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丟失生活費、錯過學校考試時間,擔心父母以及學校老師責罵,10歲的小女孩魯某某獨自離開學校,併到某文具店,借來店老闆手機,向自己的父母發了以下信息:"你的孩子魯某某在我這,你不要報警,不要回電話……" 東公新 記者 張崴
一條綁架信息
5月11日下午6時許,合肥市肥東縣一中年男子突然收到一條簡訊"你的孩子魯某某在我這,你不要報警,不要回電話……"看到簡訊,該男子驚呆了,瞬間意識到女兒可能被人綁架,於是來到肥東縣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報警。
據報警人魯先生介紹,當時,他在上班,突然收到這條信息,心都快被嚇出來了。隨後,魯先生立即丟下手中工作,握著手機,快速奔去附近派出所報警。途中,他又將此事告知了親屬。
很快,魯先生一大家子人相繼來到派出所,每個人都急得坐立不安。魯先生的妻子稱,他們家也不富裕,在肥東縣更沒得罪過什麼人,不知道為什麼要綁架她家的孩子。
自導自演的綁架案
接報警後,根據發來簡訊的手機號碼,民警多次撥打該號碼均無人接聽。於是通過技術手段了解到手機機主的相關信息,機主劉某在合肥某市場內開了一家文具店。
民警迅速趕到店內找到劉某,經詢問了解到魯某某曾在附近的小學就讀,和劉某比較熟悉,11日下午魯某某和一男同學到過其店中,借用了他的手機發了簡訊,發完就刪除了,並懇求劉某等下有陌生號碼打入一定不要接。隨後,兩人便離開了。
民警在劉某處了解到隨魯某一同前來的男同學信息後,找到該男同學,得知魯某某已於兩小時前沿著臨泉路回家,於是民警立即聯繫魯某某家人,發現魯某某還未回家。
民警分析魯某某應該是不想回家,肯定還在臨泉路附近,便分組對臨泉東路進行地毯式搜尋。當晚9時許,在臨泉路與吳敬梓路交叉口,民警找到出走女孩魯某某。
經詢問,魯某某因丟失生活費、錯過學校考試時間,擔心父母以及學校老師責罵後獨自離校。隨後,民警立即將魯某某送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