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水縣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
工 作 方 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貴州省義務教育條例》,順利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目標,根據《市教育局關於 2020 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公布2020-2021學年度全省中小學校歷的通知》等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習水縣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免試劃片入學。以鄉鎮行政村、縣城街道交通路段為單位,堅持「多校劃片招生、以戶籍為主免試劃片入學、進城務工分配入學、小升初整班移送」原則,推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全覆蓋。任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以考試、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進行違規招生。
2.同步陽光招生。堅持公辦和民辦學校按時同步招生原則和陽光入學制度。落實教育優待政策,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優撫對象入學。
3.優質均衡發展。充分發揮普通高中招生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的引導作用,緩解初中「擇校熱」,對學生因個人原因自主擇校或其他人籍不一致情況的七年級新生,三年後不得享受配額生政策。
二、主要措施
1.小學按規招生。小學依據適齡兒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供的本人及適齡子女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在劃片區域內招生,所招學生原則上為今年秋季學期年滿 6 周歲(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孩子。
2.初中公平升學。按照省教育廳、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於進一步做好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切實防止學生輟學的通知》要求,小學升初中採用整班移交方式招生入學。在本行政區域內小學畢業,不論戶籍地是否在當地區域,均按整班移交方式在相應的初中學校就讀。進城務工、購房入住戶等隨遷子女需跨鄉鎮擇校的,由家長或監護人申請、移交地初中學校調查核實籤字認可後,接收學校根據班額情況並按接收地要求完善相關資料後方可跨區域招生。嚴禁任何初中學校接收非整班移交學生或不符合擇校生條件的學生。
3.控制好大班額。各學校要持續擴充義務教育學位資源,加大城鎮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力度,加快推進已建成學校投入使用,加大化解大班額力度。
4.劃定招生區域。各鄉鎮(街道)初中按照整班移交政策招生,各鄉鎮初中轉插生按整班移送小學劃片區域招生;縣城各(街道)初中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由指定學校招生、其他類別初中轉插生按整班移送小學劃片區域招生。
各鄉鎮小學要按照確保公平和就近入學原則,在充分考慮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服務半徑、學校規模、上下學交通狀況等因素的基礎上,為每一所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範圍;對鄉鎮交界處學生,居住地不屬於就近學校招生範圍的,家長或監護人申請,招生學校和擬就讀學校共同調查認可後可以在就近學校就讀。縣城各(街道)小學以交通路段為界進行劃片招生、進城務工隨遷子女由指定學校招生。
5.規範民辦招生。鼓勵民辦學校在辦學審批地招生,招收學生不足招生計劃時,民辦學校向教育局提交「控輟保學」、規範辦學行為等承諾書後允許在全縣範圍內自主招收學生補充空缺學位,但不得以考試、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進行違規招生。
6.落實優待政策。相關學校要嚴格按照《關於做好我省支援湖北醫療隊成員子女入學入園關心關愛工作的通知》(黔教發〔2020〕13 號)、《遵義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試行)》(政聯〔2013〕1 號)、《中共遵義市委關於深化人才發展機制改革實施「名城聚才工程」的若干意見》(遵黨發〔2017〕6 號)和《中共遵義市委印發的的通知》(遵黨發〔2019〕13 號)等文件要求,認真落實烈士子女、支援湖北醫療隊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犧牲或傷殘警察子女、立功受獎民警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的教育優待政策,將子女優先解決在居住地附近學校就讀。
7.保障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入學。按照《義務教育法》和相關政策文件規定,進一步優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辦法。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年滿半年的縣內非城鎮戶籍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擬在縣城或鄉鎮中心小學就讀的,家長在指定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符合就讀條件並在規定時間內將就讀學生和陪讀家長戶口遷入城鎮後方可註冊就讀;申請就讀初中的到指定初中學校申請就讀。不按要求提供資料或不服從分配就讀的回戶籍地就近入學。
