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入刑 媒體:「偷取他人人生」應付沉重代價

2020-10-14 中國青年網

法治日報10月14日報導,10月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規定: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近些年來,時常能從報端看到盜用、冒用他人身份上學就業的新聞。就在今年上半年,某地曾連續被曝出教育招考冒名頂替的醜聞,甚至有的涉及二百多名冒名頂替上大學者,情況不可謂不嚴重。對於此類問題,社會各界也都在呼籲採用重典治亂。這次刑法修正加入了相關內容,是立法機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的務實之舉和積極作為,值得點讚。

「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雖然在性質上也是「偷」,但是與偷盜他人錢財完全不一樣。偷盜錢財只是一時一地的物質損失,而盜用、冒用他人身份可能改變的是別人的人生。以教育領域為例,他人十年寒窗苦讀,卻讓不法之徒一朝金榜題名,影響的不僅是有關當事人能否圓了大學夢,還有接踵而至的就業、婚嫁等人生大事。對於寄希望通過高考改變命運的莘莘學子來說,本該「逆襲」的人生卻被人「逆轉」。

即便這種行為最終被發現,但錢財之物尚能補償,逝去的青春又如何回贖?同時,這種冒名頂替行為把道德和能力不符的人送到高等學府,也是對教育制度的褻瀆。因此,盜用、冒用他人身份可以說是最令人不齒的行為,也是「最大的犯罪」。

對於嚴懲盜用、冒用他人身份行為來說,立法機關的此次修法讓人們充滿了期待。希望在立法完善的同時,各相關部門進一步健全有關的制度機制,最大程度避免這種「人生被盜」的悲劇重演,讓「偷取他人人生」者及時被發現,並受到法律嚴懲、付出沉重代價。

(原題為《「偷取他人人生」者就應付出沉重代價》)

