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9:00上班,在8:59的時候,躺在床上給老闆發了條信息:「我今天身體不舒服了,不想去公司了,請假一天。」這種出其不意的「通知式」請假,哪裡像請假了?純粹就是給老闆發的一個通知。
根本不給老闆同意和拒絕的權力就算了,更重要的是老闆連反應的時間都沒有,根本來不及安排人手臨時頂替你的工作。對老闆來說,這樣的員工,根本就不把公司,不把自己放在眼裡,不直接開除,還留著幹什麼?
我朋友的公司就有一個員工,在公司裡負責的還算是挺重要的任務。有一次,在早上9:00的時候,給老闆發了個信息,說是感冒了要請假。然後就沒了音訊。
正好那天老闆有一個重要的事,要交給他去辦,可怎麼聯繫也聯繫不上他。結果派了另一個不熟悉業務的人去做,公司損失了幾十萬。結果在當天下午的時候,看到那個請假的同事,在朋友圈裡發了一條和女朋友一起去看電影的動態。
老闆當場就發飆了,立馬通知了人事、財務和他所屬業務部門:把那個請假的員工的工資結清,讓他滾蛋,明天不用來上班了。
因此,作為員工,身在職場,我們應該要學會正確的請假方式。一定要提前請假,給老闆安排工作的時間。即使現在的很多公司都使用釘釘、紛享銷客等app進行管理。但我們在寫請假申請的時候,還是要提前寫申請,並且通過簡訊或者微信等社交通訊工具,知會一聲。
畢竟,老闆也不是整天都盯著釘釘、紛享銷客看的。我們在管理平臺上提交申請的時候,要通過微信,電話等方式,讓老闆知道。讓他們感受到我們的誠意和尊重,即能讓請假申請更快的通過,也不會讓老闆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