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十年來,越來越多的日本和韓國育齡婦女進入了職場。但高強度工作和職場中的競爭壓力,讓相當一部分職業女性不願、不敢生育子女,這成為日、韓兩國總和生育率下降和少子化水平提高的原因之一。為了解決相關問題,日、韓兩國政府有針對性地制訂了一系列家庭支持政策,在緩解育齡婦女家庭與工作間矛盾、減輕家庭生育撫養負擔、提高生育水平、促進人口的長期均衡發展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值得我們關注和研究。
日韓兩國生育水平持續走低
人類的生存和延續,與代際間的不斷更迭有著直接的聯繫。而維持這種更迭的必要條件,就是在人口再生產過程中,必須保持一個特定的生育水平。這個特定的生育水平就是生育更替水平。我們可以用淨再生產率或總和生育率來衡量生育更替水平。
當用淨再生產率衡量時,淨再生產率數值為1,即可以實現生育更替。因為這表明,當上一代婦女生育的女孩,存活到接替其母親的生育職能、成為新一代的母親時,其在人數規模上和上一代母親完全相等,即母女兩代在其人數規模上,完全達到可以更替的水平。當用總和生育率去衡量時,需要考慮在新一代長大成人達到生育年齡之前,她們中的一部分有可能會死亡,而這種可能性又隨著社會經濟條件的變化而變化。在現代社會經濟條件下,一般而言,平均每個婦女生育2.1個小孩(包括男孩和女孩),亦即總和生育率為2.1時,可以認為是達到了生育更替水平。
近年來,日本的總和生育率一直低於2.1,這導致該國出現了較為嚴重的少子化問題。目前,0—14歲人口僅佔日本總人口的13.2%,低於「超少子化」的衡量指標。自2003年以來,日本人口總數呈現逐年減少趨勢。據測算,與目前相比,到2060年日本人口總數將減少1/3,勞動適齡人口將減少40%以上。從新生兒數量來看,2019年日本出生人數已經降至史上最低且首次不足90萬人,而預計在2040年和2060年將分別降至75.6萬人和63.2萬人。
韓國的情況與日本相似。在21世紀初,韓國的總和生育率已經低於2.1。統計數據顯示,韓國的人口自然增長率、總和生育率從1955—1960年間的平均45.7‰和4.05分別下降到了2005年的9.0‰和1.08。
日、韓兩國的低生育水平問題主要與三方面因素有關:第一,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發展健全,人們會越來越注重自身的發展機會及生活質量,更多地選擇少生、甚至不生孩子;第二,女性受教育程度越來越高,職業發展成為她們生活中的重要部分,結婚生子不再是唯一選擇;第三,生育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的快速增加,也是促使人們選擇少生或不生孩子的重要原因。
通過家庭支持政策應對挑戰
當前人們越來越需要家庭支持政策體系的幫助,以獲得更好的發展機會、生活質量,並降低生育成本。但家庭支持政策體系的弱化是許多現代國家面臨的共同問題。為了緩解低生育水平帶來的壓力,日、韓兩國政府加大了政策和資金扶持力度,形成了包括但不限於家庭生育服務、兒童照料、育齡家庭補貼及其相關配套措施的家庭支持政策體系。
首先,制訂規章制度,通過政策措施進行幹預。20世紀90年代中期,日本政府就開始制訂少子化問題應對策略,主要包括完善育兒長期休假制度、增加幼兒園數量、加強對嬰兒和孕婦的保健服務等。為了使這些政策落到實處,日本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中都設立了專門機構。此外,還提出了一系列有利於兒童發展的政策規劃:1994年的「天使計劃」要求進一步完善保育服務制度;2001年的「待機兒童零作戰計劃」和2004的「兒童、育兒支援計劃」,對兒童的身心健康發展提出了更高要求。2003年通過的《少子化社會對策基本法》對育兒、就業、家庭等方面的援助做出了明確規定;2015年的《少子化社會對策大綱》提出了解決低生育水平問題的具體措施。
韓國在20世紀90年代通過《嬰幼兒保育法案》,將0—3歲嬰幼兒納入了學前教育體系之中,使嬰幼兒保育事業由單純的「保育」發展為「保」「教」結合。其2007年的《家庭友好社會環境建設促進法》要求教育機構和政府、企業、社區合作,共同營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環境、社區環境和社會環境,設立崗位託兒制度、家庭寄養中心及其他提供全天性和臨時性兒童照料服務的項目、機構。韓國政府還設立了性別平等與家庭事務部、女性家庭部、老齡化及未來社會委員會等行政部門和機構,處理相關問題並提供政策支持。
其次,通過津補貼制度,提供資金支持。日本在2010年取消了兒童津貼制度中有關家庭收入的限制,規定0—15歲青少年每月可領取1.3萬日元津貼;2012年實行的兒童津貼制度不僅放寬了對兒童年齡的限制,而且提高了津貼額度。日本還為每位孕婦提供30萬日元的育兒補助金。韓國則規定所有0—5歲嬰幼兒均可享有每月20萬韓元的幼兒園保育費或家庭養育津貼,還專門設有針對低收入家庭的照料津貼以及隔代家庭補貼等。
最後,提供保育服務和設施,延長育兒假期。在託幼服務方面,日本政府先後出臺了「天使計劃」和「新天使計劃」,不斷完善育嬰室、嬰幼兒生活支援和寄養設施、保育所、兒童課後服務和短期照料支持服務設施等。為了實現「將等待入託兒童降為零」的目標,鼓勵增設公立和私立保育機構,同時著力推廣休息日保育、臨時保育、夜間保育等。為了鼓勵民眾為育兒提供代際支持,日本政府與企業合作,推出「老人給孫子孫女交學費可以減稅」政策和「帶孫子假」,由政府向照顧孫子和孫女的老人提供津貼。在假期方面,日本育齡婦女享有90天帶薪產假和12個月育兒假,其丈夫享有5天陪產假,且夫妻雙方在育兒假期間均可獲得工資40%的補貼。
為促進女性就業與再就業,韓國從1991年開始組織「婦女就職活動」,在各級政府部門設立「僱用促進中心」「婦女就業援助設施」,每年舉辦6期「職業中斷女性」再就業培訓班;並藉助2010年的《職業中斷女性再就業促進法》鼓勵企業專門針對「職業中斷女性」進行職業培訓,開展就業培訓項目。
注意三個關鍵問題
通過觀察、分析日、韓兩國在低生育水平方面面臨的挑戰及其應對策略,我們可以看到以下幾個關鍵問題需要特別注意。
第一,實施家庭支持政策以應對低生育水平問題的時機選擇非常關鍵,它直接決定著家庭支持政策的效果。及時有效地實施家庭支持政策非常重要,需要在合適的時機,根據生育服務需求和人口變動情況,合理配置婦幼保健、兒童照料、學前和中小學教育、社會保障等領域的資源,滿足新增公共服務需求;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婦女兒童醫院、普惠性託兒所和幼兒園等服務機構。第二,需要完備組織機構和政策法律體系。家庭支持政策的實施需要多部門協同合作,以保證其可持續發展。第三,需要加強對有關政策的資金保障,並實現資金保障的多樣化。充足的經費保障可以為家庭支持政策的實施提供堅實的基礎,需要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適時拓展家庭支持政策的內容,並提供多樣化的經費保障,加大對育齡婦女、育齡家庭和嬰幼兒的特別援助。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基金項目「與生育政策配套銜接的家庭發展支持體系完善研究」(19YJA840013)階段性成果)
(作者單位:華僑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2020年9月21日第2015期 作者:湯兆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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