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8-11 高校圈的那些事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規和文件的要求,為繼續實施高考招生「陽光工程」,經學院招生考試工作委員會研究,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況

  1.學校全稱:河套學院

  2.學校國標代碼:11631

  3.學校校址: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雙河鎮

  4.辦學層次:以本科教育為主,同時開展高職高專教育和繼續教育

  5.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6.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符合畢業要求的學生, 全日制專科畢業生頒發河套學院全日制專科畢業證,全日制本科畢業生頒發河套學院全日制本科畢業證。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河套學院學士學位證。

  二、招生計劃及錄取要求

  1.招生計劃:學院2020年擬在內蒙古、山西、河南、四川、貴州、廣西等省區招生。實際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數據為準。

  2.外語語種:報考英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入學後外語只開設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3. 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男女比例:各專業均沒有男女比例要求。

  三、錄取規則

  1.錄取原則:學院招生工作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錄取專業:對於投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學院將按照專業志願清的原則進行錄取。

  3.提檔比例:在所有省區按1:1.2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在招生計劃內

  錄取。

  4.其他志願:若出現第一志願不滿的情況,學院可以錄取其它志願的考生。

  5.報考普通文科(蒙授文科)、普通理科(蒙授理科)的考生,按考生志願順序,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閱檔時,當遇到多名志願相同且投檔分相同考生時,普通文科(蒙授文科)依次比較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數學成績;普通理科(蒙授理科)依次比較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在招生計劃內錄取。

  6.報考體育類本科專業考生,文化課成績、體育專業成績須達到內蒙古自治區劃定的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體育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報考體育類專科專業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體育專業成績須達到內蒙古自治區劃定的高職(專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文化課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報考體育類本、專科的考生,當遇到多名志願相同且本科體育專業成績相同或專科文化課投檔分相同考生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在招生計劃內錄取。

  7.報考學院美術類、音樂類本科專業的考生,文化課成績、美術類(音樂類)統考成績須達到內蒙古自治區劃定的本科錄取最低控制線以上,按考生志願,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自治區美術類(音樂類)統考成績×60%],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當遇到多名志願相同且綜合成績相同考生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在招生計劃內錄取。

  8. 報考學院美術類、音樂類專科專業的考生,文化課成績、美術類(音樂類)統考成績須達到內蒙古自治區劃定的高職(專科)錄取最低控制線以上,按考生志願,按文化課投檔分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當遇到多名志願相同且文化課投檔分相同考生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在招生計劃內錄取。

  9.報考學院高職對口招生專業的本專科學生,按考生志願順序,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如遇到多名志願相同且投檔分相同考生時,依次比較高職專業課綜合、高職數學、高職語文、高職英語成績,在招生計劃內錄取。

  10.優惠加分政策及分數排序:根據教育部的最新相關規定執行,學院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加分和降分投檔優先錄取的政策和做法。依據政策加分後的分數排序確定錄取優先次序。

  11.學費標準:在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規定的範圍之內,各專業學費每年3300元―10000元。

  12.住宿費:1000―1100元/年?生。

  四、其它

  按照國家、自治區的資助政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予以資助。

  五、聯繫辦法

  電話:0478-8419539 8419900 8414414

  網址:http://www.hetaodaxue.com

  郵政編碼:015000

  本招生章程由河套學院負責解釋


相關焦點

  • 信陽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為全面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確保我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信陽學院2020年各類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 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二條 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吉首大學於2002年舉辦的一所獨立學院。學院坐落在著名的國際旅遊城市——湖南省張家界市。第三條 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學院學生的錄取和畢業分別進入國家教育部在校生學籍電子註冊和普通本科學歷電子註冊系統。
  • 紹興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門相關政策,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2020年紹興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 2020年文華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結合學校具體情況,規範學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特制訂本章程。第二條 學校全稱:文華學院。學校國標代碼為13262;湖北省招生代碼為1237,其他省(市、區)以當地公布的學校招生代碼為準。
  • 陝西警官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證陝西警官職業學院(以下簡稱陝警院)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公安部、陝西省教育廳、陝西省公安廳有關政策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並報考陝警院的考生。
  • 黑龍江農墾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制定依據:為進一步規範學院招生工作程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 2020年鐵道警察學院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鐵道警察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鐵道警察學院招生工作在學院黨委統一領導下進行,突出政治標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接受紀檢監察督察等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 衡水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二)衡水學院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基本信息衡水學院柴可夫斯基國際音樂藝術學院是烏克蘭國立柴可夫斯基音樂學院與衡水學院合作經教育部正式批准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批准文號教育部教外函〔2020〕32號。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第二章 招生機構及職責第四條 衡水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第五條 衡水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設在教務處,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代辦。
  • 河南科技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2020年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 鄭州工程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保證鄭州工程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 黑龍江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黑龍江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體現「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保證招生工作正常、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精神
  • 平頂山學院2020年招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河南省關於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項規定,為規範學校招生工作,保證學校本科、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學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招生工作。
  • 河南科技學院新科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學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方式,是學校開展招生工作的重要依據。
  • 中國勞動關係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高職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適用於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職招生工作。
  • 首都師範大學科德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概況首都師範大學科德學院(國標代碼:13629)是經教育部批准實施本科層次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獨立學院),招生列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計劃,學制四年,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首都師範大學科德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首都師範大學科德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 陝西工商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為確保2020年招生工作的公開、公正和公平,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陝西工商職業學院辦學思路,特制定本章程。
  • 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二條 為保證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促進招生工作科學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及省有關部門規定,結合我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六條 學院根據需要組建招生工作小組。各工作小組按職責開展工作,並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 第七條 湖南城建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單招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三章 考試及錄取 第八條 2020年學院招生面向全國24省進行,接受高考考生網上報名。
  • 三峽大學科技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貫徹「依法治招」的要求,保證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並結合三峽大學科技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 西安培華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4號)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 蘭州城市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