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賈靜雯、吳慷仁、溫升豪、周採詩主演的臺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播出後不久,豆瓣評分就達到了9.3分,不是偶像劇,取現實題材,這部劇被很多網友譽為是臺劇的新高度,它真的有這麼好看嗎?這點,小編也說不出來,它沒有跌宕起伏的情節,有著帶點喪氣的日常,卻引發了很多方面的思考。這部劇改編自臺灣「小燈泡」事件,4歲女童死於街頭的隨機殺人案,而女童的母親在罪犯執行死刑之後,PO文稱心情非常糟糕和失望。
女童的母親表示嫌疑犯就這麼執行死刑,然後呢?他在想什麼?在生命發展的過程中,哪個環節出了問題?他從小學就想殺人,為什麼家庭、學校、親人、朋友、社會,沒能接住他?這是真實案件裡,受害者母親的想法,而在《我們到與惡之間的距離》中,賈靜雯所代表的受害者母親並不這麼想,她並不想知道這些,她認為探究到最後依舊會回歸到社會體制、教育體系的問題上,研究這些根本就無法杜絕犯罪,永遠控制不了那些加害者。
而吳慷仁飾演的辯護律師王赦並不這麼想,他認為一個案子的結束不是簡單的判刑,武斷地「殺死」一個罪犯並不能阻止惡行的再次發生,預防和善後很重要。於是王赦積極的為這些有(無)精神障礙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辯護,儘管被世人誤解被潑糞,不被妻子理解,他也沒有停止步伐,繼續為犯罪嫌疑人上訴,繼續探究嫌疑人他們的想法,就如小燈泡母親的PO文裡所說的一樣,研究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為什麼沒有人接住他們?
另外還有犯罪嫌疑人家屬視角,周採詩飾演的李大芝因為哥哥隨機殺害案件,目睹父母被公眾譴責下跪,自家整日被圍堵而變得渾渾噩噩,於是母親便讓其改名,讓她對外宣稱自己父母遭遇車禍雙亡,以此逃避世人的眼光。李大芝雖然看似學業工作都步上正軌,可是她依舊活在哥哥案件的陰影裡,有點像行屍走肉,用頭髮遮住自己的臉,不敢回家,無法與人深交,在發現上司賈靜雯是哥哥案件的受害者家屬後,第一個反應就是辭職逃走。
《我們與惡的距離》圍繞著受害人、加害人、律師三者的家庭,期間穿插著其他的社會熱點,如人權,死刑廢立,精神疾病患者被汙名化,新聞媒體為搶新聞,博關注而誇大或播放假新聞的亂象等展開故事。這部劇的切入點很有意思,也很危險,吳慷仁的角色稍有不慎就會被「聖母」,作為律師來說,他的行為有點偉大,他不是在為「罪行」辯護,他只是想預防犯罪,他為精神障礙者發聲,維護人權,認為不應該將他們隔離強制住院。
說實話吳慷仁的角色並不討喜,有點站在的道德的至高點,他的理念有點強人所難,太烏託邦,以德報怨,何以報德,受害者家屬怎麼辦?劇裡賈靜雯的角色無法面對兒子的死亡,變得愛酗酒,在工作上變成「女魔頭」,與丈夫的婚姻破裂,與女兒關係不和,原本好好的生活變得一團糟。她怪自己那天因為接了工作電話還喝了咖啡,不時地問自己,如果那天早點回影院說不定還能救兒子,她連自己都不能原諒,又如何讓她去諒解加害人?
再者就是所謂的了解這類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研究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為什麼沒有人能接住他。這個課題太難變量太多,每個人的成長環境不同,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有自己的思維,性格以及選擇的構成本就是非常複雜多變的事,好的家庭可能誕生變態殺人魔,壞的家庭可能產生善良的人。不是所有真相都有所謂的原因,都能根治,都能杜絕,就連劇中犯罪嫌疑人的親屬都不明白為什麼一個乖乖的孩子會變成這樣,何況他人。
最後就是維護精神障礙人權,劇裡用了好多情節,來科普這種病,主張精神病一直以來是被媒體和大眾汙名化了,精神病人也絕不是大眾以為的那麼可怕。確實,精神類患者被汙名化很嚴重,妖魔化到了一人得病全家被疑,以至於很少人正視這個病,正視這個群體。可是生活不是韓劇,韓劇《殺了我治癒我》把男主的精神分裂演得太浪漫,可現實中裡並不是這樣的,精神類的疾病種類那麼多,你怎麼能確定你遇到的就是無害?
出於自我保護的心態,如果你知道你的鄰居患有精神類的疾病,你真能做到若無其事嗎?再者一邊要求和普通人一般對待,一邊犯罪後精神疾病又成免死金牌,這對人性有太高的要求,普遍人大概是沒有這種思想高度。不過社會上需要吳慷仁所飾演律師這樣的人存在,他們理性,不求名不求利,他們的行為能夠讓人反思。PS說句題外話,死刑無法杜絕犯罪,卻有威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