8.保障易地扶貧搬遷戶子女入學。按照劃片範圍妥善安置易地扶貧搬遷隨遷子女入學,確保所有易地扶貧搬遷點搬遷群眾子女就學需求。
9.保障其他隨遷子女入學。購房入住戶、工作調動人員等隨遷子女在居住地劃片區域內學校申請就讀;申請就讀小學一至五年級的縣內非城鎮戶籍購房入住戶隨遷子女,申請學校審核通過後需在規定時間內將就讀學生和陪讀人員戶籍遷入申請就讀地後憑遷移依據方能註冊入學,否則回戶籍所在地就讀。戶籍返鄉農民工在戶籍地劃片區域內學校申請就讀。
10.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推進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按戶籍地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學習、送教上門、醫教結合等方式,依法保障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對經鑑定確實需要延緩入學的殘疾兒童,按規定建立檔案,定期跟蹤。
11.切實承擔「控輟保學」責任。各學校要建立失學輟學兒童工作檯帳,認真落實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對未按時到校報到就讀的學生,學校要將名單報送當地政府和村(居)進行跟蹤督促。如家長自願放棄服務區學校而選擇其他學校就讀的,應要求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就讀證明。因身體或其它原因需延緩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其監護人應向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和中心小學提交暫緩入學申請並附相關印證材料,獲批准後方可延緩入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代替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12.切實加強學籍管理。按照「人籍一致」要求完善在校就讀學生學籍,堅決清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違規招收借讀生或同意學生外出借讀行為。正常轉讀的學生,由就讀學校在就學聯繫表上簽字蓋章後在全國學籍網上申請轉入,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於 10 個工作日內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中完成學籍轉接。
三、招生要求
1.加強宣傳引導。高度重視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宣傳解讀,加強與新聞媒體部門的合作,通過多種方式全面、充分、深入、細緻解讀當地義務教育招生政策,使之家喻戶曉。各學校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加強《義務教育法》、《貴州省義務教育條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教育法律法規宣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2.嚴查非法辦學。嚴禁任何社會培訓機構將學生學籍掛靠公民辦學校後,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代替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適齡兒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經當地人民政府批評教育不改或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嚴格招生紀律。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作為招生入學標準;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鈎的「捐資助學款」;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分班考試或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嚴禁「拿錢入學」等非法買賣學位行為。公辦學校按照學生戶籍嚴格執行「劃片招生」原則,無條件接受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禁止招收擇校生、借讀生、複習生。學校在統一分班前不得組織學生參加考試、面試等進行摸底測試,要按照學生序號採用隨機派位等方式,對新生均衡編班、陽光分班,主動接受社會、家長監督。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選擇生源。實行陽光招生,廣泛接受社會監督,落實教育優待政策,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優撫對象入學。
4.嚴肅追責問責。各鄉鎮(街道)整班移交學生由移交學校和接收學校分別明確1名包保教師,各鄉鎮(街道)中小學要確保轄區內小學畢業生全部在整班移交接收學校就讀;因父母工作調動、進城購房入住、在縣內民辦學校就讀等原因不在整班移交接收學校就讀的,憑相關資料同意外出就讀。因父母外出務工半年以上需隨父母外出就讀的,由鄉鎮中心小學或中學調查出具證明、接收學校同意就讀後可以外出就讀。任何學校不得違規招生或出具虛假證明允許學生外出就讀,否則將按相關規定對相關學校校長和包保教師進行追責問責。
5.報名註冊時間。鄉鎮學校於8月25日完成小學和初中新生報名註冊,8月31日正式開學。8月25日前將新生名單上傳教育局基教股備案。
附:縣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辦法
縣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辦法
一、初中
(一)招生條件:七年級實行「整班移送」招生制度,七至九年級縣城購房入住戶、優撫對象、工作調動人員、自建房、易地扶貧搬遷等隨遷子女按居住地在所屬小升初整班移交接收初中申請就讀;戶籍返鄉農民工等隨遷子女按戶籍在所屬小升初整班移交接收初中申請就讀;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進城務工滿半年的隨遷子女申請就讀七至九年級的在樹人學校申請就讀。不按要求提供資料、不服從分配、或提供虛假資料的回戶籍地就近入學。嚴禁任何公辦學校跨區域招收不符合本校招生條件的新生或轉(插)生。
