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四六級成績424分是一種怎樣的體驗掃碼回復【單詞】領取英語四六級高頻詞彙(持續更新)掃碼回復【四六級】查詢12月份成績及準考證,領取備考資料2月24日省發展改革委發布《安徽省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調整聽證會公告》。
具體公告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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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廣泛聽取消費者、經營者及社會各界的意見,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和透明度,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規定,省發展改革委擬於3月下旬在合肥召開安徽省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調整聽證會。
一、聽證會參加人構成及產生方式
(一)聽證會參加人15名
1.消費者6名:通過自願報名、隨機選取的方式產生;
2.經營者3名:由省教育廳推薦;
3.專家、學者3名:由省發展改革委聘請;
4.政府部門及社會組織3名:由省發展改革委聘請。
(二)旁聽人員3名。採取自願報名方式產生,按照報名先後順序選取。
(三)新聞媒體。採取自願報名方式產生,按照報名先後順序選取。
二、報名條件
(一)聽證會消費者參加人報名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較強的社會責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態度,並能夠客觀真實地反映意見;
3.對聽證事項有一定的了解,具備一定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和語言表達能力;
4.了解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能遵守聽證會各項紀律和注意事項;
5.同意公開姓名、工作單位、聯繫電話等必要的個人信息。
(二)聽證會旁聽人員報名條件
能夠按時參加聽證會,同意遵守聽證會各項紀律和注意事項。
三、報名方式
凡有意成為聽證會消費者參加人和旁聽人員者,可通過電話和發電子郵件方式報名。聯繫電話:0551-63609228;電子郵箱:ahjgtz@126.com, 報名截止時間為2021年2月28日。
有關媒體請在2月28日前向省發展改革委報名(電子郵箱:ahjgtz@126.com),將按報名順序依次取前5位為現場採訪媒體。聯繫人:許才俊,聯繫電話:0551-6360922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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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即將步入大學的學生們注意啦!
自2020年秋季起
浙江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標準、
部分高職院校定向培養士官生學費標準
有所調整!
具體調整內容快來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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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印發《關於調整浙江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標準的通知》,明確實施範圍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的本科學生和成人高等教育學生。通知自2020年秋季起新生執行。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學分制收費分為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中外合作機構辦學的學分學費標準按不高於學年制學費總額的60%自主確定,項目合作的按照本校的學分學費標準執行。民辦本科高校的學分學費標準按不高於學年制學費總額自主確定。專業學費為學年學費減去學分學費之差。學分學費根據學生實際修讀的學分數和相應的學分單價標準計收,專業學費按學年計收。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下浮。對經批准實行彈性學制改革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不收取專業學費,只收取學分學費。成人高等教育學分學費按「全日制」(成人脫產班)和「非全日制」(成人業餘班,包括函授、夜大學)兩類確定標準:學分學費最高標準由成人高校根據學年學費除以計費學分計算。藝術類學分學費、民辦本科高校的學分學費標準由各成人高校根據學年學費除以每學年平均學分計算。以上收費標準學校可以下浮。《通知》明確,普通高校應嚴格按照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規定,通過校園網、公示欄、公示牆等多種方式,將本校學分制收費方式、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學分制收費相關內容及收費投訴舉報電話等予以公示,主動接受監督。高校按學生實際所修課程學分計收學分學費(專業最低畢業學分超出計費學分的,超出部分免收學分學費),不得借學分制改革為名變相提高收費標準,學生畢業前結清所有學費。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近日還復函,同意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浙江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定向培養士官生學費標準調整為每生每學年8000元。明確學校在招生前應向社會公布學費標準,執行收費公示制度,並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調整後的收費標準自2020年秋季入學起執行。學費調整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早在2014年,浙江省也調整過公辦高校的學費收費方案,上調幅度平均為16.41%。各類高校收費具體如下:公辦普通高校可以在省定基準標準的基礎上適當下浮;也可自主選擇本校當年招生專業總數20%以內的專業,在基準標準的基礎上按不超過15%上浮幅度自主制定具體標準。除了浙江,目前已有河南、山東、湖南、湖北等多個省份先後調整了普通高校收費標準,各地區大學學費上漲幅度多在20%-35%之間。一起來看看:2020年6月12日,河南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印發了《關於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自今年秋季新學年起,對入學新生實施新的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通知》明確,此次學費標準調整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新生開始執行,原在校學生仍執行原學費標準。調整範圍僅限全省所有公辦普通本、專科高等學校學費標準,不包括研究生、民辦高校、獨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學費標準。具體標準調整為:本科文科類每生每年4400元;理工類每生每年5000元;醫學類每生每年5500元;藝術類每生每年8000元。專科學費標準調整為:文科類每生每年3700元;理工類每生每年4200元;醫學類每生每年4800元;藝術類每生每年6000元。同時適當擴大高校收費自主定價權,允許高校在規定的幅度內自主確定學費標準,激發高校內生發展動力。對家庭經濟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高校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對建檔立卡家庭本、專科學生每生每年發放助學金4000元,對專科生另有「雨露計劃」扶貧助學補助每生每年3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資助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資助每生每年3300元等。7月8日,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徵求山東省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意見的公告》(以下簡稱《意見稿》),擬對相關高校學分制管理進行規範。根據《意見稿》,本專科各專業類別每生每學年學費標準為:文史類4600元、理工農類5000元(飛行技術專業10000元)、醫學類5400元、藝術類8000元(藝術學理論類以及其他按藝術類招生的專業6000元)。實行學分制教學改革的高校,可以繼續在同等專業年度學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10%範圍內,確定學分制收費標準。獨立設置的藝術院校與校企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按現行收費規定執行。2019年8月12日,湖南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下文批覆同意湖南科技大學、湖南中醫藥大學、湖南工學院、湘南學院、衡陽師範學院、懷化學院、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邵陽學院、湖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等9所高校,從2019年秋季開學起由學年制收費改學分制收費管理,有效期五年。批覆明確,上述9所高校從2019年秋季開學起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根據辦學層次,學校可自行設定學分學費,但每學分學費不得高於80元。批覆明確,學分制收費標準由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學生按學分制正常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之和不得高於規定的學年制學費總額。學校應保證每學分不少於16學時,每學年平均不少於40個學分。學生在規定的最低畢業學分外,要求加修、輔修專業或一次補考不及格需要重修學分的,學校在基本學制內免收專業學費,但可按所修課程規定學費收取學分學費。從2019年秋季學期開始,南開大學、天津工業大學新入學的本科生改變過去按學年收費的方式,實施學分制收費。根據《南開大學本科生學分制改革實施方案》《南開大學本科生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學分制收費由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實行學分制收費後,學生按照培養方案正常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學分學費(不含重修、輔修、雙學位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之和不高於按學年制收費的學費總額。按學校有關規定申請輔修,修讀的輔修專業的課程只收取學分學費,免收輔修專業的專業學費。天津工業大學學分制收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學分學費按照學生修讀課程的學分數收取;專業學費以不同專業的生均培養成本為計算基礎,在學年制學費總額內扣除學分學費後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