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7日)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增強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對企業發展的信心、對社會的信譽,中央統戰部、全國工商聯決定,今年以「民營企業家與中國夢」為主題,以守法誠信為重點,繼續深入開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實踐活動。
一、守法誠信教育的重要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提出並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四個全面」立足治國理政全局,抓住改革發展穩定關鍵,統領中國發展總綱,確立了新形勢下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戰略方向、重點領域、主攻目標。新形勢下,以守法誠信為重點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實踐活動,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牢固樹立守法誠信意識,提高誠信立業、依法治企、守法經營、創新發展的能力和水平,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努力做到政治上自信、發展上自強、守法上自覺,積極投身「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是各級統戰部、工商聯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
1.開展守法誠信教育是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這既給非公有制經濟帶來了更大的發展機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隨著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全面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越來越完善,法治環境越來越優化,守法誠信越來越成為企業必須嚴格遵守的基本要求。通過守法誠信教育,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積極參與全面依法治國實踐,能夠有效促進他們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遵守法律,重信守諾,自覺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2.開展守法誠信教育是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思想政治工作是貫穿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統戰工作始終的生命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為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注入了新的內容,提出了新的要求。兩年來集中開展的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實踐活動,是非公有制經濟領域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的有益探索和成功實踐。在教育實踐活動由集中性教育轉入經常性教育的情況下,以守法誠信為重點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實踐活動,是適應新形勢、把握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規律、使理想信念教育實踐活動堅持經常的一次新探索。各級黨委統戰部、工商聯要把守法誠信教育作為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務,準確把握守法誠信教育與「四信」的關係,結合實際探索創新更加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把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實踐活動有機統一起來,把思想引導和強化服務緊密結合起來,避免「貼標籤」和「兩張皮」,確保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受到教育、企業得到更好發展,進一步促進「兩個健康」。
3.開展守法誠信教育是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引導非公有制企業健康發展的現實需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意味著一切市場主體的經濟活動都要在法治軌道上運行,守法誠信越來越成為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帶領企業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認識新常態、適應新常態、引領新常態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經濟發展的大邏輯。新常態下,企業發展面臨許多新機遇新挑戰。通過開展守法誠信教育,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堅定發展信心,增強法治觀念,規範企業內部治理,防範法律風險,自覺守法誠信經營,有助於推動企業提質增效、加快轉型升級。
二、守法誠信教育的主要內容
各地要結合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狀況和非公有制企業生產經營實際,把守法誠信教育和依法維權、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結合起來,豐富教育實踐活動內容和載體,將守法誠信教育做深做細做實。
1.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認真抓好《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學習貫徹,加強法治宣傳教育,開展「學習憲法、尊法守法」活動,組織「守法最安全、誠信最可敬」「建立新型政商關係」等專題討論,抓好全國「憲法日」等節點宣傳政策法律,組織參觀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進行警示教育,邀請紀檢部門領導、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解剖鮮活案例,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充分認識守法最安全、是對企業最有效的保護,樹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意識,學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養成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良好習慣。
2.引導企業依法經營。圍繞與企業發展密切相關的產權保護、投資決策、民間借貸、合同管理、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產品安全、勞動關係、智慧財產權、對外合作等方面,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引導企業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強法律風險防範培訓,引導企業增強風險防範意識和危機意識,引入法律顧問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風險控制體系和預警防範機制;依法推進廠務公開、民主管理,自覺關愛員工,在法治框架內構建和諧勞動關係;堅持照章納稅,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抵制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建立新型健康的政商關係。
