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書法學習意義的誤區
對於書法學習的意義,論述者眾多,羅列起來可以幾十上百條。然而總結起來無外乎兩點:
1、「外在工具的訴求」(寫好字滿足需要)
2、「內在塑造的追求」(性格品質的鍛鍊)
而這兩者又是相輔相成、互為表裡、互為因果的。一個「學書法」的學生,假如首先不能擁有一顆能持續平靜的內心、沒有一種堅持努力的態度、沒有戰勝困難的信念和勇氣,希望他(她)學好書法,往往只能是老師和家長的一廂情願。
所以那些只是抱著能把字寫工整,考試答卷不扣分,從來就沒有想通過學習鍛鍊性格品質的學生和家長。願望也往往會落空的!因為,你想有外在工具的訴求,就必須先有「內在塑造的追求」!就如《教育心理學》所述「學習的悖論往往是,要想培養自律和專注中的一項,必須同時具備它們中的兩項,有時過程的意義遠遠大於結果的意義」。
二、書法的學習過程,最基本認知的誤區
書法是藝術的,也是科學的。《教育心理學》明確闡明書法屬於「程序性知識」中的「動作技能」。只有明確了書法是程序性知識後,我們在書法的教與學過程中,才不會迷茫,更不會被一些根本就「不是問題的問題」困惑!
1、因為書法是動作技能,它首先強調「動作」,所以執筆姿勢和運筆動作就直接影響書寫效果。明白了這點,當我們反覆強調執筆和運筆對書寫的重要性時,也就更容易被理解和重視。
2、「動作技能」的學習分四個階段,那麼書法的學習也就理所當然的也有四個階段,並且每階段其具體表現如下:
(1)認知階段一心不通手不通
(2)分解階段一心通手不通
(3)聯繫定型階段—心通手通
(4)不假思索階段—心不需通手自通
上述四個階段,是所有學習者都必須經歷的,只不過因為每個學習者「悟不同,所以每個階段需要的時間有長有短罷了而且學習過程中的每個階段,都有其不同的具體表現。比如,你處在分解階段,而處在你雖然能把筆畫寫好,但一組字就力不從心,或一注意筆畫字形就犯銀錯,一注意字形,本來已經是可以寫好的筆畫就突然不會寫了,這是分解階段的「顧此失彼」現象,完全是正常的。聯繫定型階段,你可能書法班寫的好,平時考試記筆記卻用不上,這本來是最困擾所有學員和老師的最大問題,可它在程序性學習的階段中,本來就是你必須經歷的學習過程而已!
因為想應用,你必須要把技巧熟練到「不假思索」的階段才可以… 所以,大部分學生總感覺學了書法用不上或不會用,實際是你根本沒有學到能用的階段就想用而己。
三、速成的誤區
在平時的教學過程中,經常聽到有關於書法速成的"傳說「。實際的情況是:一寫不好,能寫好二嗎?二寫不好,教你寫三有意義嗎?
學習沒有捷徑,有的只是方法和方向。這裡告訴你一個學習公式:
學習速度=學習者悟性
學習程度=學習者悟性x投入實際有效時間
所以,請不要再要求老師加快速度教你,記住是「你學多快老師能教你多快,不是老師教多快你能學多快」!
四、學與用脫節的誤區
一個初中生日常書寫要求速度大約是一分鐘20個字左右,如果換算成筆畫大約需要每分鐘熟練正確書寫150個筆畫(書法本大約一頁),那麼對不同層次小學生,可以相應降低標準進行折算:
學前、一年級5分鐘150個筆畫;
二年級4分鐘150個筆畫
三年級3分鐘150個筆畫
三年級以上2分鐘150個筆畫…
如果你參照以上標準,不能下功夫把最基本的筆畫熟練到如此程度,學了書法不會有、不能用就是正常不過的…不熟練又實在想用,就只能是一廂情願、紙上談兵。
以上就是在實際書法教學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四大學習誤區。實際從科學的角度,這些誤區都是「認知」的誤區,都是缺乏最基本科學常識的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