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著名化妝品品牌「資生堂」在中國市場推出一款名為「櫻花調色精華」的新品,由演員劉亦菲代言。在進行產品宣傳時,資生堂著重強調了「7天見證嫩白櫻花肌」「見證7日煥白」「7天美白」等賣點。不過,在某電商平臺上,多位消費者在使用後表示,「用了半個月了,效果不是很明顯,有點失望」。
對此,資生堂方面回應稱,「7天美白」數據是以正規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測試報告為依據的,也按照法律規定,在宣傳頁面標明了該數據的來源。但記者仔細查看了資生堂官網的宣傳圖片後發現,所謂數據的來源,由於字體太小只能看到一排黑點,無法完全辨識。有律師表示,「在廣告中,在使用諸如『7天變白』、『兩周淡紋』等宣傳語時,應當在顯著位置明確註明具體來源。否則,可能存在誤導消費者的情形。」
「資生堂」是否會涉及虛假宣傳,尚待監管部門的調查,現在的問題是,這款新品因為劉亦菲的代言,擴大了影響。那麼,作為代言人的劉亦菲又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
名人、明星代言虛假廣告並不鮮見。雖然有意騙人的明星不多,但由於明星往往對其代言的企業及產品並不熟悉,其在拍攝廣告過程中,大多只是按照文本照本宣科,因此,明星對自己所做廣告有多少真實性,大多數情況下是心裡沒底的。為保障代言產品的真實性,一些有社會責任感的明星,都會在代言前對產品的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查」。畢竟,代言並不是做戲,每句話都是要負責任的,既對消費者負責,也對自己負責。
2015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廣告法》,對明星代言做了法律責任規定,規定廣告代言人不得為未使用過的商品和服務做推薦、證明。廣告要說真話,明星代言,更要說真話,這不僅事關明星和產品的聲譽,而且因為明星效應,明星說的話對消費者影響更大,一旦誤導,後果更加嚴重。而要說真話,當然就起碼要做到「不得為未使用過的商品和服務做推薦、證明」。因此,對於劉亦菲代言「櫻花調色精華」,要追問的是,劉亦菲使用過嗎,真的取得了「7天美白」的效果了嗎?
(作者 錢夙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