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廣大市民的法治意識,以法治手段助推文明城市經常化創建和新時代精神文明建設,從而不斷提升城市文明水平,11月1日,《麗水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麗水市城市養犬管理規定》實施首日,我市多部門開展了集中整治行動,針對「雙新規」中涉及的多項不文明行為進行整治,在執法的同時,也進行了普法。
據悉,《麗水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共計六章三十六條,包括總則、倡導與鼓勵、重點治理的不文明行為、實施與保障、法律責任和附則。根據《條例》規定,車窗拋物、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看手機、機動車不按停車位指示方向停放、人行橫道不禮讓行人、共享單車亂停放不及時清理等不文明行為均要被處罰。
集中整治當天上午9時46分,麗水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執法人員在巡查至市區城北街一人行道時,發現一輛白色私家車雖停在泊車位中,但未按停車位的指示方向停放,遂根據《條例》的相關規定,開出了首張罰單,對車主罰款50元。
「《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機動車輛在主要街道和重要區域停車時要按指示方向停放,不按指示方向停放的,我們將對其進行處罰。接下來我們將持續加強巡查,對人行道上不按指示方向停放車輛的行為進行整治」麗水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執法員說道。
「你這樣邊開車邊打電話很危險,出現緊急情況就很難處理了,今天是《麗水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實施第一天,根據《條例》規定,要對你處罰20元。」當天上午10時03分,正在市區大洋路與解放街路口開展整治行動的交警,在攔下一名邊打電話邊駕駛電動車的男子後,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並開出了該整治點的首張罰單。
據悉,當天,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還對部分街道上共享單車亂停放未及時清理的行為進行了整治,責令共享單車經營單位及時清理。而交警部門則重點整治了行人過馬路看手機、車輛不禮讓行人、騎電動車未佩戴安全頭盔、駕車使用手機等不文明交通行為,處罰260餘起。
另外,根據《麗水市城市養犬管理規定》,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在當天的整治行動中,也對遛狗不牽狗繩等行為進行了處罰。
據悉,為全面貫徹落實「雙新規」,市文明辦已專門成立了督導組,督導員上街督查,將所發現的不文明行為拍照取證,並及時與相關執法部門通報,由後者根據《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責令整改或處罰。
記者 郭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