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兵 於利濤
近年來,吉林省吉林市兩級法院以一站式多元解紛和訴訟服務體系建設為契機,不斷探索訴源治理新路徑,推動定分止爭從終端裁決向源頭防控轉變,給出了提高市域治理能力的法院方案。
推進糾紛化解埠前移
一壟地讓兩家結了仇、因贍養老人兄弟姐妹間鬧不和、普通民間借貸糾紛發展成了刑事案件……很多看似很小的事,處理不好就可能導致矛盾升級。
「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吉林市高新區人民法院在處理企業施工糾紛時,千方百計尋求救濟途徑,幫助企業儘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更讓我們感動的是,事後法官還上門服務,為企業做『法律體檢』,避免了許多經營風險。」這是不久前,吉林中院收到的一封感謝信,郵寄人是來吉投資的一家企業。
近年來,吉林法院堅持防重於治,將解紛機制重心從法院埠前移至矛盾糾紛源頭,從普法宣傳、司法服務、「無訟」創建入手,盡最大努力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
按照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要求,吉林法院普遍建立起了「百姓說事、法官說法」工作機制,法院在鄉鎮街道建立法官工作室,包村法官根據社情民意定期進村精準送法。法官把法庭設在村部或農家院,通過審理一案,達到教育一片的目的。村幹部和人民調解員近水樓臺,隨時能夠得到法律指導,有了法律知識撐腰,再做群眾工作時,除了以情感人,也能以法服人,釋法說理、化解糾紛更加得心應手。
吉林中院還堅持率先垂範,連續4年開展「百名法官進百企」司法服務活動,院領導帶頭訪企問需,幫助企業彌補生產經營漏洞,解決涉法涉訴問題。針對走訪服務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形成司法建議,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為企業防控和化解了一批重大風險。
推動共建共享解紛機制
從事後補救到事前預防,訴源治理是一項綜合治理工程,絕不是僅靠法院一己之力就能完成。
為此,吉林法院主動融入黨委和政府領導的訴源治理機制建設,通過構建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訴源治理格局,激活了「共建共治共享」的一池春水。
張某等26人在劉某承包的吉林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地工作,工程結束後,劉某給付部分工資後仍拖欠20餘萬元。張某等26人氣憤之下,一紙訴狀將劉某訴至吉林市龍潭區人民法院。
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糾紛在訴前調解程序階段委派給了龍潭區法院人民調解室的律師調解員宋健瑋,憑藉專業知識,宋健瑋抽絲剝繭地找到了問題所在,並很快促成了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
據悉,在龍潭區法院,每天都有律師到訴前服務平臺無償提供諮詢和調解服務,引導當事人理性行使訴權。今年以來,在律師以及法律志願者的努力下,該院1700餘起糾紛在訴前就得以化解。
記者了解到,吉林市兩級法院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律師接待窗口的同時,吸納人民調解、行業調解、行政調解等調解主體力量進駐法院,依託訴調對接平臺,通過「線上+線下」,為群眾開展立體、集約、高效的調解服務。同時,還將訴源治理與綜治工作融合,藉助覆蓋縣(區)鄉村的三級綜治平臺力量,打造出了「網絡+網格」的訴調對接新模式。
據統計,今年1至7月,吉林法院對接調解組織63個、邀請調解人員165人,調解組織和調解員參與化解糾紛13593件。大量糾紛在訴前得到了實質性解決,為當事人節約了訴訟成本,減輕了訴累。
推行「分調裁審」解紛渠道
今年4月開始,吉林市高新區某健身會館貼出了器材維修暫停營業告示後,經營者便不知所蹤。29名會員擔心會員費打水漂,5月12日,他們到吉林高新區法院提起訴訟。
接到訴狀後,法官多方查找,找到了經營者。因糾紛事實清楚、法律關係明確,並且考慮到疫情防控需要,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將案件分流到訴前調解平臺。經線上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以省時省力省費用的方式解決了糾紛,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好評和點讚。
像這起合同糾紛案件一樣,即使當事一方遞上了訴狀,但解決問題不一定非得「對簿公堂」。「分調裁審」機制下的案件走向更加清晰,對於調解成功的案件,由法官嚴格把關,依法適用司法確認程序,確保調解協議的強制力和執行力。對調解不成的案件,改變過去平均用力的做法,實行繁簡分流。事實清楚、法律關係明確的簡案類案交給速裁團隊速裁快審;疑難複雜案件,交由院長、庭長帶領的團隊精審,確保案件質效,減少訴內衍生案件。
今年1至7月,吉林法院共受理民事行政一審案件15113件,通過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導出12836件,導出案件調解成功11496件,調解成功率達98.67%,取得了速裁案件佔比率、多元化解調撤率、審判質效「三同升」,民商事案件受理數量、總體案件增速、平均審理天數「三同降」的良好效果。
來源: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