來源:法治日報

相關焦點

  • 「偷取他人人生」者就應付出沉重代價
    10月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規定: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近些年來,時常能從報端看到盜用、冒用他人身份上學就業的新聞。
  • 「冒名頂替」入刑,竊取別人人生終將付出代價
    在13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冒名頂替」入刑再度引發關注。據媒體披露,正在二審中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規定: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 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將入刑
    【#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將入刑#】一些地方出現的教育招考冒名頂替事件引起全社會關注,1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對此作出規定: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 冒名頂替擬「入刑」,更要罰當其罪
    此次,刑法修正案將冒名頂替「入刑」,有力回應了社會的期待。「入刑」,對於遏制冒名頂替,捍衛社會公平,無疑有著標誌性的意義。面對刑罰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未來冒名頂替的違法風險和成本將大大增加,這將對冒名頂替的違法行為,形成更強大的法律震懾。
  • 「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入刑引發熱議專家呼籲
    「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入刑引發熱議專家呼籲對個案背後違規鏈條深挖到底● 進入公眾視野的「冒名頂替上大學」案件,其實只是冒名頂替上大學違法運作的冰山一角。然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新聞事件卻頻頻出現。近日,一則消息在網絡刷屏:國家擬修法,將冒名頂替上大學行為認定為犯罪。
  • 「冒名頂替」入刑還需罪責刑相適應
    冒名頂替上大學,十幾年前就有案例被曝光,我們原以為只是偶發個案,現在卻不得不承認,這很可能早就是個「地下產業」。據報導,山東省已查出242人冒名頂替他人身份入學,共涉及14所高校,其中包括中國海洋大學這樣的985高校。冒名頂替上學案件中,被冒名的幾乎都是貧苦人家的孩子。
  • 「冒名頂替」擬入刑:捍衛公平正義就得「罰當其罪」
    然而,「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頻發,一次次衝擊、顛覆人們的既有認識,引發社會廣泛關切。原來,前不久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對此作出規定: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據不完全統計,僅媒體報導的「冒名頂替上大學」案件就達上百件,而這充其量只是冰山一角。
  • 「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入刑 專家籲深挖徹查違規操作
    「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入刑引發熱議專家呼籲對個案背後違規鏈條深挖到底● 高考作為我國規模最大、參加人數最多的選拔性統一考試,是我國實現教育公平的重要工具。任何在高考中徇私舞弊的做法,都是對教育公平的侮辱與挑釁● 進入公眾視野的「冒名頂替上大學」案件,其實只是冒名頂替上大學違法運作的冰山一角。
  • 「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入刑 專家呼籲深挖徹查違規操作
    「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入刑引發熱議專家呼籲對個案背後違規鏈條深挖到底● 進入公眾視野的「冒名頂替上大學」案件,其實只是冒名頂替上大學違法運作的冰山一角。然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新聞事件卻頻頻出現。近日,一則消息在網絡刷屏:國家擬修法,將冒名頂替上大學行為認定為犯罪。
  • 冒名頂替擬「入刑」,更要罰當其罪|長城評論
    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冒名頂替「入刑」,當然是眾望所歸。此前曝出的陳春秀、苟晶等冒名頂替案,其舞弊之猖獗,情節之曲折,性質之惡劣,無不讓人震撼。此次,刑法修正案將冒名頂替「入刑」,有力回應了社會的期待。「入刑」,對於遏制冒名頂替,捍衛社會公平,無疑有著標誌性的意義。面對刑罰的達摩克利斯之劍,未來冒名頂替的違法風險和成本將大大增加,這將對冒名頂替的違法行為,形成更強大的法律震懾。
  • 「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入刑!專家呼籲深挖徹查違規操作
    然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新聞事件卻頻頻出現。近日,一則消息在網絡刷屏:國家擬修法,將冒名頂替上大學行為認定為犯罪。據了解,10月13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二十六條擬規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一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百八十條之二:「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 「冒名頂替」將入刑?冒用他人身份上大學,毀掉兩段人生
    文丨糞提 審丨易桉近日召開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22次會議上,一個對刑法的修正案引起了媒體的廣泛關注。該法案提議,冒名頂替別人的身份上學、當公務員或者獲得其他就業的人,將可能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消息一經傳出,立刻在網絡上引發了廣泛討論。
  • 「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入刑 專家:對背後違規鏈條深挖到底
    然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新聞事件卻頻頻出現。近日,一則消息在網絡刷屏:國家擬修法,將冒名頂替上大學行為認定為犯罪。據《法治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僅媒體報導的「冒名頂替上大學」案件就達上百件。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胡功群指出,冒名頂替侵害的不僅是被頂替者的個人利益,更是教育公平這塊維繫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石,所以諸多「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一經曝光,便會迅速引起輿論譁然。在為被頂替的當事人鳴不平、感嘆錯位人生的同時,公眾對教育公平的期待也一次次受到衝擊。
  • 最低刑責年齡擬下調!還有,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入刑…
    此次會上亮相的諸多法律草案條文備受矚目,其中包括,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擬降至12周歲,擬將冒名頂替上大學行為認定為犯罪,擬對暴力襲警行為增加單獨的法定刑,等等。中新社記者 張暢 攝擬將冒名頂替上大學行為認定為犯罪近年來,一些地區曝出的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引發輿論高度關注,這樣的行為今後將可能被認定為犯罪。對此,一些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部門、地方和社會公眾提出,社會上發生的冒名頂替上大學等事件,嚴重損害他人利益,破壞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正義底線,應當專門規定為犯罪。
  • 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入刑!
    今天(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草案對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收容教養的規定作出修改,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寫入刑法12至14歲故意殺人等犯罪或將負刑責擬在特定情形下,經特別程序,對法定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作個別下調。
  • 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入刑
    今天(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草案對最低刑事責任年齡、收容教養的規定作出修改,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寫入刑法。12至14歲故意殺人等犯罪或將負刑責擬在特定情形下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寫入刑法一些地方出現的教育招考冒名頂替事件引起全社會關注
  • 冒名頂替上大學行為擬入刑,我這麼看!
    由於歷史原因,特別是80-90年代,存在冒名頂替上大學,還有頂替參加工作的,對被頂替著造成深重影響,甚至直接影響一個人的一生。有的人本可以通過自身的努力進入醫生、教師、國企員工等職業,卻因為名額被頂替而不得不外出打工、從事農業生產,人生軌跡從此轉向。
  • 特定情形「性同意年齡」「冒名頂替上大學」擬提高入刑
    對刑事責任年齡進行個別調整、提高特定情形下的「性同意年齡」、將「冒名頂替上大學」寫入刑法……草案二審稿的一系列新修改引人注目。焦點一:擬個別調整刑事責任年齡近年來,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嚴重暴力犯罪時有發生,觸目驚心。而根據我國現行刑法規定,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無需承擔刑事責任。一段時間來,社會各界對修改刑法、調整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的呼聲日益高漲。
  • 滿12周歲故意殺人、冒名頂替上大學……這些行為擬入刑!
    滿12周歲故意殺人擬入刑、濫用個人信息將受重罰、冒名頂替上大學將定性為犯罪……今天開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審議的多項內容,都和大家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話不多說,上乾貨!
  • 滿12周歲故意殺人、冒名頂替上大學、這些行為擬入刑!
    滿12周歲故意殺人擬入刑、濫用個人信息將受重罰、冒名頂替上大學將定性為犯罪……今天開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上審議的多項內容,都和大家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冒名頂替上大學擬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