們的房屋、你們的合法財產。

Top2【治安管理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當事人如有妨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阻礙行為,但未採取暴力、威脅方法的,雖不構成妨害公務罪,但很有可能會被按照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這同樣是得不償失的。

但在湖南慘案裡的糾紛中,鄧檢察官雖然具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而其在糾紛中的行為並不是在依法執行公務。因此,老者的持刀暴力行兇的行為並不構成妨害公務罪,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也是從故意殺人罪的角度來評價老者的行為。

二、如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行公務的依據不合法,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我國《行政複議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此可見,我國行政法領域提供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途徑充分保障當事人在遭遇違法行政行為時行使保護自己權益的維權權利。

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是有法定期限的,「法律不保護在權利上睡覺的人」,不及時啟動法律維權,導致行政機關依法啟動了行政強制程序,到那時再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產生衝突,既不佔理又不合法,就該追悔莫及了。

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執行公務損害我的合法權益,我該怎麼做?

《人民警察法》第二條第一款 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

因此,遭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執行公務要立即報警處理,人民警察有義務保護公民的人身、財產安全,即使違法一方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如人民警察不出警、不作為,要及時針對自己已打電話報警的情況錄音取證,可之後通過行政訴訟追究其違法責任,不到萬不得已需要自行正當防衛時不可採用私力對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解決行政糾紛其實並沒有大家想像中的那麼困難。掌握最基本的保護自己方法,拿出您的耐心和誠意,依法依規處理遇到的爭議,妥善解決問題。如對自己沒有信心或已經遇到違法情況,請及時聯繫專業律師介入。這樣既能保證您的人身安全,也可以從法律的角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舉兩得。

