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熱點問題解答~

2020-12-24 澎湃新聞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熱點問題解答~

2020-12-18 13:56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問題一:在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確認時,系統提示「業務處理失敗:企業狀態為【07】,不能進行本業務辦理」,應該怎麼辦?

答:出現以上提示是由於您的工作單位合併、信息變更等原因導致您的任職受僱單位信息有誤(例如AB兩個單位合併,合併後產生了新的稅務登記信息,部分在合併之前任職的職工,其原任職受僱單位稅務登記信息已無效)。

解決辦法:在彈出的提示界面點擊「我知道了」,然後在待確認扣除信息界面,點擊每一條待確認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請選擇您的扣繳義務人」處重新勾選您正確的任職受僱單位,「請選擇更換扣繳義務人原因」選擇「其他原因」,檢查無誤後點擊「確認修改」,在彈出的界面點擊「確認提交」,最後再進行一鍵確認操作即可。

問題二:在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確認時,修改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但系統彈出以下提示導致其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未修改成功,應該如何處理?

答:出現以上提示是因為您沒有完善房屋基礎信息(如房屋坐落地址等)或房屋坐落地址所屬的街道鄉鎮發生變化,應先將房屋信息完善或根據最新的街道鄉鎮重新填寫地址後,再進行一鍵確認。

具體操作:在待確認扣除信息界面,點擊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點擊修改—修改基本信息(租房信息),重新修改完善房屋坐落地址(租賃房屋坐落地址)後點擊確認修改按鈕,再進行一鍵確認即可。

問題三:沒有及時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可不可以補報?

答:可以補報。您補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後可以選擇由您的扣繳單位在當年剩餘月份發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您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您也可以選擇在次年3-6月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時再進行一次性扣除。

問題四:前面月份沒有申報專項附加扣除,多扣的稅款怎麼辦?

答:如您在此前月份忘記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以後任一月份進行補充填報,補填報後,您的扣繳單位在為您扣繳申報時會累計扣除前幾個月的總和。如:您有一個子女2021年1月滿3歲,但您在2021年1月前未填報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或填報不成功,您的扣繳單位在申報時系統不會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金額,2021年4月您填報子女教育扣除信息或重新填報成功並選擇由您的扣繳單位扣除後,您的扣繳單位申報4月工資薪金時,您4月扣除的個稅專項附加即為1-4月的合計數4000元。

您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報前已預繳的稅款,如有多繳稅款的,暫不退稅,在次年3-6月進行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清繳時多退少補。

問題五:如果在2020年12月前未及時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確認,已填寫的專項附加扣除能否自動帶入到2021年?

答:如果您未能及時確認,對於在有效期內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系統會自動帶入到2021年度。如:住房租金,若您以前年度填寫的住房租金租賃日期的截止時間在2020年12月及以前(如2020年10月31日),則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不會自動帶入到2021年;若您以前年度填寫的住房租金租賃日期的截止時間在2020年12月以後(如2022年12月31日),那麼2021年該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繼續有效,系統會自動將其帶入到2021年度。為確保您及時準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建議您在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生變化時,及時如實修改並確認。

問題六:我確認了2021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後又更換了工作單位,那麼我確認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還有效嗎?

答:由於您在確認2021年度的專項附加扣除時,選擇了原扣繳單位作為您的扣繳義務人,當您更換工作單位以後,原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您離職不再發放工資薪金所得的當月起,停止為您辦理專項附加扣除。因此您應當對2021年度已確認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變更。

具體操作:新單位添加了您的任職受僱信息後,您通過個稅APP首頁【熱點專題】的「開始確認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啦」或個稅APP【辦稅】—【專項附加扣除填報】—【確認下一年度專項附加扣除】進入待確認扣除信息界面,點擊您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選擇「修改申報方式」,在修改申報方式界面,「申報方式」選擇「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請選擇您的扣繳義務人」勾選您的新單位,「請選擇更換扣繳義務人原因」選擇「變更工作單位」,確認後點擊「確認修改」,在彈出的提示界面點擊「確認提交」,最後再進行一鍵確認即可。

來源:成都稅務

原標題:《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熱點問題解答~》

閱讀原文

關鍵詞 >> 媒體號

特別聲明

本文為澎湃號作者或機構在澎湃新聞上傳並發布,僅代表該作者或機構觀點,不代表澎湃新聞的觀點或立場,澎湃新聞僅提供信息發布平臺。申請澎湃號請用電腦訪問http://renzheng.thepaper.cn。

相關推薦

評論()

