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又對一些行業增值稅進行了減稅降負措施,宣布了以製造業為主的16%增值稅一檔稅率降低至13%,建築業、交通運輸業10%一檔的稅率降低至9%,服務行業6%一檔不變。這一惠企減稅政策主要針對的是第一二產業,對於服務行業來說還有很大一部分稅收的壓力沒有解決。其實,在很多地區是一直存在著稅收優惠政策,對於服務行業更是特別對待,企業享受其政策能夠解決很大一部分的稅收壓力,只是很多企業並不了解。
大致分為兩個大類:
一、合理利用企業的組織形式開展稅務籌劃
二、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開展稅務籌劃
有社交電商、微商行業客戶諮詢:說客戶要求開發票,該怎麼辦?電商法出臺後,不交稅又怕被查,有沒有辦法幫幫他少交稅且合規?
社交電商、微商行業,因為不受時間、空間的限制,在本次影響中,不但沒有受到影響,甚至從某個角度來說影響成了這個行業的利好。
與其他商業模式相比,社交電商充分利用了網際網路尤其是移動網際網路的優勢,通過人際關係進行鏈式直銷,獲得了巨量流量。而從業者,也多為自由職業者或者兼職人員,而非平臺員工。
常見自由職業者例如:自媒體人、網絡主播、網店主、微商、設計師、會計師等等。
自由職業者沒有公司,所以通常收款都是直接用自己個人的微信、支付寶和銀行卡等,那麼問題來了,這些進了自己腰包的收入要交稅嗎?
答案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哦,並不是只有上班族才需要繳納個稅。
社交電商、微商商稅負高
正因社交電商從業者不是平臺員工,平臺向從業者結算佣金成為一大難題:
如果按照勞務費支付,則需要繳納20%、30%或40%的個稅;
如果直接發放則平臺形成無票支出,平臺方需要自己在佣金之外額外承擔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股東)、附加稅等,45%左右,苦不堪言。自由職業者的收入所得,一般按照勞務所得也就是20-40%來交。
當然,根據新稅法,現在勞務報酬併入綜合所得,個人只需要預繳,然後下一年彙算清繳,但是彙算清繳時候是與薪資等共同計算,因此收入疊加,就要按照更高的稅率繳稅。
比如某人月薪資收入是1萬元(不計算社保公積金等),在平臺上收到佣金也是1萬元:
如果只算1萬薪資收入,他每個月需要繳納790元,稅率是7.9%;
但是平臺收入與薪資收入彙算清繳之後,他每個月的繳稅額就成了2590元,而不是(790元2)=1580元,稅負增加到了12.95%。
那麼作為社交電商、微商怎麼結合當前個稅改革政策,既做到合規,也能為企業、個人合理降低稅負,最大程度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呢?
解決方案(一)
平臺可以通過合理設計,由勞務費轉為兼職人員的經營所得,這樣就可以大幅度的降低兼職人員的稅負。
同時兼職人員可以為平臺開具普通發票,也杜絕了平臺的無票支出,從而避免了平臺高達40%的額外稅負。
員工所得到的費用不再是「工資」,而是「經營所得」。
解決方案(二)
企業可通過在地方園區新成立小規模個人獨資企業,以「業務分流,外包」的方式來合理解決企業的進項問題,個人獨資企業可享受「核定徵收」政策,綜合稅率不超過5.18%。以一家小規模個人獨資企業500萬業務為例,所需繳納的稅分別為:
增值稅可高達:14.56萬(小規模3%)
個人所得稅可高達:約10萬
實際綜合稅率約為4.9%
500萬的利潤只需要繳納24.6萬左右的稅,並且稅後再無需繳納20%的個稅,綜合節稅80%以上。
合理降稅效果
通過這種方法,平臺和從業者都大幅度降低了社保支出:
平臺減少了無票支出,不要再交冤枉稅;
從業者降低了個人所得稅,增加了收入。
而且完全合法,國家鼓勵。
目前,在2020年影響下,我國有關部門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進行了再降檔徵收。與3月1日到5月底的期間,增值稅由以往的3%下調至1%。雖然只有三個月的期間,但是很多企業都在觀望稅收窪地的政策到底如何?會不會受影響,減少綜合稅率。
總結
通過上面分析,我們知道在園區註冊成立個人獨資企業無需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只需按核定繳納稅負較低的個人所得稅,並且也不存在利潤分紅繳納20%個人所得稅的情形。這就是個人獨資企業在稅收籌劃中的魅力所在。最後,再次提醒企業需要在依託真實業務的前提下,才可進行園區個人獨資企業稅籌的設計,做到合同流、資金流和票據流「三流合一」,在達到合理節稅目的的同時,降低企業的財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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