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符合報名條件並且接受本簡章選拔辦法與錄取程序的考生,登錄復旦大學招生網(www.ao.fudan.edu.cn)網上報名系統,按照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凡通過臺灣地區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申請就讀復旦大學的臺灣考生,即視為授權復旦大學經由教育部考試中心向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查驗、核准考生基本資料及學科能力測驗成績等相關檔案資料。
(二)復旦大學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篩選,根據《臺灣地區免試生招生院校分則》第一階段「學測、英聽篩選方式」擇優確定面試入圍名單。考生可於4月23日在網上報名系統中查詢面試入圍結果。
入圍面試的考生須將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合併製作為1個PDF文檔,於4月28日前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fdzs@fudan.edu.cn,文檔名稱和郵件主題均設置為「臺灣免試生-報名號-姓名」。
1.在「相關下載」欄目中下載列印的《個人基本信息表》《教育經歷表》《個人陳述》《個人成績查詢授權委託書》(必須按要求籤字、蓋章);
2.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
3.臺灣地區當年度「學測」成績影印本(須加蓋中學公章或經大學入學考試中心確認);
上述材料掃描件務必清晰、完整,材料原件須自行保留,將於面試後收取材料原件進行核驗。
(三)復旦大學將於5月上旬對入圍考生進行遠程面試。根據《臺灣地區免試生招生院校分則》第二階段「甄選總成績採計方式及佔總成績比例(含甄選總成績同分參酌之順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及不超過15人的遞補名單。
(四)擬錄取名單及遞補名單由復旦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若有放棄入選資格的,復旦大學將在遞補名單中進行一輪順次遞補。如再有放棄者,不再進行遞補。
(五)復旦大學完成查驗、核准考生的「學測」成績後,將臺灣免試生擬錄取名單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審核,審核合格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