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目前新冠肺炎疫情輸入風險持續增加,局部地區本土病例聚集暴發的嚴峻形勢,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決策部署,鞏固我縣疫情防控向好形勢,切實保障全縣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壓實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規範疫情防控期間全縣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行為,現對全縣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提出「六個嚴禁」紀律要求:
一、嚴禁聚會聚餐。全縣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帶頭遵守規定,「紅事」一律緩辦,「白事」一律簡辦,宴請一律停辦,嚴禁走親訪友,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的10人以上的家庭朋友等聚會聚餐。
二、嚴禁不假外出。按照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一律不得到市域外外出,有特殊原因必須外出要向單位主要領導和街道(村委會)請假告知,做到時間和去向明確。
三、嚴禁聚集活動。嚴禁組織或參與撲克、麻將、棋牌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性娛樂活動。嚴禁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的公共場所「扎堆」聚集活動。
四、嚴禁有令不行。帶頭遵守配合戴口罩、測體溫、掃健康碼等疫情防控要求;帶頭遵守商場、超市、醫療機構、公共運輸等公共場所嚴防聚集要求;帶頭積極主動配合居住小區(村、屯)排查、巡護工作;必須嚴格按要求報告個人及家庭疫情防控情況;必須管好家人、親屬,履行疫情防控責任和義務。
五、嚴禁玩忽職守。參與疫情防控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強化防控工作職責和各項措施落實,嚴禁擅離職守、消極怠工。各級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帶頭推進疫情防控措施落實,發現公共場所人員聚集、未佩戴口罩、不履行掃碼和測溫要求的,要及時制止、及時勸導,嚴禁不擔當、不作為。
六、嚴禁制謠傳謠。全縣各級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嚴禁通過網際網路、社交軟體平臺等散布傳播未經官方公開的疫情防控信息;嚴禁製造、傳播、散布謠言和「小道消息」。
紀檢監察機關將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對「六個嚴禁」紀律要求進行科學精準穩慎有效監督,發現違反「六個嚴禁」規定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一律嚴肅追責問責,嚴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