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曾發生過一個讓人義憤填膺的案件,一個13歲的少年強姦了同村的少女,但由於其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被抓捕後很快便被無罪釋放。
但因為其不滿對方報警,便在深夜潛入了少女家中,殘忍殺害了少女的母親…下面讓小編帶大家一起回顧一下這個案件吧。
案件經過
受害人是宋某和其女兒明芳,宋某本是黑龍江省巴彥縣人,自其2002年和丈夫離婚後,她就帶著14歲的女兒明芳改嫁給了通河縣風山鎮青山村的農民於成義。
2004年7月27日中午,宋某讓其女兒明芳到舅舅家去送些東西。由於是正午,務農的人們大都回家吃午飯了,路上並沒有什麼行人。可是,明芳沒有想到,有一雙罪惡的眼睛盯上了她。
這雙眼睛的主人正是13歲的案犯趙力寶,趙力寶1米7的個頭,體重也將近130斤,由於是獨子,從小就備受寵愛,他很早就從學校輟學,整日與村裡幾個遊手好閒的人混在一起。
當明芳路過玉米地時,趙力寶衝向了明芳,並將她拖進了玉米地,他無視了明芳的苦苦哀求,對明芳實施了強姦的獸行。
並且強姦明芳後,他對明芳進行了威脅,表示此事不能告訴任何人,不然就讓她吃不了兜著走。
明芳有氣無力地走到了舅舅家,看見明芳的狀態,舅舅舅媽立刻察覺到不對勁並追問明芳,可是明芳並不說話,只是一直哭。
舅舅見狀便打電話通知了明芳的媽媽宋某,在宋某趕到時,明芳在她懷裡哽咽著說出了剛剛發生在她身上的事。
明芳的媽媽立刻報警,而警方趕到趙力寶家中將其逮捕。警方在調查中,發現趙力寶的年齡不足14歲,由於其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雖然不甘,警方也依法把他釋放了。
趙力寶的父親在得知兒子作出這種喪盡天良的事後,十分生氣,每天都對趙力寶進行數落教育。
而不耐煩的趙力寶,卻把他受到的懲罰與怪罪全都歸咎於宋某和明芳,認為沒有他們自己就不會受到責罰,這讓他產生了一個罪惡的念頭。
2005年9月26日晚,趙力寶攜帶著一把匕首趁天黑摸進了宋某的家中,在明芳的面前對其母親宋某殘忍行兇,砍死宋某後,他又對著其屍體瘋狂地捅了幾刀,然後留下被嚇得嚎啕大哭的明芳逃跑了。
案件結果
宋某鄰居聽到隔壁的動靜,便來宋某家看看情況,發現其家中慘狀後立刻報警。
警方接警後立刻對趙力寶進行抓捕,案犯三天後,警方抓到了躲在鎮上的一家小旅館的趙力寶。面對警方的詢問,趙力寶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06年3月7日,警方宣布對趙力寶判處1年零6個月的勞動改造。
但不得不說,這個結果,難以平憤。
最後的話
刑法中規定的未成年人相對負刑事責任年齡規定為14周歲,但如今隨著未成年犯罪率正在不斷地提高,少年犯罪也逐漸的趨向了成人化,我們不得不深思,這是不是應該進行調整了呢。
希望逝者安息,天堂沒有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