3.引導企業誠實守信。積極參與有關部門和行業商會協會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開展誠信宣言籤名、誠信宣誓和誠信企業掛牌等活動,大力弘揚誠實守信的傳統美德,引導企業深刻認識誠信是安身立命之本,樹立誠信為榮、失信為恥的意識,完善內部誠信管理制度建設,使誠信真正內化為一種自覺行動,在產品質量、價格、銷售、服務等方面堅持信用至上,以高度的責任感面向社會、面對用戶,自覺做到守信用、講信譽、重信義。
4.推進企業法治文化建設。把法治文化作為企業文化的重要內容,積極推進企業文化建設,組織開展「弘揚企業精神,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活動,引導企業用核心價值觀培育和提升企業精神,使其既具有企業自身的特點,又體現守法誠信等社會主流價值觀。按照法治精神完善企業各項規章制度,把守法誠信貫穿於生產經營全過程,用企業精神推動企業健康發展和引導職工價值追求,進一步形成企業出資人和職工普遍認同的先進企業文化。
5.加強行業和會員自律。著力發揮商會在規範會員行為、加強行業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引導商會組織學習培訓和座談討論,開展多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教育,制定行業規範、會員自律公約,開展誠信守諾等活動。積極探索針對會員的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辦法,加強對守信行為的表彰激勵和對失信行為的懲戒,結合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逐步推進商會的誠信制度建設,實現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不斷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6.切實加強法律服務工作。充分利用各方面法律服務資源,搭建法律服務平臺,集聚法律服務人才,結合企業需求和遇到的實際困難,探索建立大中型企業維權和小微企業法律援助機制,努力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建立健全工商聯商會調解機制,依法依規調解企業糾紛,積極反映企業的合理訴求,依法維護會員合法權益。注重參與立法協商,認真履行參政議政職能,推動涉及非公有制經濟有關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努力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三、發揮長效機製作用
各地要堅持問題導向和實踐導向,注重發揮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主體作用,充分運用理想信念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的經驗,切實發揮摸底調查、正面引導、政企溝通、培訓互動、協調推進等機制的作用,增強教育實踐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1.深入摸底調查。通過問卷調查、面對面訪談、實地走訪、建立聯繫點和監測點等多種形式,深入基層、商會和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了解當前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守法誠信方面的突出問題、現實需求以及對守法誠信教育活動的意見建議,準確把握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脈搏,積極回應他們的所思所想所盼,有針對性地謀劃和開展活動。
2.堅持正面引導。注意發現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在守法誠信經營和轉型升級方面的生動事跡,樹立一批可信、可比、可學的先進典型,組織優秀建設者和先進典型進行宣講。充分發揮各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工商聯執委常委中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作用,讓他們走上前臺成為主角,用身邊人、身邊事來感染人、教育人,引導廣大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自覺學典型、爭先進、作榜樣。發揮主流媒體和自有媒體作用,注重利用新媒體,擴大先進典型的影響力、感召力,樹立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良好社會形象,廣泛凝聚和傳遞正能量。在中華工商時報開設「民企守法誠信好故事」專欄,加大對守法誠信典型的宣傳力度。堅持正確用人導向,把守法誠信作為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重要條件。
3.加強政企溝通。充分認識和把握經濟發展新常態對非公有制企業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帶來的影響,把解決思想困惑與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推動黨政主要領導與企業家座談、建立黨政幹部聯繫企業工作制度,注重發揮企業家才能。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聯繫,積極搭建政企交流平臺,努力為企業解決生產經營過程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與立法、執法、司法等機關建立溝通合作機制,加強聯繫協調,增進了解,為企業解讀法律和政策,幫助解決遇到的各種法律問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促進企業更好地依法依規發展。
4.注重培訓互動。開展各種形式的教育培訓,把課堂教學與考察觀摩緊密結合起來,重視培訓內容的正確導向和教學質量,注重以案釋法,提高培訓的實效性。通過舉辦專題培訓班、學習報告會、民企大講堂、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現身說法等形式,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圍繞「民營企業家與中國夢」主題,結合創業發展歷程憶成長、話法治、講貢獻,在學習培訓中相互啟發、相互激勵、相互借鑑、教學相長,既增強法治意識、樹立誠信理念,又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5.積極協調推進。緊緊依靠黨委、政府領導,主動向黨委專題匯報今年以守法誠信為重點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實踐活動的工作安排,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和社會各界的配合。與黨政機關、司法部門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舉措及開展「六五普法」活動相結合,注重協調推進。加強對下級黨委統戰部、工商聯和商會組織的指導、督促和檢查,把各類商會作為守法誠信教育的主要陣地,對各級工商聯所屬商會開展活動進行專門部署,加強對商會開展活動的具體指導和分類指導,要求商會制定活動方案、召開動員會,把開展活動情況作為商會考評重要依據,切實推動教育實踐活動紮實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