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後的離婚登記程序:
申請—— 受理—— 冷靜期(30天)—— 審查—— 登記(發證)
青島市民政局設計的離婚冷靜問答卷:
●當初伴侶身上哪些優點吸引著你,讓你決定與其攜手步入婚姻殿堂?●解決當下的問題,除了馬上離婚,還有別的選擇嗎?●你為離婚後的生活,做好了哪些準備?
在離婚冷靜期30天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而想主動撤回離婚登記的,可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冷靜期30天屆滿後,雙方沒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就視為自動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冷靜期屆滿後30日為離婚登記審查期,這期間雙方可帶著相關材料證件前來申請發給離婚證。
自今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實施,其中,離婚登記增加了一項全新的內容——「離婚冷靜期」,這也意味著備受人們關注的30天「離婚冷靜期」已經來臨。新規定的實施對離婚程序有什麼影響?30天冷靜期內是否會對當事人造成影響?針對市民關心的問題,1月5日,早報記者對島城婚姻登記處進行探訪。
申請離婚後拿到「回執單」
1月5日上午10時,記者來到了李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在離婚登記室內,工作人員按照離婚登記流程進行辦理,並對市民講解民法典正式實施後新設立的30天「離婚冷靜期」。按照新的離婚登記程序,離婚當事人需帶著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填寫好的「離婚登記申請書」交由工作人員審核,初審無誤後進入離婚登記受理環節,工作人員將當事人雙方信息錄入系統,並現場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
記者注意到,該離婚申請受理回執單共一式三份,上面清楚地註明了離婚冷靜期的時間起止。按照相關規定,如果當事人於1月5日提出申請,離婚冷靜期時間則為1月6日至2月4日。 「離婚冷靜期為30天,這期間當事人可以冷靜下來,好好考慮。」離婚登記處工作人員說道,在離婚冷靜期30天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而想主動撤回離婚登記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如果冷靜期30天屆滿後,雙方沒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就視為自動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以前離婚登記辦理需帶齊材料現場辦理,現在提交離婚申請後有了30天冷靜期,夫妻雙方前來窗口提交離婚申請書後將拿到一張離婚申請受理回執單,而非離婚證書。」工作人員介紹,離婚冷靜期屆滿後30日為離婚登記審查期,這期間雙方可帶著相關材料證件前來申請發給離婚證。整個辦理過程離婚當事人也可通過提前預約進行辦理。
冷靜期想想這3個問題
李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負責人矯鑫介紹,1月5日當天共登記受理離婚申請4份。「今年剛開始實施新制度不久,登記受理的數量並沒有太大變化。 」矯鑫介紹,離婚冷靜期制度實施前,對離婚辦理人數影響較大,去年12月每天辦理離婚的數量出現明顯增多,最多的一天排隊叫號數達50多對,當天成功辦理達18對,是平日數量的2-3倍。
離婚登記處窗口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離婚冷靜期正式實施前,有一對40多歲的夫婦因為證件忘帶、材料不齊等原因,著急地先後跑了三次,快速辦理了離婚。「其實來申請辦理離婚的人裡,有一些只是因為家庭瑣事而衝動離婚。 」工作人員介紹,今年為了配合離婚冷靜期的實施,青島市民政局設計了一份離婚冷靜問答卷,並印在當事人雙方的「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背面,其中包含三個問題:當初伴侶身上哪些優點吸引著你,讓你決定與其攜手步入婚姻殿堂?解決當下的問題,除了馬上離婚,還有別的選擇嗎?你為離婚後的生活,做好了哪些準備? 「在離婚冷靜期內,讓雙方當事人拿著問題回去好好冷靜思考下,希望能避免、減少因為衝動而發生的離婚現象。 」工作人員說道。
設置婚輔中心化解矛盾
記者注意到,在李滄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離婚登記室旁邊還設置了婚姻家庭輔導中心,為前來辦理離婚申請的夫妻調解矛盾。 「來接受調解的一般多是離婚意願不是特別強烈的夫妻,兩人擁有一定感情基礎,婚姻也有挽回的餘地。 」李滄區婚姻家庭輔導中心王璐介紹,這類婚姻關係其實早已出現了因為長期零溝通、冷漠對待等造成的關係裂痕,日常表現為經常為了雞毛蒜皮的生活瑣事爭吵等,通過專業調解可以讓雙方正視婚姻問題,化解矛盾。
「今年有了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在這30天時間裡,我們也希望有更多人來尋求專業人士調解幫助,進行心理疏通輔導,冷靜下來解決問題。」王璐說道,據了解,截至目前,李滄區婚姻家庭輔導中心共提供婚姻關係輔導138場次,其中對離婚調解幹預121對,調解成功92對,成功率達76%。
說法
有了緩衝期離婚不衝動
矯鑫介紹,在之前來辦理離婚的人當中,也有的人因為一時衝動生氣離婚後,沒過多久就懊悔地跑來復婚。 90後的小李就是因為丈夫每天痴迷手機遊戲而產生了離婚想法,「每天下班後他只會窩在沙發上打遊戲,做飯打掃的家務從來都不幫忙。每天我們都因為這些小事吵架,實在是過不下去了。」小李說。後來工作人員為他們現場辦理完離婚程序,但是沒過多久,兩個人平心靜氣地商量後,又來到婚姻登記處辦理了復婚。
「在我們看來,設立離婚冷靜期可以讓夫妻雙方擁有一個緩衝期,做出的決定更具理性,特別是對一些容易衝動的年輕人來說,它的設置並沒有違背離婚自由的原則。 」矯鑫說道,每年春節前後兩三個月時間內,可能因為生活中長期積攢的情緒激化、瑣事矛盾增多等原因,前來辦理離婚程序的人數較多,而今年有了30天的離婚冷靜期,通過這樣給雙方當事人一段時間考慮,有些夫妻可能就會自動放棄離婚申請。
數據
國內離婚率整體上升
據相關數據顯示,從2003年起,國內離婚率逐年上升。民政部數據顯示,2019年,全年依法辦理結婚登記927.3萬對,比上年下降8.5%,結婚率為6.6‰;依法辦理離婚手續470.1萬對,比上年增長5.4%,離婚率為3.4‰,比上年增長0.15個千分點。另外,2020年前三季度,全國登記結婚人數共有589.42萬對,離婚人數267萬對,離結率達45.3%。
背景
離婚程序增加30天冷靜期
根據《民法典》規定,從2021年1月1日起,離婚登記程序將有所調整,在原來申請、受理、審查、登記(發證)4個步驟的基礎上,增加了離婚冷靜期。調整後的離婚登記程序為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5個步驟,其中,「離婚冷靜期」設定為30天。
所謂「離婚冷靜期」,就是指夫妻協議離婚時,給要求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一段時間,強制當事人暫時擱置離婚糾紛,在法定期限內冷靜思考離婚問題,考慮清楚後再行決定是否離婚。
按照相關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規定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本版撰稿 觀海新聞/青島早報記者 吳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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