希望今天的內容可以幫到您!如有詳細問題,歡迎私信發送「法律諮詢」。

相關焦點

  • 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駕駛員行賄如何定性
    行賄罪是行為人為了獲得不正當利益,明知自己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的行為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的不可收買性,並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雖然張某某隻是駕駛員,但也屬於國家機關中的臨時工作人員,劉某某向張某某行賄實質和向趙某某行賄一樣,應當認定為行賄罪。  第二種觀點認為構成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 孩子間的矛盾 家長該如何正確應對
    當地教體局工作人員回應,2名打人家長的孩子與被打學生有矛盾,當天兩人以給孩子辦學籍為由進校實施毆打,目前已被行拘。本來是小學生之間的矛盾,兩個成年人卻找藉口進入校園對一名小學生進行毆打,氣焰囂張,但也丟盡了體面,落得個被行政拘留的下場,也是可笑可嘆。
  • 事發湖南:6旬老人手持柴刀,砍死檢察官兒子,法院判其死刑
    近日在湖南,一名六旬老人和當地檢察官的父親爭地界,持菜刀砍死檢察官6歲的兒子的案件引起了很多網友的關注,湖南省高院終審裁定,維持死刑判決,老人家人稱對不起無辜死者,希望道歉取得對方的諒解。對於此次案件,新邵縣公安局發布了警情通報,通報中稱在2019年3月29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鄧某滔與鄰居鄧某興一家因宅基地糾紛發生衝突,鄧某興的兒子鄧某陽聞訊趕來以後,與鄧某滔發生衝突,最終鄧某滔持柴刀沒有追上鄧某陽,直接揮刀砍向鄧某陽的兒子、女兒,鄧某陽兒子被砍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鄧某滔因涉嫌故意傷人罪,已被當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 兒子在幼兒園被欺負,爸爸質問反遭圍攻?如何應對孩子間的衝突
    孩子們在幼兒園發生摩擦衝突在所難免,但如果有孩子總是欺負別人或總被別人欺負,該怎麼辦呢?江蘇南通的陳先生最近很鬱悶,兒子在幼兒園被小朋友抓傷了,他生氣的在幼兒園班級群質問對方家長,沒想到對方家長不僅不道歉,反而聲稱自己孩子幹得好。更讓他沒想到的是,居然還有不少家長附和,真是讓陳先生窩了一肚子火。
  • 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不要求必須入住定點飯店
    財政部辦公廳10月17日對外公布了最新制定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其中明確中央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不要求必須入住定點飯店,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食宿的須按標準繳納夥食費。
  • 2020年國家檢察官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國家檢察官學院2020年擬公開招聘4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具體事項如下。請考生於2020年3月17日8時至2020年3月31日17時期間,登錄最高人民檢察院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系統(地址:http://baoming.spp.gov.cn,以下簡稱「招聘系統」)註冊報名。(二)資格審查。國家檢察官學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以參加筆試。
  • 應對中小玻璃深加工企業之殤的策略
    一、管理之殤  1、中小玻璃深加工企業在管理方面,往往是有構架,無責權。組織內部缺少明確的職責劃分,甚至沒有書面的崗位職責說明,管理者往往按照自己的個人喜好去分配任務,而非按照應該由那個部門負責來分配,很多時候會形成部門間相互幹擾的現象。
  • 多次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騙取錢財,會昌一名男子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公安機關、檢察機關等政法機關的工作人員,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一部分,肩負著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神聖職責。軍人,擔負著保家衛國的光榮使命。但是,總有人心懷不軌,打著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軍人的名號招搖撞騙。會昌一男子多次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軍人行騙,被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 2020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檢察官學院招聘工作人員公示
    2020年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信息匯總(9月)2020海澱區事業單位公告解讀峰會2020北京海澱區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時間-報名入口 北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2020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檢察官學院招聘工作人員公示,公示時間:2020年10月9日—10月16日,更多北京事業單位招聘信息,事業單位考試試題,請點擊北京中公教育官網
  • 因爭地糾紛,湖南6旬老者砍死檢察官6歲兒子,終審維持死刑判決
    湖南一名6旬老者與當地一檢察官的父親爭地界,遭該檢察官掄凳砸去,他持柴刀追砍未果竟將對方年僅6歲的兒子砍倒在地,後經搶救無效死亡。12月10日,湖南省高院終審裁定稱,維持死刑判決,他家人不服,稱對方有錯在先,希望公平處理,同時表示對不起無辜的死去的孩子。
  • 2021國家檢察官學院招聘工作人員公告(4人)
    國家檢察官學院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以參加筆試。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與該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達到5:1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在筆試開始前視情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並在招聘系統公布。(三)筆試。筆試地點在北京,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在筆試前2天內登錄招聘系統,列印筆試準考證。具體安排詳見招聘系統筆試公告。(四)面試。
  • 開學第一課|檢察官教你如何應對校園欺凌
    開學了同學們回到闊別已久的校園迎來開學第一課今天檢察官教你如何應對校園欺凌高陵檢查 溫馨提示檢察官走進校園,化身同學們中的一員,通過案例還原校園欺凌的各種表現形式,教同學們分辨「什麼是校園欺凌」、「校園欺凌的危害有哪些」以及「如何正確應對校園欺凌」。
  • 湖南一六旬老人砍死檢察官6歲兒子,終審被判處死刑,家屬求受害者諒解
    12月21日,有相關媒體曝出一則新聞,湖南一六旬老人砍死了檢察官6歲的兒子,終審被判處死刑,家屬祈求受害者的諒解。不過卻因為宅基地的問題,發生了衝突。根據鄧祖滔女兒描述,他們家屋後有個排汙井,後來作為了公用,後來被劃給了鄧祖興家,而他們家自然是不同意,因為當初這個井是為他家挖的,所以只能公用。後來經村裡調解,化為兩家人的土地,一開始都同意,但是沒想到鄧祖滔回家後卻反悔了,因此兩家就發生了爭執。
  • 國家工作人員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公職人員的區分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概念在一定狹義範圍內類似等同於公職人員體現從嚴治吏精神
    國家工作人員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公職人員的區分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概念在一定狹義範圍內類似等同於公職人員體現從嚴治吏精神,代徵、代繳稅款,計劃生育、戶籍、徵兵等行政管理工作時,屬於《刑法》第93條第2款規定的「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開迪廳
    為了加強對娛樂場所的管理,保障娛樂場所的健康發展而新修訂頒布的《條例》明確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開辦娛樂場所,也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娛樂場所的經營活動。《條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所指的娛樂場所,是指以營利為目的,並向公眾開放、消費者自娛自樂的歌舞、遊藝等場所。《條例》嚴格了審批條件,明確開辦娛樂場所需持有娛樂經營許可證。
  • 湖南一老者砍死檢察官6歲兒子被判死刑,家人求諒解被拒
    湖南一名6旬老者與當地一檢察官的父親爭地界,遭該檢察官掄凳砸去,他持柴刀追砍未果竟將對方年僅6歲的兒子砍倒在地,後經搶救無效死亡。12月10日,湖南省高院終審裁定稱,維持死刑判決,他家人不服,稱對方有錯在先,希望公平處理,同時表示對不起無辜的死去的孩子。
  • 財政部:中央國家機關出差人員應交接待單位夥食費
    出差人員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裡的,或到邊遠地區出差,無法取得住宿費發票的,由出差人員說明情況並經所在部門領導批准,可以報銷城市間交通費、夥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其他情況一般不予報銷差旅費。  4.中央在京單位工作人員到遠郊區縣開展公務活動如何報銷差旅費?
  • 斯坦福社會創新評論: 如何正向應對NPO的內部衝突?
    在全球局勢愈加動蕩的當下,重大分歧事實上給機構提供了改善內部運作模式,增強組織韌性的機會。因此如果許多組織不能很好地解決衝突,就錯失了這樣的機會。 如果國際組織能正向地理解、應對衝突,就有可能從中獲益。首先,這些組織可以通過直面差異和分歧來提高適應能力,從而更好地應對大環境中的混亂因素(如重大的經濟,政治,關係和社會變動)。
  • 澳軍暴行遭國際社會批評 阿富汗平民之殤誰之過?
    蘭州大學阿富汗研究中心主任朱永彪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阿富汗平民遭遇的人道主義災難呈現出以下特點:一是平民傷亡人數一直居高不下;二是平民傷亡人數與美國的阿富汗政策,尤其是駐軍、撤軍政策高度關聯;三是軍事衝突、教派衝突、恐怖襲擊與自然災害、疾病、貧困等多種危機相互疊加、相互影響。
  • 第115次公眾開放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走進法院旁聽庭審
    第115次公眾開放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走進法院旁聽庭審 2020-12-10 16:3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