(二)所需資料
1.整班移交:由移交學校將畢業生花名冊於8月25日前送交接收學校,學生提供憑戶口簿。
2.購房入住戶隨遷子女:提供購房入住依據(產權證明或購房合同,以及水、電、燃氣、物業、閉路等能證明已實際入住的資料)、戶口簿等資料,並向學校提交書面「已入住」和信息真實性承諾書,由學校調查真實性,經調查不屬實的回戶籍地就讀。
3.工作調動隨遷子女:提供工作單位證明、戶口簿、居住依據等資料。
4.易地扶貧搬遷隨遷子女:提供移民局或搬遷地社區出具的證明、戶口簿等資料。
5.戶籍返鄉農民工隨遷子女:提供戶口簿。
6.進城務工隨遷子女:一是在公司或餐欽、服裝店等固定行業上班的隨遷子女,提供戶口簿、勞務合同、半年及以上工資證明複印件、繳納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複印件。二是能提供營業執照的隨遷子女,提供戶口簿、營業執照原件和複印件。三是無法提供有效務工依據的,提供戶口簿、租房協議、務工情況說明和聯繫電話、戶口所在地村和中學調查出具的在城區務工證明、提供資料真實性承諾書。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帶上資料到樹人學校申請就讀,經審核不符合進城務工條件的回戶籍地申請就讀。
7.自建房:提供自建房依據(如土地使用證,水、電、燃氣、物業、閉路等證明本人繳費的資料)。
8.優撫對象:按優待政策要求提供有效優撫對象證明材料和戶口簿。
(三)招生範圍
習水七中:招收習水一小、習水五小、習水八小、九龍白坭小學、九龍圖書小學、九龍錫群小學等六年級整班移送學生,移交小學招生區域內購房入住戶、優撫對象、工作調動人員、易地扶貧搬遷、戶籍返鄉農民工等隨遷子女。
習水八中:招收習水四小、習水六小、杉王天鵝、杉王太平、習水九小、習水十小等六年級整班移送學生,移交小學招生區域內工作調動人員、優撫對象、購房入住戶、易地扶貧搬遷、戶籍返鄉農民工等隨遷子女。
習水九中:招收習水二小、習水三小、東皇中山小學、東皇坭井小學等六年級整班移送學生,移交小學招生區域內購房入住戶、優撫對象、工作調動人員、易地扶貧搬遷、戶籍返鄉農民工等隨遷子女。
岷山初中部:招收岷山學校六年級畢業生,移交小學招生區域內購房入住戶、優撫對象、工作調動人員、易地扶貧搬遷、戶籍返鄉農民工等隨遷子女。
樹人學校:招收習水七小整班移送學生,習水七小劃片區域內戶籍返鄉農民工、優撫對象、工作調動人員、購房入住戶、易地扶貧搬遷等隨遷子女和縣城內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有空餘學位時在全縣範圍內自主招生。
習水十中:招收馬臨街道轄區內小學整班移送學生,移交小學劃片範圍內戶籍返鄉農民工、優撫對象、工作調動人員、購房入住戶、易地扶貧搬遷、進城務工等隨遷子女。
習水十一中:招收習水四小、習水六小等六年級各1個班學生,習水十一中小學招生區域內工作調動人員、優撫對象、購房入住戶、易地扶貧搬遷、戶籍返鄉農民工等隨遷子女。
玉淮中學:鼓勵在縣城內自主招生,招生學位有空餘時可在全縣範圍內自主報生。
(四)新生招生時間: 8月29日—30日。
二、小學
(一)招生條件:縣城小學按「劃片、分配」原則招生,戶籍生源、購房入住戶、優撫對象、自建房、工作調動、易地扶貧搬遷等隨遷子女新生由居住地所屬劃片小學招收;二至六年級購房入住戶、優撫對象、工作調動人員、易地扶貧搬遷等隨遷子女轉(插)生按居住地在所屬劃片小學申請就讀;戶籍返鄉農民工隨遷子女轉(插)生按戶籍地在所屬劃片小學申請就讀。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進城務工滿半年申請在城區就讀一至六年級的隨遷子女在習水七小、習水八小、習水九小申請就讀。一至五年級縣內非城鎮戶籍進城務工隨遷子女、購房入住戶轉插生在申請學校審核通過後,須同時具備在規定時間內將學生和陪讀人員戶籍遷入申請學校區劃範圍後方能註冊入學。不按要求提供資料、不在規定時間遷移戶口、不服從分配、或提供虛假資料的回戶籍地就讀。
(二)所需資料和入學程序
1.購房入住戶隨遷子女:提供購房依據(產權證明或合同,水、電、燃氣、物業、閉路等能證明已入住的資料)、戶口簿等資料,並書面提交「已入住」和信息真實性承諾書,由學校派人調查真實性。經學校審核通過後,一至五年級縣內非城鎮戶籍需在規定時間內將就讀學生和陪讀人員戶籍遷入申請學校區劃範圍、並提供遷移依據。
2.工作調動隨遷子女:工作單位證明、戶口簿、居住依據等資料。
3.易地扶貧搬遷隨遷子女:提供移民局或搬遷地社區出具的證明、戶口簿等資料。
4.戶籍新生和返鄉農民工隨遷子女:提供戶口簿。
5.進城務工隨遷子女:一是公司或餐欽、服裝店等固定行為上班滿半年的,提供戶口簿、公司合同、半年工資證明複印件、公司為其繳納半年以上社保複印件。二是有工商營業執照滿半年的,提供戶口簿、營業執照原件和複印件。三是無法提供有效務工依據的,提供戶口簿、租房協議、工作情況說明和聯繫電話、戶口所在地村和中心小學調查出具的務工證明並籤字同意外出就讀資料、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符合上述條件的進城務工隨遷子女憑相關資料到習水七小、習水八小、習水九小申請就讀,經學校審核通過的一至五年級縣內非城鎮戶籍隨遷子女憑學校出具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將「就讀學生和陪讀人員戶口遷移到申請學校區劃範圍」後方能報名註冊,不服從戶口遷移或經審核不符合的回戶籍地申請就讀。
6.自建房提供自建房依據(如土地使用證,水、電、燃氣、物業、閉路等證明本人繳費的資料)。
7.優撫對象:按優待政策要求提供有效優撫對象證明材料和戶口簿。
(三)新生招生時間: 8月29日—30日。
(四)招生範圍:詳見「習水縣縣城小學劃片招生服務半徑圖」。
三、各學校新生於8月31日正式開學,8月31日將新生名單上傳教育局基教股審核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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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習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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