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雲新聞記者 馬揚洋
2020年4月30日,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一幹部周某某家中大量現金及4塊名表被盜。5月3日,犯罪嫌疑人李偉(化名)因涉嫌犯盜竊罪被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刑事拘留,5月15日被逮捕。2020年9月27日,天元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李偉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四十萬元。被告人李偉不服,上訴至株洲市中院。2020年11月16日,株洲市中院認定二審經審理查明的事實及認定的證據與一審相同,並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目前,李偉不服判決,其家屬正在準備材料,繼續向湖南省高院申請再審。
入室盜竊4塊名表及現鈔
津雲新聞記者從李偉盜竊一審判決書中看到,2020年4月30日早上8時許,被告人李偉從株洲市天元區某某花園後面進入小區,通過攀爬等方式進入某某花園1號別墅後院並進入別墅內。被告人李偉在別墅內盜得一塊「IWC」(萬國)手錶、一塊「BLANCPAIN」(寶珀)手錶、一塊「CARTIER」(卡地亞)手錶、一塊「BOREL」(依波路)手錶以及6402元美金、14000元港幣和150000元人民幣。盜竊得手後,李偉駕駛摩託車逃離現場。
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民警於2020年5月2日在李偉住處將其抓獲,並對其住所、車輛進行搜查,搜出被盜的4塊名表以及被盜現金中的59800元人民幣、14000元港幣、6402元美金等物品。
經鑑定,被盜的「IWC」(萬國)手錶價值35000元、「BLANCPAIN」(寶珀)手錶價值73000元、「CARTIER」(卡地亞)手錶價值30000元、「BOREL」(依波路)手錶價值2000元,共計價值14萬元人民幣。
依據中國人民銀行於2020年4月30日發布外匯牌價,人民幣兌美元的中間價位705.71,6402元美金即45179.55元;港幣兌人民幣的中間價91.056,14000元港幣即12747.84元,加上人民幣150000元,現鈔共計20餘萬元人民幣。
4塊名表加上外匯現金,李偉盜竊的財產總價值34餘萬元。
法院另查明,部分被盜物品已經被公安機關追回並發還給被害人,被告人的家屬又主動退繳了被害人的剩餘經濟損失。被害人朱某(周某某妻子)對李偉的盜竊行為表示諒解。被告人李偉在庭審中如實供述了所犯罪行,且自願認罪。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2020年9月27日,天元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李偉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四十萬元。被告人李偉不服,上訴至株洲市中院。2020年11月16日,株洲市中院認定二審經審理查明的事實及認定的證據與一審相同,並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李偉家屬對判決結果存疑
李偉的親屬李勇(化名)接受津雲新聞記者的採訪時表示,李偉的家屬對該盜竊案判決結果有兩點疑惑。
一是「數額巨大」為何變為了「數額特別巨大」?
「一審判決前,第一份起訴書裡寫的是『數額巨大』,距離開庭還有一周的時間,我們接到了一份『變更起訴書』,變成了『數額特別巨大』,為何會有變化?」2020年8月13日株洲市天元區人民法院出具的起訴書中寫道:本院認為,被告人李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李勇說,第二份變更起訴書目前沒在自己手中,無法給記者看,但津雲新聞記者注意到,一審判決書中和二審判決書中均寫道:本院認為,被告人李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入戶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李勇表示,律師告訴他,「數額巨大」和「數額特別巨大」在涉案金額和量刑上都有很大的區別。
二是為何家中名表被鑑定成文物?李勇稱,自己在一份原告在法庭上出具的鑑定結果中看到,李偉盜竊的幾塊名表被作為了文物鑑定,在其表的自身價格基礎上,還有一定程度的增值,使得李偉入室盜竊的總金額增加了,「4塊手錶有3塊還沒有拆封,為何就被鑑定成了文物呢?」李勇對此表示不能理解。不過對於其提到的「鑑定結果」的書面文件,李勇稱現在自己並不能提供。
李偉曾在政府部門開車
據李勇介紹,李偉早年曾是政府相關部門的司機。按照刑事判決書中的內容,李偉事發前是湖南某生物醫藥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的員工,大專文化,今年45歲。
「他老婆是地質勘探隊的,工作也不錯的,倆人的小孩都十幾歲了。」李勇說,李偉是初犯,事發前,家裡沒有發生任何急需用錢的變故,「我們家屬也想不明白,他為何會突然去人家家中偷東西。」
2005年5月,李偉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原湖南省株洲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當時我弟弟在外面開大客車,車上有個孕婦著急回家生孩子,情況緊急,我弟弟在高速上掉頭出了車禍,這才被判了刑,跟這次的案子沒有任何關係。當時我弟弟出來後,當年車上的孕婦還送來了五萬塊錢表示感謝呢!」李勇回憶。
目前,李偉家屬仍在積極準備材料,為繼續向湖南省高院申請再審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