相關焦點

  •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熱點問題解答來了
    人民網成都12月15日電 (李強強)據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消息,12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熱點問題進行了解答。問題一:在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確認時,系統提示「業務處理失敗:企業狀態為【07】,不能進行本業務辦理」,應該怎麼辦?
  • 答疑|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熱點問題解答~
    12月1日,我們刊發了《2021年專項附加扣除,今天開始確認!》,與大家一起學習了如何進行2021年度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部分納稅人在進行確認時遇到了一些問題,下面我們就為大家答近期收到的熱點問題。
  •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熱點問題解答(42問)
    2019年1月1日起,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設立專項附加扣除,是這次個稅改革的突出亮點。由於6項專項附加扣除、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政策的涉及面廣、情況複雜,相關政策一經出臺,社會關注度非常高。為幫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政策、適用政策,小編匯總了近期納稅人關注度較高的個人所得稅熱點問題解答。
  • 尊敬的納稅人,2021年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熱點問題 必看!
    問題四: 前面月份沒有申報專項附加扣除,多扣的稅款怎麼辦? 解答: 如您在此前月份忘記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以後任一月份進行補充填報,補填報後,您的扣繳單位在為您扣繳申報時會累計扣除前幾個月的總和。
  • 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如何申請個稅專項扣除?
    關於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如何申請個稅專項扣除?這個話題,相信很多小夥伴都非常有興趣了解,因為這個話題也是近期網絡上非常火熱的,那麼既然大家都想知道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如何申請個稅專項扣除?
  • 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近日,個人所得稅APP顯示,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需於每年12月進行確認。如果12月31日前納稅人未進行確認,個稅扣繳系統將默認納稅人延續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 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開始
    □如個稅相關扣除信息與2020年無變化,可一鍵帶入;如有變化,可修正後提交。 □個稅扣除信息如不確認,將自動延至2021年。 □納稅人也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更新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還可報送給扣繳義務人或到辦稅服務廳辦理。
  • 你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了嗎?
    你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了嗎?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已經開始確認。如何確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申報為例:進入APP首頁後,點擊熱點專題「開始確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啦」,然後選擇扣除年度「2021」,就可以開始確認各種信息了。對普通納稅人來說,如果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那麼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一鍵確認即可。
  • 事關錢包,你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了嗎?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 李金磊)新個人所得稅法增加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按照相關規定,如果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變化,應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進行確認,以便享受政策紅利。
  • 2021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寧海新聞網訊(通訊員戴璐琦記者何莎莎)日前,記者從縣稅務部門獲悉,一年一度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開始了。依據新個稅法,納稅人需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據了解,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需要納稅人每年提交一次,2021年需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要在今年12月底前對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信息進行確認或修改。納稅人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進行修改、確認。
  • 電子稅務局web端如何進行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
    2021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工作正在火熱進行中!web端如何進行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呢?注意事項:如個稅相關扣除信息與2020年無變化,可一鍵帶入;如有變化,可修正後提交。個稅扣除信息如不確認將自動延至2021年。二、哪些情形下需要進行專項附加扣除確認?
  • 明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納稅人需在本月31日前完成確認
    □楚天都市報記者陳紅 12月4日,楚天都市報記者從稅務部門了解到,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依據相關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
  • 2020年最後一天,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了嗎
    大洋網訊 31日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獲悉,2020年12月31日前,納稅人需辦理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只要在「個人所得稅」APP點擊幾下,即可完成。如果2020年12月31日前不進行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確認,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1年。哪些情況需要修改扣除信息呢?
  • 明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納稅人需在本月31日前完成
    近日,記者從稅務部門了解到,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依據相關規定,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對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進行確認。需要提醒的是,除了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租房和房貸之外,慈善捐贈、大病醫療等費用,也可以進行專項附加扣除。
  • 2020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操作步驟圖解
    若要在2020年1月份工資中享受稅前扣除,請於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報。此後填報的信息將從填報月份開始扣除,但仍可自1月份起補扣相應金額。那麼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怎麼確認呢?如何在個人所得稅APP上操作?下面手把手教你!
  • 2020深圳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方式及流程
    個稅計算方式、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及相關指南詳見文末為確保各位職工能夠自2020年1月起,及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符合政策條件的職工需提交相關信息,建議採用以下兩種方式進行申報和扣繳。具體可以問問公司的人事哦。
  • 2020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 2020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已開始確認!2020年需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需進行確認或重新採集,以免影響明年的收入。重新確認怎麼操作?未及時修正相關扣除信息,有什麼影響?
  • 2021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電腦版如何操作?
    2021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電腦版操作步驟  ② 如您未曾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但 2021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可以享受,您可點擊首頁【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一【扣除年度】選擇「2021」點擊相應扣除項目進行填報。  情形一  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確認即可
  • 確認2021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
    請及時確認申報2021年的專項附加!12月底前,需要對2021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提醒:當有異常情況時,先確認信息正確性,需修改的可進入修改(部分專項可能已過期/作廢,如子女教育幼升小、初升高跨越學階等)操作完成後,即完成了2021年專項扣除信息確認:
  • 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 手把手教你操作
    中新經緯客戶端12月5日電 (張猛)打工人注意了,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開始確認了。怎麼操作?中新經緯記者手把手來教你。  按照規定,每年12月份要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確認後,才可在扣除年度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