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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教育收費都要退!8月31日前完成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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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教育收費都要退!8月31日前完成!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加快辦理教育收費退付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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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費用都要退,8月31日前完成!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通知指出,各類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地方院校和公辦幼兒園可參照本通知規定,加快辦理相關收費的退付或抵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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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錢都要退!8月31日前完成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通知指出,各類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地方院校和公辦幼兒園可參照本通知規定,加快辦理相關收費的退付或抵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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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費用都要退,8月31日前完成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通知指出,各類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地方院校和公辦幼兒園可參照本通知規定,加快辦理相關收費的退付或抵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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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費用都要退!8月31日前完成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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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教育收費都要退!8月31日前完成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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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順人快看,這些教育收費都要退!8月31日前完成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加快辦理教育收費退付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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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費用都要退!8月31日前完成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通知指出,各類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地方院校和公辦幼兒園可參照本通知規定,加快辦理相關收費的退付或抵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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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費用都要退!8月31日前完成!
最新提醒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加快辦理教育收費退付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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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教育收費退費,8月31日前完成
8月17日,財政部在官網發布《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2020學年教育收費,按規定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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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費用,8月31日前要退!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通知指出,各類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地方院校和公辦幼兒園可參照本通知規定,加快辦理相關收費的退付或抵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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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教育收費,8月31日前完成
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 加快辦理教育收費退付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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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前完成!國家下發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通知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按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至2020學年教育收費,按規定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中央執收單位已收取的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和住宿費,按規定應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也適用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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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前完成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費
8月31日前完成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費2020/8/25 10:09:1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列印】【關閉】核心提示:8月17日發布《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2020學年教育收費,按規定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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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前完成教育收費退付工作
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加快辦理教育收費退付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 管理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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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住宿費、學費、考務費必須退,8月31日前完成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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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教育收費都要退!8月底完成
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加快辦理教育收費退付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按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至2020學年教育收費,按規定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中央執收單位已收取的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和住宿費,按規定應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也適用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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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幼兒園的這些費用可以退了!8月31日前必須完成
31日前可以退了!,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各類學校可按照收費標準收取學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學費,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1、官方政策原文8月17日(昨天),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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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來咯~ 8月31日前這些費用都可以退了
這些費用都可以退咯~8月17日,財政部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中央執收單位教育收費退付管理。加快辦理教育收費退付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包括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託培養費,黨校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管理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