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養體系包括研究生培養目標、培養模式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制度規範、體制機制,是研究生培養的基本依據與重要遵循,也是研究生教育治理體系建設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基礎。長期以來,研究生只能在研究生培養單位確定的培養體系中發展,按照既定培養目標、培養模式修習課程、完成學業。從總體上看,現有研究生培養體系是對既有研究生培養經驗的系統總結,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培養了一代又一代高層次人才。同時,我們也應看到,在研究生主體性不斷增強、權利意識日益勃興的新形勢下,固化的研究生培養體系與多樣化的研究生成長成才訴求之間的矛盾日益凸顯,亟待解決。
研究生在入校伊始,即確定了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由此便確立了與之相對應的分別是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培養體系。然而,種種原因造成培養體系確立後形成的一系列問題。第一個問題,在某些培養單位,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體系高度同質化。分類培養是教育部確定的研究生培養指導思想,目的在於為社會供給多元化人才。而一些研究生培養單位,或受制於科研教師為主的師資力量,或因為懶政怠政,對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研究生採用高度趨同乃至完全相同的培養體系,使分類培養的制度設計初衷完全落空。第二個問題,研究生培養單位為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研究生確立了不同的培養體系,可實際情況是研究生的成長成才需求與其學術型、專業型研究生身份存在衝突。一方面,大部分學術型研究生並不選擇以學術為業,畢業後繼續攻讀博士學位者也是少數;另一方面,專業學位中的少數研究生希望選擇繼續攻讀博士學位,走上科研道路。由此導致的問題是:一方面,學術型研究生必須完成學校設定的學術型研究生培養方案,不會獲得培養單位為專業學位研究生量身打造的實習等機會,在繁重的課業負擔之餘,也很難再有餘力自主安排實習等活動;另一方面,受制於制度限制,具有科研天賦與學術興趣的專業學位研究生無法獲得碩博連讀等機會。
綜上,筆者對如何破解學術學位研究生培養中存在的難題提出以下對策。
首先,深入推進研究生培養體系的供給側改革。
研究生培養體系建設的根本目標是立德樹人,為研究生成長成才提供助力支持,而不應成為研究生發展的障礙與掣肘。推進研究生培養體系的供給側改革,一要確立服務學生成長成才需求的指導思想,堅持回應性原則與問題導向,聚焦研究生培養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釐清研究生的合理訴求,以此為基礎重塑研究生培養體系。二要順應研究生合理訴求,提供多樣化的培養菜單,鼓勵其根據自身興趣、稟賦選擇適合自身實際的個性化培養方案,也為人才培養質量提升提供制度支持。要打破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的身份壁壘,尊重研究生個性和實際,在課程修習、實習實踐、科研訓練等環節實現貫通培養,既允許學術學位研究生修習職業指導類課程、參與實習實踐,為其擇業就業提供支持;也允許專業學位研究生接受更加嚴格、規範的科研訓練,為其投身學術事業提供支持。三要改革研究生培養質量評價標準。評價標準的設立應立足於研究生獲得感與成材率,不應教條式執行學術學位、專業學位截然兩分的研究生教育質量評價標準。
其次,切實保障研究生的程序性權利。
一要保障研究生在研究生培養體系建構中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目前,研究生培養體系往往由培養單位單方確定,研究生只能被動執行。要提升研究生培養體系建設的合法性水平,增進研究生對培養體系的認同度,即有效保障研究生參與培養體系制定的權利,使培養體系成為培養單位與研究生合意的結果。在實踐中,研究生培養體系應保持大體穩定,不可能為每屆研究生量身定做。然而,在每次研究生培養方案修訂中,應廣泛聽取研究生意見建議,將研究生意見作為研究生培養體系建設的重要參考。二要保障研究生對培養體系運行的監督權。一些研究生培養單位不能嚴格按照培養方案行事,隨意變更培養方式、更改課程設置,影響了研究生培養質量與研究生切身權益。由此,應落實研究生對培養體系運行的監督權,為其行使監督權利提供制度化、便捷、保密的監督渠道,確保研究生培養體系有效運作、達成預設效用。
最後,積極構築和諧的師生關係。
研究生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也是研究生成長成才的第一責任人。制度層面的革新比較緩慢,成本也比較高。在自上而下的制度設計、各培養單位的制度變革短期內難以推進的情況下,充分發揮研究生導師的指導作用即至關重要。即便在制度變革完成後,制度運行的成效也直接受制於研究生導師在指導研究生方面的態度、能力與水平。因此,壓實研究生導師在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中的主體責任,構築和諧的師生關係是實現研究生更好成長成才的關鍵環節。2018年,教育部在《關於全面落實研究生導師立德樹人職責的意見》中明確提出,要「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紮實學識、仁愛之心的研究生導師隊伍」,導師要「潛心研究生培養,全過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做研究生成長成才的指導者和引路人」。2019年,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研究生培養管理的通知》,要求導師「既要做學術訓導人,指導和激發研究生的科學精神和原始創新能力,更要做人生領路人,言傳身教引導研究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恪守學術道德規範,增強社會責任感」。落實好教育部對研究生導師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至少應關注如下問題。一是,要釐清導師與研究生的數量之辯。很多人會將導師與研究生的關係比作茶壺與茶碗的關係,認為茶碗越來越多,如果茶壺的數量並未成比例增加,研究生得到的指導也就越來越少。此種觀點看到了導師與研究生師生比變化的表面現象,存在一定合理性。然而,導師如果責任心強,即便研究生數量較多,也會給予有效指導;導師如果責任心不足,即便指導的研究生數量很少,指導效果也會很差。因此,導師與研究生的師生比不是研究生指導成效不足的關鍵,導師責任心方為第一要素。二是,要健全制度化的指導機制。教育部明確要求,導師要加強對研究生的人文關懷,建立良好的師生互動機制,為研究生健康成長成才提供支持與幫助。有鑑於此,應當在培養單位層面建立健全制度化的研究生指導機制,全面推行討論班、組會等制度,明確研究生導師與研究生定期交流的制度化約束,通過制度之剛性力促導師履職盡責。同時,要建立健全導師組、交叉學科導師聯合指導機制,使學生在相關學科、專業、研究方向融合碰撞的氛圍中成長成才。三是,要有效激發研究生的自主精神。青少年時期處於拔節孕穗期,最需要加強教育引導。研究生的自主性雖已大大增強,但是仍然需要導師在為人為學方面加強引導。導師應圍人才培養目標,積極回應研究生所面臨的思想問題、實際問題,關注研究生的學業壓力與就業壓力,著力激發研究生的自主精神,引導、支持、幫助研究生積極探索自我、明確自己人生定位、做好職業生涯規劃,助力其早日成長為可以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
(作者單位:山東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作者:陳一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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