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下發《關於深入推進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國家按專業學位類別(或領域)制訂博士、碩士專業學位基本要求,建立與特定職業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質量評價標準,完善質量監管制度,加快建立管理服務平臺,推進招生、培養、就業信息公開。
加大實踐性課程比重《意見》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須分別制定培養方案。培養方案應合理設置課程體系和培養環節,加大實踐性課程的比重。鼓勵培養單位結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特點和自身優勢,制訂各具特色的培養方案。培養方案的制(修)訂工作應有相關行(企)業專家參與。
完善課程教學評價標準,轉變課程考核方式,注重培養過程考核和能力考核,著重考察研究生運用所學基本知識和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強化學位論文應用導向《意見》規定,培養單位應根據各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意見,分類制定專業學位論文標準,規範專業學位論文要求。專業學位論文選題應來源於應用課題或現實問題,要有明確的職業背景和行業應用價值。
專業學位論文應反映研究生綜合運用知識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和水平,可將研究報告、規劃設計、產品開發、案例分析、管理方案、發明專利、文學藝術作品等作為主要內容,以論文形式表現。
專業學位論文應與學術學位論文分類評閱。專業學位論文評閱人和答辯委員會成員中,應有不少於三分之一的相關行業具有高級職稱(或相當水平)的專家。
鼓勵對導師分類評聘根據《意見》,培養單位應根據不同專業學位類別特點,聘請相關學科領域專家、實踐經驗豐富的行(企)業專家及國(境)外專家,組建專業化的教學團隊。加強教師培訓,選派青年教師到企業或相關行業單位兼職、掛職,提高實踐教學能力。
鼓勵培養單位對研究生導師按專業學位和學術學位分類制訂評定條件,分類評聘,逐步形成穩定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隊伍。大力推廣校內外雙導師制,以校內導師指導為主,重視發揮校外導師作用。根據不同專業學位類別特點,探索導師組制,組建由相關學科領域專家和行(企)業專家組成的導師團隊共同指導研究生。
完善教師考核評價體系,突出育人責任。根據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特點,科學合理制定考核評價標準。將優秀教學案例、教材編寫、行業服務等教學、實踐、服務成果納入專業學位教師考核評價體系。
(責任編輯:張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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