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灰灰菜
諮詢:士官可以申請部隊的統建房嗎?
你好軍路,我爸爸是一名老兵,已經退役回來好多年了,因為當時在部隊因公患了肺氣腫,還在部隊醫院治療過一段時間,但查了檔案裡面沒有病歷表格,所以想問下可以申請帶病返鄉退役軍人補助金嗎?
答覆(本期由灰灰菜解答):
根據原民政部《關於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及待遇問題的通知》(民發[2009]166號)第二條規定,患慢性病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退伍回鄉生活困難的,可以向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申請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待遇,並提交或具備以下材料:
(一)本人申請;(二)戶口本;(三)退伍軍人證;(四)軍隊醫院證明,具體是指下列之一:
①退伍檔案中記載患有慢性病的退伍軍人登記表或在服役期間軍隊體系醫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證明(須能取得該醫院或上級衛生部門確認);②近期從軍隊體系醫院複印的蓋有病歷管理部門印章的在服役期間患慢性病原始病歷。
(五)蓋有醫院病歷管理部門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軍隊醫院證明中記載的慢性病)就診病歷複印件及相關醫療檢查報告、診斷結論等。
依據上述政策規定,您爸爸的退役檔案裡無肺氣腫等其他相關病情記載,當時退役的時候也沒有向縣退役軍人安置部門提供所需的軍隊體系醫院複印的蓋有病歷管理部門印章的在服役期間患慢性病原始病歷,所以您的爸爸不符合申請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待遇。
如有其它疑慮或需要解決的問題,可以直接聯繫您爸爸安置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