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我們要深刻認識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明確責任、細化措施,堅定不移貫徹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不斷提高語言文字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一是各級人大要認真行使好立法權、監督權,保證國家法律的有效實施。各級人大要履行好保證憲法法律在本行政區域內遵守和執行的重大職責,加強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切實履行好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職責,把法律規定落到實處。對人大代表提出的有關語言文字工作的議案和建議,要高度重視、認真研究,開展專題調研。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要運用好立法權,堅持問題導向,立足解決實際問題,及時制定或修改完善相關配套法規,把黨中央關於發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事業的決策部署落實到地方立法中,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在本地全面準確實施。
二是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認真履行法定職責,不斷開創法律實施新局面。按照法律規定,各級政府應當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健全組織機構和體制機制。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本部門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理使用中的不規範和違法違規現象。要強化對重點行業領域的監測,健全相關監測體系、評價體系和服務體系,不斷提升人民群眾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能力和水平。要妥善處理各種語言文字之間的關係,積極回應社會生活中外文使用過多、一些網絡語言低俗化等問題,營造文明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社會環境。要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在執法中強化風險意識,正確處理語言文字規範與發展的關係、規範化與保留文化遺產的關係,創新語言文字服務方式,提高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服務能力。
三是做好法律的宣傳普及教育工作,為全民守法營造良好氛圍。要進一步加大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宣傳普及,充分利用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中華經典誦寫講等平臺,將普法宣傳教育與傳承中華優秀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緊密結合起來,切實增強人民群眾使用語言文字的規範意識、文明意識,提高全社會的語言文字素質和應用水平。要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特別是新媒體的作用,利用融媒體發展的新契機,積極創新宣傳手段和工作方式,推動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深入人心。要著力加強對廣大農村和邊遠地區、民族地區的宣傳,提高這些地區人民群眾學習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治意識、權利意識、自覺意識,推動實現從「要我學」向「我要學」轉變,形成說普通話、使用規範漢字的習慣和風尚。要重點加強對機關、學校、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新媒體、公共服務行業等領域從業人員的宣傳培訓,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務能力。
四是做好語言文字的科學研究工作,促進語言文字創新發展。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制定,要以科學研究為基礎,圍繞生活重點、熱點和難點問題,開展語言文字的戰略性、前瞻性和對策性研究;加強語言文字信息化研究,聚焦網絡語言、新詞新語、字母詞、外語詞等監測研究,為現實社會以及網際網路等新興領域中語言文字規範管理提供專業諮詢,為法律政策的制定實施奠定基礎。在做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基礎性研究的同時,要不斷加強各民族語言文字研究,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創新發展我國語言文字事業,促進各民族文化文明融合,共同譜寫中華民族文明新篇章。
貫徹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適應國際國內新形勢新變化新要求,大力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做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