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發現妻子與異性裸聊,倆人鬧著要離婚的過程當中丈夫發現一件更可怕的事
養育16年的兒子居然不是親生的
這一出狗血戲碼是怎麼上演的呢?一起來看看
案件回顧
小張與阿紅於2003年結婚,婚後分別於2004年及2014年,生下一子一女
近來小張發現阿紅有些異常,不僅對自己冷淡,還打罵孩子不照顧家庭,於是小張在家中裝設了攝像頭,結果卻拍下了不堪的一幕——妻子居然在家用手機和異性裸聊
氣憤之餘,小張想起了一件往事:
兩人於2003年12月登記結婚,婚後不久阿紅便發現有身孕,一心想要打掉,後來被家人勸住,於2004年6月生下兒子浩浩。
當時小張曾覺得阿紅的行為古怪,也聽到外面的一些風言風語,但隨著時間推移漸漸淡忘。
回憶起往事,小張拉著兒子浩浩去做親子鑑定,最害怕的一幕出現了:浩浩不是他親生的!
小張一怒之下將阿紅起訴至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
法院認為
本案被告阿紅與在原告小張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生育浩浩,但阿紅在結婚不足半年內就生育浩浩,且現經過親子鑑定,小張不是浩浩生物學上的父親,可見浩浩系阿紅婚前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而生育,小張無撫養義務。
小張與阿紅均主張夫妻感情破裂並同意離婚,經法院調解雙方未能和好,且雙方對子女的撫養達成一致意見,法院予以照準,小張對浩浩不負有撫養義務,故浩浩撫養費由阿紅自行承擔,對於探望方式雙方可自行協商。
法院判決
一、小張與阿紅離婚;
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生育與小張不具有親子關係的浩浩由阿紅獨自撫養,撫養費由阿紅自行承擔,婚生女妞妞由小張撫養,阿紅每月支付撫養費1018元給小張,支付至妞妞十八周歲止;
三、阿紅應支付給小張這些年來對浩浩的撫養費、轉移財產補償款、精神損害撫慰金、親子鑑定費等共計18萬餘元。
看這裡
由於阿紅的行為,小張錯誤撫養了與其無親子關係的浩浩,這種行為通常稱為欺詐性撫養,即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女方故意隱瞞其子女非與男方所生之事實,使男方誤將子女視為親生子女予以撫養的行為。
顯然,受欺詐方通常因此支出大量的金錢及財產性利益,也遭受一定程度的精神損害。那麼,欺詐性撫養行為中的受欺詐方應當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的婚姻法,受欺詐方並非對方子女的親生父親,也非養父、繼父,沒有法定的撫養義務,受欺詐方要求返還因此支出的撫養費,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個案有差別,本文僅供參考)
來源:中國普法