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京7月31日電以牟利為目的,交叉結夥拐賣41名嬰兒的23名被告人終於受到法律制裁。今天,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在南京對這起特大拐賣兒童案件進行宣判,一審以拐賣兒童罪分別判處主犯郎春燕、沈玉州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和無期徒刑,均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刀秀芬等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至2年不等刑罰。
23名被告人均被判處財產刑。
法院經審理認為,郎春燕等23名被告人,其行為均已構成拐賣兒童罪。其中郎春燕參與作案30起,拐賣嬰兒40名,其犯罪行為致使1名嬰兒死亡,3名嬰兒被丟棄,系主犯,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結合各被告人的具體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等因素,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處罰。
鄭妍 劉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