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浙江杭州一女子凌晨下班回家,當時與男友吵架喝了悶酒,遭一陌生男子尾隨至黑暗處捂嘴掐脖,情急之下她假借去酒店開房。
到了酒店門口,小張提出,自己先進去開房,讓男子在外面等著,但男子半信半疑,還是跟了進去。
在前臺,小張向酒店工作人員使了幾個眼色,見工作人員沒有反應,她乾脆跑進前臺求助:「我不認識那個男的,幫我報警。」小張指指男子。
酒店工作人員看看男子身上的包,又看看小張,回頭問男子:「她叫什麼名字?」
男子愣了幾秒,緊接著開始翻起包,看到包裡的身份證,這才報出小張的全名。
他的一舉一動都被酒店工作人員看在眼裡,聽說小張要打電話報警,男子臉漲得通紅,背著包奪門而逃。
臨平派出所是在凌晨4點41分接到了小張的求助信息,民警隨即趕到現場,調取現場監控,很快就鎖定了嫌疑人。當天下午2點,民警在另一家賓館內將正在熟睡的男子抓獲歸案。
經查,男子姓雷,22歲,貴州人。
雷某說,他前不久剛從老家來到杭州,還沒找到工作,事發當天凌晨,他獨自閒逛,看到一個年輕女子坐在路邊哭,便上前搭訕。
「本來我就想跟她聊聊天的,後來我看她心情不好,好像還喝酒了,就一路跟著她。」雷某說,到了小張住的小區樓下,見四下燈光昏暗,又沒有其他人,他就萌生了搶點錢用用的念頭。
雷某反覆強調,自己只是單純地想搶錢,並沒有打算侵犯小張。
他說,自己動手掐對方脖子、捂對方嘴巴,都是想要搶小張肩上的挎包,包掉了以後,他本打算看看包裡有什麼值錢的東西,「沒想到她說要去開房,那我想就這樣吧……」
逃跑途中,雷某翻了小張的包,包裡只有50多元錢和一些化妝品。
目前,雷某因涉嫌搶劫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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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老王」尾隨進屋欲不軌 女子自救:我有愛滋
杭州90後姑娘小美(化名)中午下班回家,沒想到被人尾隨至家中。男子拿刀指著姑娘,要跟她發生性關係,緊鎖的房內,姑娘沒有任何求助的可能性。急中生智的姑娘突然謊稱自己有愛滋病,並拿了前幾天的一本病曆本給男子看。
監控顯示一男子騎著電動車尾隨一女子。
男子見狀不死心,又逼問小美,家裡是否有錢,小美哀求著說,沒有真的沒有啊!尾隨男子惱羞成怒。
小美穩住男子的情緒說:「大哥,我家裡真的沒錢。」男子不信,在屋內轉了一圈,又拿來小美的錢包,只翻出幾十元現金。男子有點懊惱,小美見勢就說:「要麼我支付寶或者微信轉帳給你。」
不巧的是男子掏出自己的手機一看,沒電了!小美又討好男子說:「那你帶我出去,我出去找ATM取錢給你。」
男子怕小美跟他出去,萬一大喊,就暴露了。他拿刀威脅小美說,「不要報警!」然後匆匆奪門而去。
小美等男子離開後,趕緊緊鎖房門,然後拿起手機報警。接警後,小河派出所立即展開調查。短短幾小時,嫌疑男子被成功抓獲,目前已被依法刑拘。
女律師深夜遇強姦,3句話智退色魔
名牌大學研究生謝某,通過【中國第一考】司法考試後,立志成為一名律師。律師工作異常艱辛,加班到深夜是家常便飯。6月上旬一天,謝律師加班到深夜,辦公室離出租房不遠,剛好有問題需要思考,一個人拖著疲憊身軀步行回家。
時值月中,月光皎潔,路燈迷離,小區外的小路樹木茂密,幽深陰暗,她那修長的身材、飄逸的長裙,深深吸引了一位在附近遊蕩的男子。
一把匕首,在月光下露出寒光。 謝律師被迫走進小區外一片寬闊的綠化林。
謝律師立刻從驚慌中冷靜下來,幾句交流後感覺男子只是劫色不要財。她從容地從包裡拿出一個事前準備好裝有1000元現金的信封,對男子只說了三句話,男子拿著信封撒腿跑開……
1、我給你1000元,足夠你去酒店找個漂亮女孩隨便玩。
2、你現在拿錢走人還來得及,法律規定這屬犯罪中止,未造成損害,應當免除處罰,你不會坐牢。
3、我給你1000元,法律上算贈與,你不算搶劫,你拿錢走人,我們都相安無事,如果硬來,你我都不好過。
【法理分析】
1、如行為人(猥瑣男)聽了被害人(女律師)的話而停止強姦,屬於「能為而不為」,應認定犯罪中止。根據《刑法》第24條第2款「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
2、被害人主動提出給行為人1000元,此時行為人並無搶劫的犯意,即使拿錢也不認定犯罪。
【心理博弈】
1、遇事要冷靜,機智。
2、事先準備,拿出裝有一定數額現金的信封(建議1000元),花錢讓犯罪分子通過可不犯罪的方式滿足他的需求,引導犯罪分子回歸到不犯罪的思維軌道上。 3、「圍師必闕」:《孫子兵法》強調,即使進攻圍城也要留給敵人一個缺口,避免「困獸猶鬥」,激烈反抗反會遭受更大損失。 4、女性主動出擊其實就是一種「進攻」,這種進攻應該讓犯罪分子既滿足欲望又有臺階下,他才會選擇接受,也才可確保自己人身安全。此時,犯罪分子的目的就是滿足生理欲望,這種欲望可以轉嫁。女性被害人的目的就是人身安全,花 小錢,又給犯罪分子臺階下,這「交易」對犯罪分子來說是划算的,智退強姦犯的概率很高。 5、當然,脫身後應該立即報警。刑法強調免除處罰,並不等於不定罪(免除處罰,又稱免予刑事處罰,是指對於構成犯罪的人員,當其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時,只給予有罪宣告,同時免除其刑罰處罰)。
來源:綜合頭條新聞、網友評論、錢江晚報、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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