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社會更好地了解我市的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江汛就《蕪湖市市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進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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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政策制定的依據?
答: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皖政〔2017〕37號)、《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蕪湖實際制定。
二、2020年我市對小學入學年齡和對象是如何要求的?
答:小學階段為年滿6周歲(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市區戶籍兒童、外來人員隨遷子女。
三、對不足齡兒童想上小學一年級又是怎麼要求的?
答:在學校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小學一年級入學年齡,但必須是截止2020年12月31日之前年滿6周歲。
學校必須公開規範辦理,公告辦法、流程和入學年齡的截止時間。根據安徽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小學標準班額不超過45人。
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班額招生,堅決防止產生新的大班額,因此,不鼓勵不足齡兒童入學,學校不得超班額放寬年齡招收不足齡學生。不足齡學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得轉學。
四、今年我市初一新生招生對象有哪些?
答:初中階段為小學畢業的本市市區戶籍的學生、外來人員隨遷子女。
五、今年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如何報名?
答:深入推進我市「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應用,市區全面實行義務教育(幼升小、小升初)網上報名、審核、分配,為家長和學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通過皖事通或蕪湖智慧教育應用平臺的報名窗口進行報名信息採集;通過政府大數據系統對幼升小、小升初報名信息進行校驗審核;通過幼升小、小升初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學生入校分配。
所有即將在我市就讀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的學生,都要在網上進行報名。未在我市幼兒園就讀的幼兒回蕪湖市區上小學一年級,全部參與網上報名;未在我市小學就讀的學生回蕪湖市區上初中,也全部參與網上報名。
具體報名時間、日程安排正在擬定中,請以教育部門公布為準。
六、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2020年我市義務教育招生基本遵循四個原則:
一、以區為主、分級管理的原則
建立「市級統籌、以區為主、區域聯動、共同協作」的工作機制,市教育局統籌協調市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各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負責組織實施區域內的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二、免試就近劃片入學的原則
實行公辦學校依據審定地址免試就近劃片入學的辦法,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有公辦學位。
三、「兩個一致」優先的原則
優先保障符合「兩個一致」的適齡學生就近入學。
四、嚴禁擇校的原則
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不得招收借讀生。
七、有哪些情況可以享受到就近入學?
答:堅持「兩個一致」政策優先就近入學。
「兩個一致」是指適齡兒童少年戶籍與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法定監護人(或學生本人)的房產證地址一致,在符合「兩個一致」的前提下,學生法定監護人或學生本人擁有100%房屋產權,且作為入學房產其用途(性質)須為住宅用房,工業用房、商業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為入學依據。
滿足上述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方可在實際居住地(即戶籍地址或房產證地址)優先保障就近入學。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也可享受就近入學:
1、已入住新購住房暫未辦理房產證、戶籍已入的,憑購房合同及全額購房發票等證明材料,在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
2、拆遷戶需提供拆遷協議書和原房產證等證明材料,按拆遷協議安置地址就近入學。
其他特殊情況都需視學校學位情況而定。
八、我市是否調整了購房入學相關政策?
答:為有效控制部分義務教育學校「城鎮擠」問題,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優質均衡發展,我市鼓勵各區積極探索制訂一處房產在一定年限只安排一名適齡學生(多胞胎和二孩除外)入學。
該項政策是否實施,如何實施,由各區自定,各區出臺重大改革舉措前,要加強風險評估,做好輿論引導,設立必要的過渡時限,給社會留出合理的預期時間,並報區級人民政府同意後方可實施,確保和諧穩定。
九、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就學需準備哪些材料?
答: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執行《蕪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持有我市居住證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相關政策的通知》(蕪政辦〔2014〕21號)的要求,按照市教育局《關於貫徹落實外來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相關政策的實施意見》(蕪教基〔2015〕10號)辦理。
家長需持學生及其父母的戶籍和我市的居住證,向居住證地址所在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或入學區域的學校提出就學申請,若入學區域的學校因學位限制無法接收,由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外來人員未領居住證、居住證失效或住所變化應及時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
十、關於特長生招生是如何規定的?
答:今年我市繼續規定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特長生,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雙語班」等名義招生。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釋放的優質學位全部用於劃片入學。
十一、對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如何規定的?
答: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在審批地範圍內招生,具體招生計劃、範圍、對象等由其審批機關明確。
報名人數小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直接錄取;剩餘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可適當跨縣域招生,但不得跨設區的市招生。
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一律通過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或認定的系統實施電腦搖號,邀請紀檢監察機關現場監督或公證部門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
未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在原學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
民辦一貫制學校七年級招生可根據家長意願,採取直升的方式確認錄取,直升人數未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的,一律按上述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要求執行。
十二、如何劃定學校招生區域範圍?
答:根據區域內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班額規定、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科學合理制定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劃分方案,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
學區劃定後應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要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對方案進行論證,並報區級人民政府同意後實施,同時積極做好宣傳,確保社會穩定。
我市鏡湖區初中學校、城東區域部分學校片區劃分將由市教育局適時公布,其餘各學校片區劃分由所屬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適時公布。
十三、今年對學生學籍的管理有哪些新要求?
答:充分運用學籍管理系統的服務功能,及時掌握招生、流動和輟學情況,為減少學生無序流動、全面實行就近入學、加強控輟保學提供技術支撐。
要嚴格學籍管理規定和嚴格執行「籍隨人走、人籍一致」原則,學生入學後,原來已有學籍的,接收學校要通過學籍系統為學生轉接學籍;原來沒有學籍的,要為學生新建學籍。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註冊成正式在校生。
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由區教育局(社會事業局)依法予以統籌安排,轉入學校應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信息系統中轉接學生學籍,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
十四、學生入小學一年級是否可以推遲入學年齡延緩入學?適齡兒童少年是否可以休學?
答: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所在地區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十五、如何嚴肅招生紀律?
答:按照屬地管理和「誰審批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執行好國家、省、市招生入學政策,採取有力措施確保平穩有序。
要進一步細化招生工作責任清單,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嚴禁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
各區教育督導部門要將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範圍,適時對各區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對於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違規招生行為,列入教育督辦事項,市教育局將加大對招生過程的監督檢查,將規範招生入學納入對區黨政領導幹部教育督導考核和對各區教育行政部門重點工作目標考核之中。
十六、如果對招生等情況不清楚,應該怎麼諮詢?
答:學生家長如果對招生等情況不清楚,可向所在區教育局或市教育局諮詢,諮詢電話:
鏡湖區教育局教育科3902619
弋江區教育局教育科4823022
鳩江區教育局教育科5850251
三山區教育局教育管理科3918006
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5919870
市教育局基教科3861640
來源 | 蕪湖市教育局
主辦單位 | 蕪湖市委網信辦
平臺建設及技術支持 | 蕪湖傳媒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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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解讀《蕪湖市市區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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